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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实名制是指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确认建筑劳务身份,实施从业经历记录、现场考勤和工资支付管理等相关的制度。我省的建筑劳务实名制已通过“建工灵通卡”为载体全方位的铺开,作为贯彻普及这项工作的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工作当中充分认识到了这项政策的优越之处,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工作之余把它写了下来,以便于和同行们进行一些交流。
一、建筑劳务实名制对规范建筑市场的积极作用:
结合其他省市的实践经验以及我省的落实情况来看,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筑行业用工的合法性得到提高,非法承发包、转包挂靠、私招滥雇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也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合理的解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建筑行业整体规模迅速增长,然而建筑行业利润率低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以2007年为例工业平均利润率为7.03%,而建筑业仅为3.1%,历年来基本都维持在2%左右,对建筑企业来说,为了在利润低下的市场中生存发展,只能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承揽工程合同额,从而实现利润绝对数额的增长,然而盲目的承揽工程部分自身能力不强的企业可能出现企业管理能力无法胜任项目的需要,无法凭借自身能力完成项目的情况。有些企业就开始铤而走险,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手段,在不增加人员、机械设备、投资的情况下,甚至无资质承揽工程项目。我省推行的“建工灵通卡”建筑劳务实名制制度增加了违法违规手段承揽工程者的经营成本,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提供了管理建筑业企业的可操作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消和遏制了一些建筑企业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
二、建筑劳务实名制对农民工清欠工作的保障作用:
宋恩华同志指出,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变“清欠”为“防欠”,找到了解决欠薪问题的“根”,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各地要将“一卡通”落实到从工程招标到竣工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形成闭合管理。各级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和工商银行等金融单位,要共同搞好开发建设,做到一卡多用;建好、用好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规范了总分包双方用工行为,保证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手资料;通过考勤存档、公示,使每个农民工了解自己的出勤和工资结付情况,从而减少了因工资和劳务费的支付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对恶意讨薪行为起到震慑、预防、阻截的实质性作用;通过管理卡工资支付功能,减少了企业工资发放程序,避免了农民工携带大量现金,特别是异地存储功能更为农民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这一痼疾的根除,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建筑劳務实名制的实施是我省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大部分农民工对所从事工作的法律要件不清楚,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法律认识,建筑劳务实名制的推行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要件问题,诸如劳动合同的订立、出勤记录、工资领取记录等等都进入了一个程序化的管理,这些问题由农民工本身关心而又无力解决转由建筑企业、发放工资的银行及监督部门来贯彻执行,增大了可操作性。建筑劳务实名制作为一套完整闭合式的制度程序必将有效的促进我省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
三、建筑劳务实名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促进作用:
由于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仍然是以手工操作为准,工程施工过程中同时进行操作的专业工程多,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规格品种繁杂,工种间的相互配合情况,操作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各种技术规范和规程,有些工程的施工中,由于施工组织不合理,造成各工种之间和协调配合不好,结果相互干扰相互破坏影响工程质量。建筑劳务实名制提升了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了项目总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力的保证了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全面完成;限制了私招滥雇行为,提高了工人合格率;同时通过数据采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人员数量,合理调剂现场劳动力,从而提高了工效,有效的保障了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的对象是人,施工安全的主体是人。建筑劳务实名制的一整套管理程序确保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员 素质。工程项目安保体系人员的在岗履责,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的定期安全培训,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24小时值班等等一系列施工安全环节无一不与人有关,无一不与人的行业知识水平有关。建筑劳务实名制使施工企业、发放工资的银行及监管部门从工程施工的前期阶段就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有了一个全方面的了解,从而有效地掌握和控制了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四、建筑劳务实名制对建筑业企业动态管理的系统作用:
建筑劳务用工实行派遣和考勤制度,遵循“谁签用工合同、谁派遣,谁派遣、谁考勤”的原则。建筑劳务工资应依据用工合同约定,并参照考勤纪录实时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工资支付应当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专用账户由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并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业企业在招用劳务人员时,必须招聘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利用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数据库,实现全省信息的互通共享和实时监控。
建筑劳务实名制的推行一方面以工程项目为依托来检测具体的建筑业企业,另一方面以具体的建筑业企业在以往的关于农民工问题的信用记录来衡量是否有能力承建具体的工程项目。从而使建筑业企业在进行市场行为中得到梳理,对建筑市场进行系统和规范。
五、对建筑劳务实名制具体操作的一些想法:
劳务实名制的落实首先应从工程项目施工的决策层、管理层、具体的民工等所有人员形成一个有形的系统,而不是仅仅针对于农民工,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网状结构便于贯彻执行,再有工程项目一进入招投标程序,劳务实名制就应该开始贯穿,把项目管理层也纳入进来,直至办理施工许可,所有人员的劳务姓名均落实到位。进一步充实劳务实名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这项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在中国城市建设日益加快的大前提下,对工程项目科学合理的管理也势在必行,各类保障制度出台和落实都是保证城市建设质量和品位不可或缺的。
一、建筑劳务实名制对规范建筑市场的积极作用:
结合其他省市的实践经验以及我省的落实情况来看,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筑行业用工的合法性得到提高,非法承发包、转包挂靠、私招滥雇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也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合理的解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建筑行业整体规模迅速增长,然而建筑行业利润率低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以2007年为例工业平均利润率为7.03%,而建筑业仅为3.1%,历年来基本都维持在2%左右,对建筑企业来说,为了在利润低下的市场中生存发展,只能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承揽工程合同额,从而实现利润绝对数额的增长,然而盲目的承揽工程部分自身能力不强的企业可能出现企业管理能力无法胜任项目的需要,无法凭借自身能力完成项目的情况。有些企业就开始铤而走险,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手段,在不增加人员、机械设备、投资的情况下,甚至无资质承揽工程项目。我省推行的“建工灵通卡”建筑劳务实名制制度增加了违法违规手段承揽工程者的经营成本,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提供了管理建筑业企业的可操作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消和遏制了一些建筑企业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
二、建筑劳务实名制对农民工清欠工作的保障作用:
宋恩华同志指出,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变“清欠”为“防欠”,找到了解决欠薪问题的“根”,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各地要将“一卡通”落实到从工程招标到竣工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形成闭合管理。各级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和工商银行等金融单位,要共同搞好开发建设,做到一卡多用;建好、用好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规范了总分包双方用工行为,保证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手资料;通过考勤存档、公示,使每个农民工了解自己的出勤和工资结付情况,从而减少了因工资和劳务费的支付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对恶意讨薪行为起到震慑、预防、阻截的实质性作用;通过管理卡工资支付功能,减少了企业工资发放程序,避免了农民工携带大量现金,特别是异地存储功能更为农民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这一痼疾的根除,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建筑劳務实名制的实施是我省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大部分农民工对所从事工作的法律要件不清楚,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法律认识,建筑劳务实名制的推行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要件问题,诸如劳动合同的订立、出勤记录、工资领取记录等等都进入了一个程序化的管理,这些问题由农民工本身关心而又无力解决转由建筑企业、发放工资的银行及监督部门来贯彻执行,增大了可操作性。建筑劳务实名制作为一套完整闭合式的制度程序必将有效的促进我省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
三、建筑劳务实名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促进作用:
由于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仍然是以手工操作为准,工程施工过程中同时进行操作的专业工程多,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规格品种繁杂,工种间的相互配合情况,操作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各种技术规范和规程,有些工程的施工中,由于施工组织不合理,造成各工种之间和协调配合不好,结果相互干扰相互破坏影响工程质量。建筑劳务实名制提升了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了项目总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力的保证了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全面完成;限制了私招滥雇行为,提高了工人合格率;同时通过数据采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人员数量,合理调剂现场劳动力,从而提高了工效,有效的保障了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的对象是人,施工安全的主体是人。建筑劳务实名制的一整套管理程序确保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员 素质。工程项目安保体系人员的在岗履责,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的定期安全培训,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24小时值班等等一系列施工安全环节无一不与人有关,无一不与人的行业知识水平有关。建筑劳务实名制使施工企业、发放工资的银行及监管部门从工程施工的前期阶段就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有了一个全方面的了解,从而有效地掌握和控制了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四、建筑劳务实名制对建筑业企业动态管理的系统作用:
建筑劳务用工实行派遣和考勤制度,遵循“谁签用工合同、谁派遣,谁派遣、谁考勤”的原则。建筑劳务工资应依据用工合同约定,并参照考勤纪录实时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工资支付应当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专用账户由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并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业企业在招用劳务人员时,必须招聘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利用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数据库,实现全省信息的互通共享和实时监控。
建筑劳务实名制的推行一方面以工程项目为依托来检测具体的建筑业企业,另一方面以具体的建筑业企业在以往的关于农民工问题的信用记录来衡量是否有能力承建具体的工程项目。从而使建筑业企业在进行市场行为中得到梳理,对建筑市场进行系统和规范。
五、对建筑劳务实名制具体操作的一些想法:
劳务实名制的落实首先应从工程项目施工的决策层、管理层、具体的民工等所有人员形成一个有形的系统,而不是仅仅针对于农民工,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网状结构便于贯彻执行,再有工程项目一进入招投标程序,劳务实名制就应该开始贯穿,把项目管理层也纳入进来,直至办理施工许可,所有人员的劳务姓名均落实到位。进一步充实劳务实名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这项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在中国城市建设日益加快的大前提下,对工程项目科学合理的管理也势在必行,各类保障制度出台和落实都是保证城市建设质量和品位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