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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容易出现的问题
(1)服装本身质量问题,如拔丝、开线、起球、掉色等。消费者对有质量问题的服装要求退货时,一些经营者只同意更换同价位或更高价位的服装。
(2)服装标签问题,有服装面料与标签标注不符,有挂牌与服装内标签不一致问题。
(3)鞋的质量问题,穿用几天后,出现开胶、断底、断面等问题,经营者与消费者在退货或换货问题上容易出现纠纷。
(4)消费者质疑购买的服装、鞋不是真品,投诉经营者销售假货。
手机问题
(1)手机质量问题,性能故障问题多,如屏幕故障、充电问题、死机、接受不到信号,无法上网、自动关机、扬声器失音、外壳裂缝、电池故障、按键故障、充电器自燃等。
2)售后维修问题多,手机出现故障后,经销商与厂商售后部门互相推卸责任,有的以消费者自拆封签、没有维修贴、人为因素等理由,不履行国家规定的手机“三包”义务。一些故障手机虽经多次维修仍不能使用。一些厂商售后部门为消费者更换手机后,对“三包”期限不按照规定重新计算。赠品手机与合约手机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时容易出现纠纷。一些厂商售后部门以消费者不能提供购机发票为由,拒绝为保修期内的故障手机提供维修服务,甚至还有厂商售后部门以消费者的购机发票是手写而不是机打,拒绝提供维修服务。针对这些问题,辽宁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约谈某国外著名手机厂家,告知其以手写发票拒绝为消费者提供法定维修义务是违法行为,如果不予以改正,辽宁省工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此外维修时间过长,不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机,不确定何时能修好故障手机等问题也很多。
电视机问题
(1)质量问题较多,一些电视机在“三包”期内反复出现故障。
(2)消费者在商场购买电视机后,商家送货不及时。
(3)送到消费者家中的电视机与商场销售时样机不符,也有送来旧电视机的情况。
(4)电视机厂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电视机,以消费者使用不当等各种借口,推卸维修义务。
(5)维修收费不透明、不合理。
汽车问题
(1)汽车自身质量问题。
(2)经销商诱骗消费者为汽车做一些没有必要的修饰和保养。
(3)消费者购买的新车被销售过,经销商不告知消费者实情,消费者往往是在买保险或进行保养时才发现有相应记录。
(4)经销商为了卖车,对消费者做出一些无法兑现的承诺,消费者购车后,因为承诺不能兑现,矛盾随之产生。
(5)经销商虚假宣传,利用每款车型的不同配置,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装修问题
(1)装修工期拖延问题较多,装修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期交工。
(2)钓鱼合同,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双方约定的装修费用不是很高,而一旦装修工程开工,装修公司会以各种理由借口,更改装修合同或引导消费者更换装修材料,消费者最终支付的装修费用,远远高于最初签订合同时的费用。
(3)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不按合同使用约定材料,甚至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情况出现。
(4)装修问题出现后,责任难以判定。装修工程结束后,消费者仅凭肉眼难以判断装修工程质量好坏,一段时间过后,装修出现问题,消费者难以指证是装修公司的责任,有些检测需要对装修部分进行破坏,消费者维权成本增大。
装饰装修材料问题
(1)购买装饰装修材料时,签订的合同约定不细、有歧义,对材质、品牌、型号、送货日期、退换货及运送费用等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没有具体约定,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通过购买合同进行维权。
(2)材料的质量、颜色与商家展示样品不同,送到消费者家中的材料并不是消费者在商家店中选中的样品。
(3)商家到消费者家中量尺寸,有虚报尺寸超出消费者实际需求的情况,目的是多卖商品。装修后消费者剩余的材料,商家以各种借口拒绝为消费者退货。
(4)家具等商品在运送过程中容易出现磕碰、摩损等情况。
电信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问题
消费者对电信服务投诉内容较多。消费者手机还有话费,手机被电信运营商停机;消费者参加按月返还话费活动,因手机故障更换或手机丢失,运营商不返还话费;消费者已办理拆机业务,运营商依然收取费用;消费者办理拆机后,运营商不返还剩余话费;运营商拒绝为消费者办理资费标准低的套餐业务;擅自为消费者开通流量包业务;擅自为消费者定制收费服务;互联网服务问题有,接入速率低于消费者交费时约定的速率;网络出现故障,迟迟不给维修;擅自为消费者开通其他收费服务;合同到期不给办理拆网手续,继续收取消费者费用。
预付款消费问题
预付款消费问题主要出现在美容、美发、影楼、酒楼、快餐、健身、瑜伽、干洗等服务行业。引发消费者投诉的原因有:
(1)商家无法兑现消费者交费时承诺的服务标准,或消费者对商家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而被拒绝。
(2)商家经营亏损倒闭,消费者无法得到服务。一些消费者不了解预付款消费的风险性,预付款消费风险绑定在经营者的经营风险上,如果经营者亏损倒闭,预付款就无法要回。
(3)经营者将店铺出兑,承接的经营者拒绝为前期已交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4)服务中出现的一些纠纷问题。
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问题
(1)网购商品质量问题较多。
(2)消费者对网购商品的预期与商品实际有差异,导致退货纠纷出现。
(3)消费者冲动消费,无理由退货情况增多,特别是双“十一”后,大量无理由退货情况出现,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少受损失,对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的也设置了限制,导致消费投诉增多。
(4)一些网络经营者虚假宣传,商品宣传与实物不符,误导消费者。
(5)一些商家因消费者评价不高,频繁骚扰消费者。
(6)在电视购物中,经营者虚假宣传问题较多,一些中老年人被骗上当情况较多。
餐饮住宿服务问题
(1)在就餐过程中,消费者遇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问题,在经营者是否应该赔偿或应赔偿多少等方面出现纠纷。
(2)某些餐饮店设最低消费,或收取开瓶费、茶位费、服务费等,由于没有明码标价或事后告之消费者引发纠纷。
(3)网上团购订餐,经营者不按照约定标准收费,或因故不能提供服务。
(4)预订客房不按约定提供。入住客房期间,经营者擅自涨价。因退房时间引发争议,中午12点后退房,算半天消费的问题,一些消费者不了解或不认同,有些经营者不履行告知义务。因消费者损坏客房内物品,在收取赔偿费用上产生纠纷。
(1)服装本身质量问题,如拔丝、开线、起球、掉色等。消费者对有质量问题的服装要求退货时,一些经营者只同意更换同价位或更高价位的服装。
(2)服装标签问题,有服装面料与标签标注不符,有挂牌与服装内标签不一致问题。
(3)鞋的质量问题,穿用几天后,出现开胶、断底、断面等问题,经营者与消费者在退货或换货问题上容易出现纠纷。
(4)消费者质疑购买的服装、鞋不是真品,投诉经营者销售假货。
手机问题
(1)手机质量问题,性能故障问题多,如屏幕故障、充电问题、死机、接受不到信号,无法上网、自动关机、扬声器失音、外壳裂缝、电池故障、按键故障、充电器自燃等。
2)售后维修问题多,手机出现故障后,经销商与厂商售后部门互相推卸责任,有的以消费者自拆封签、没有维修贴、人为因素等理由,不履行国家规定的手机“三包”义务。一些故障手机虽经多次维修仍不能使用。一些厂商售后部门为消费者更换手机后,对“三包”期限不按照规定重新计算。赠品手机与合约手机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时容易出现纠纷。一些厂商售后部门以消费者不能提供购机发票为由,拒绝为保修期内的故障手机提供维修服务,甚至还有厂商售后部门以消费者的购机发票是手写而不是机打,拒绝提供维修服务。针对这些问题,辽宁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约谈某国外著名手机厂家,告知其以手写发票拒绝为消费者提供法定维修义务是违法行为,如果不予以改正,辽宁省工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此外维修时间过长,不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机,不确定何时能修好故障手机等问题也很多。
电视机问题
(1)质量问题较多,一些电视机在“三包”期内反复出现故障。
(2)消费者在商场购买电视机后,商家送货不及时。
(3)送到消费者家中的电视机与商场销售时样机不符,也有送来旧电视机的情况。
(4)电视机厂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电视机,以消费者使用不当等各种借口,推卸维修义务。
(5)维修收费不透明、不合理。
汽车问题
(1)汽车自身质量问题。
(2)经销商诱骗消费者为汽车做一些没有必要的修饰和保养。
(3)消费者购买的新车被销售过,经销商不告知消费者实情,消费者往往是在买保险或进行保养时才发现有相应记录。
(4)经销商为了卖车,对消费者做出一些无法兑现的承诺,消费者购车后,因为承诺不能兑现,矛盾随之产生。
(5)经销商虚假宣传,利用每款车型的不同配置,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装修问题
(1)装修工期拖延问题较多,装修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期交工。
(2)钓鱼合同,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双方约定的装修费用不是很高,而一旦装修工程开工,装修公司会以各种理由借口,更改装修合同或引导消费者更换装修材料,消费者最终支付的装修费用,远远高于最初签订合同时的费用。
(3)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不按合同使用约定材料,甚至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情况出现。
(4)装修问题出现后,责任难以判定。装修工程结束后,消费者仅凭肉眼难以判断装修工程质量好坏,一段时间过后,装修出现问题,消费者难以指证是装修公司的责任,有些检测需要对装修部分进行破坏,消费者维权成本增大。
装饰装修材料问题
(1)购买装饰装修材料时,签订的合同约定不细、有歧义,对材质、品牌、型号、送货日期、退换货及运送费用等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没有具体约定,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通过购买合同进行维权。
(2)材料的质量、颜色与商家展示样品不同,送到消费者家中的材料并不是消费者在商家店中选中的样品。
(3)商家到消费者家中量尺寸,有虚报尺寸超出消费者实际需求的情况,目的是多卖商品。装修后消费者剩余的材料,商家以各种借口拒绝为消费者退货。
(4)家具等商品在运送过程中容易出现磕碰、摩损等情况。
电信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问题
消费者对电信服务投诉内容较多。消费者手机还有话费,手机被电信运营商停机;消费者参加按月返还话费活动,因手机故障更换或手机丢失,运营商不返还话费;消费者已办理拆机业务,运营商依然收取费用;消费者办理拆机后,运营商不返还剩余话费;运营商拒绝为消费者办理资费标准低的套餐业务;擅自为消费者开通流量包业务;擅自为消费者定制收费服务;互联网服务问题有,接入速率低于消费者交费时约定的速率;网络出现故障,迟迟不给维修;擅自为消费者开通其他收费服务;合同到期不给办理拆网手续,继续收取消费者费用。
预付款消费问题
预付款消费问题主要出现在美容、美发、影楼、酒楼、快餐、健身、瑜伽、干洗等服务行业。引发消费者投诉的原因有:
(1)商家无法兑现消费者交费时承诺的服务标准,或消费者对商家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而被拒绝。
(2)商家经营亏损倒闭,消费者无法得到服务。一些消费者不了解预付款消费的风险性,预付款消费风险绑定在经营者的经营风险上,如果经营者亏损倒闭,预付款就无法要回。
(3)经营者将店铺出兑,承接的经营者拒绝为前期已交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4)服务中出现的一些纠纷问题。
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问题
(1)网购商品质量问题较多。
(2)消费者对网购商品的预期与商品实际有差异,导致退货纠纷出现。
(3)消费者冲动消费,无理由退货情况增多,特别是双“十一”后,大量无理由退货情况出现,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少受损失,对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的也设置了限制,导致消费投诉增多。
(4)一些网络经营者虚假宣传,商品宣传与实物不符,误导消费者。
(5)一些商家因消费者评价不高,频繁骚扰消费者。
(6)在电视购物中,经营者虚假宣传问题较多,一些中老年人被骗上当情况较多。
餐饮住宿服务问题
(1)在就餐过程中,消费者遇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问题,在经营者是否应该赔偿或应赔偿多少等方面出现纠纷。
(2)某些餐饮店设最低消费,或收取开瓶费、茶位费、服务费等,由于没有明码标价或事后告之消费者引发纠纷。
(3)网上团购订餐,经营者不按照约定标准收费,或因故不能提供服务。
(4)预订客房不按约定提供。入住客房期间,经营者擅自涨价。因退房时间引发争议,中午12点后退房,算半天消费的问题,一些消费者不了解或不认同,有些经营者不履行告知义务。因消费者损坏客房内物品,在收取赔偿费用上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