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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阐述公路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公路监理的有效性。
关键词:公路监理 有效性
1目前公路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监理能发现一定的问题,无论是质量、进度还是费用控制中的问题,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类问题的出现,却分析得不够仔细和彻底。通常发现汇报问题较多,但解决问题较少,就是说提出问题,但没有提出如何解决问题,这样监理不能从根本上细化其工作,问题最终未得到解决,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就比较差了。进度滞后是普遍问题,究竟如何才能保证进度控制目标,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各监理组也应该从这方面多加考虑。
1.2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换句话说,目标控制是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三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我国现阶段相当一部分监理单位以质量控制为主。现场监理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
2 有效控制、加强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2.1 监理工作计划要与控制的工程本身及施工单位相适应
监理工作计划是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监理控制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监理工作计划基本构成内容除要求统--外,还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型、工程性质、技术特点、工期要求等相适应。
监理工作计划的适应性不但要求编制人员对工程建设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而且要求他们有足够的有关工程实施的信息来源,对工程的实施要有相当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完全做到这些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也要注意规划的适应性,对规模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前期工作比较粗的工程项目,在监理实施过程中要适时编制监理补充计划或调整计划。
在监理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还要考虑监理机构即控制主体和施工单位与被控制主体的组织结构特点。现场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都明确规定了其内部每人所担任的职务和相应的职责权限,因而它也就可以成为确定计划执行的职权所在和产生偏差的职责所在的依据。由此也说明了,有效的监理控制,要求监理工作计划能够反映监理与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组织的结构状况并通过健全的组织结构予以保证,否则只能是空谈。健全的组织结构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要能在组织中将反映实际情况和工作状态的信息迅速地上传下达,保证联络渠道的畅通;另一方面,要做到责权分明,使组织结构中的每一个部门、个人都能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否则,偏差一旦出现就难以纠正,控制也就不可能实现。
2.2 监理控制应具有灵活性、及时性的特点
灵活的监理控制是监理的整个控制工作要能够适应主客观条件的变化,持续的发挥作用。一方面,监理工作本身就是变化的,其依据的标准、监理的方法、甚至是人员等可能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控制的对象,即施工单位的情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而监理工作还是本本主义,按原计划如期运行,将会使现场工作出现越来越大偏差。
監理工作必须注意及时性。工程现场的各种信息是提高监理工作及时性的基础,也就是说,信息的沟通、收集、传递和处理必须及时。如果其中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偏差就会不断累积,使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受到影响。
2.3 监理工作要防止控制目标的扭曲
要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应做到解决问题代替发现问题;细化工作代替粗浅工作;主动监理代替被动监理;预防监理代替事后监理。
力促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工期三大目标的实现是监理的工作目标。为了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监理必需采取很多事前、事中及事后的控制措施,包括事先确定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监理的计划和程序等,也包括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复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原材料控制、过程检查以及结果检验和评估等。这些原来都是监理实现目标的措施与手段,但在监理过程中,有关监理人员对这些措施与手段的关注可能超过对监理目标的关注,或者忘记了这些措施与手段只是为实现监理目标服务的,以致在出现了为执行这些规定、计划、程序而不顾实际监理效果的种种刻板、僵硬、扭曲的行为。如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有些监理总是理想化,片面追求施工组织设计要具体完善,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影响了工程总目标的完成。
为防止此类现象的出现,每一个监理人员要时刻牢记,任何手段、措施都是为目标服务的。作为总监要注意协调各项监理工作,防止和纠正其他监理人员的扭曲目标的行为,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2.4 调动施工人员的自我控制的积极性
广大施工人员,尤其是生产第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是工程计划、方案的最终执行者,所以他们的自我控制积极性和能力对监理工作的有效性相当重要。反之,不管监理人员素质如何高,工作如何到位,如果施工人员素质很低,或是自我控制的积极性很低,监理工作的效果也不会好。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监理人员不论什么事情都去管,也有些业主单位不相信施工单位,要求监理人员什么都去管,却忽视了施工单位才是工程实体质量形成的主体,因而严重挫伤了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结果适得其反。施工人员的自我控制是施工人员主动控制自己的施工行为,是自愿的,有助于发挥施工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施工人员可以及时准确地发现施工中问题,掌握第一手的材料,及时准确的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施工人员的自我控制也可以减轻监理人员负担。所以监理人员要注意调动现场施工人员的自我控制的积极性,千万不要做施工单位的施工员、质监员,以保证监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的因素很多,除了监理控制因素外,环境、人的素质、资金的投入、技术设备等因素对项目目标的实现也至关重要。
2.5 监理工作既要全面又要注意突出重点
监理工作内容相当丰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按事先制定的监理规划和细则全面开展工作,但要抓住重点,如原材料、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关键施工方案的审查等。如把所有的工作都作为重点,监理单位不仅在经济上不允许,而且监理人员在精力上也不允许,只有突出工作重点,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6 切实加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证工程三大目标和监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首先,合同确定了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监理对三大目标的控制必须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其次,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的三大目标及其实现的措施,如不对合同加强管理,就不能保证各项施工措施和非施工措施落到实处,也就不会有正常的施工秩序,也就不能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个薄弱环节,也是进一步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很多业主和承包商合同意识不强,习惯于单纯凭经验管理,有关职能部门也习惯于行政协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宣传合同管理,并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使监理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键词:公路监理 有效性
1目前公路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监理能发现一定的问题,无论是质量、进度还是费用控制中的问题,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类问题的出现,却分析得不够仔细和彻底。通常发现汇报问题较多,但解决问题较少,就是说提出问题,但没有提出如何解决问题,这样监理不能从根本上细化其工作,问题最终未得到解决,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就比较差了。进度滞后是普遍问题,究竟如何才能保证进度控制目标,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各监理组也应该从这方面多加考虑。
1.2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换句话说,目标控制是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三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我国现阶段相当一部分监理单位以质量控制为主。现场监理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
2 有效控制、加强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2.1 监理工作计划要与控制的工程本身及施工单位相适应
监理工作计划是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监理控制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监理工作计划基本构成内容除要求统--外,还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型、工程性质、技术特点、工期要求等相适应。
监理工作计划的适应性不但要求编制人员对工程建设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而且要求他们有足够的有关工程实施的信息来源,对工程的实施要有相当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完全做到这些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也要注意规划的适应性,对规模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前期工作比较粗的工程项目,在监理实施过程中要适时编制监理补充计划或调整计划。
在监理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还要考虑监理机构即控制主体和施工单位与被控制主体的组织结构特点。现场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都明确规定了其内部每人所担任的职务和相应的职责权限,因而它也就可以成为确定计划执行的职权所在和产生偏差的职责所在的依据。由此也说明了,有效的监理控制,要求监理工作计划能够反映监理与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组织的结构状况并通过健全的组织结构予以保证,否则只能是空谈。健全的组织结构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要能在组织中将反映实际情况和工作状态的信息迅速地上传下达,保证联络渠道的畅通;另一方面,要做到责权分明,使组织结构中的每一个部门、个人都能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否则,偏差一旦出现就难以纠正,控制也就不可能实现。
2.2 监理控制应具有灵活性、及时性的特点
灵活的监理控制是监理的整个控制工作要能够适应主客观条件的变化,持续的发挥作用。一方面,监理工作本身就是变化的,其依据的标准、监理的方法、甚至是人员等可能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控制的对象,即施工单位的情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而监理工作还是本本主义,按原计划如期运行,将会使现场工作出现越来越大偏差。
監理工作必须注意及时性。工程现场的各种信息是提高监理工作及时性的基础,也就是说,信息的沟通、收集、传递和处理必须及时。如果其中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偏差就会不断累积,使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受到影响。
2.3 监理工作要防止控制目标的扭曲
要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应做到解决问题代替发现问题;细化工作代替粗浅工作;主动监理代替被动监理;预防监理代替事后监理。
力促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工期三大目标的实现是监理的工作目标。为了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监理必需采取很多事前、事中及事后的控制措施,包括事先确定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监理的计划和程序等,也包括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复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原材料控制、过程检查以及结果检验和评估等。这些原来都是监理实现目标的措施与手段,但在监理过程中,有关监理人员对这些措施与手段的关注可能超过对监理目标的关注,或者忘记了这些措施与手段只是为实现监理目标服务的,以致在出现了为执行这些规定、计划、程序而不顾实际监理效果的种种刻板、僵硬、扭曲的行为。如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有些监理总是理想化,片面追求施工组织设计要具体完善,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影响了工程总目标的完成。
为防止此类现象的出现,每一个监理人员要时刻牢记,任何手段、措施都是为目标服务的。作为总监要注意协调各项监理工作,防止和纠正其他监理人员的扭曲目标的行为,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2.4 调动施工人员的自我控制的积极性
广大施工人员,尤其是生产第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是工程计划、方案的最终执行者,所以他们的自我控制积极性和能力对监理工作的有效性相当重要。反之,不管监理人员素质如何高,工作如何到位,如果施工人员素质很低,或是自我控制的积极性很低,监理工作的效果也不会好。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监理人员不论什么事情都去管,也有些业主单位不相信施工单位,要求监理人员什么都去管,却忽视了施工单位才是工程实体质量形成的主体,因而严重挫伤了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结果适得其反。施工人员的自我控制是施工人员主动控制自己的施工行为,是自愿的,有助于发挥施工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施工人员可以及时准确地发现施工中问题,掌握第一手的材料,及时准确的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施工人员的自我控制也可以减轻监理人员负担。所以监理人员要注意调动现场施工人员的自我控制的积极性,千万不要做施工单位的施工员、质监员,以保证监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的因素很多,除了监理控制因素外,环境、人的素质、资金的投入、技术设备等因素对项目目标的实现也至关重要。
2.5 监理工作既要全面又要注意突出重点
监理工作内容相当丰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按事先制定的监理规划和细则全面开展工作,但要抓住重点,如原材料、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关键施工方案的审查等。如把所有的工作都作为重点,监理单位不仅在经济上不允许,而且监理人员在精力上也不允许,只有突出工作重点,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6 切实加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证工程三大目标和监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首先,合同确定了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监理对三大目标的控制必须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其次,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的三大目标及其实现的措施,如不对合同加强管理,就不能保证各项施工措施和非施工措施落到实处,也就不会有正常的施工秩序,也就不能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个薄弱环节,也是进一步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很多业主和承包商合同意识不强,习惯于单纯凭经验管理,有关职能部门也习惯于行政协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宣传合同管理,并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使监理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