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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统一管理国家标准样品,控制国家标准样品发行数量,保证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标准样品扰乱市场。国家标准样品标志已正式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自此该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重新设计、制作了防伪标签,具有四项防伪技术。如需获得防伪技术详细信息,请与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8030256联系人:马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