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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集中许可和使用是特许经营的核心特征,为特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与救济至关重要。特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从事先预防、过程保护、事后救济三个阶段进行。在预防层面,特许人应承担知识产权权源瑕疵担保义务,被特许人也应负起保密等先合同之附随义务。在特许经营运营中,要对注册商标、企业标志和专有技术提供规范的过程保护。事后救济规则的主要任务是在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确定诉讼地位及其后另一方的协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