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强制执行中的司法拘留制度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icetup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从当前执行现状出发,阐释了当前拘留难、拘留效果不佳的原因,并据此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希望对执行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强制执行;司法拘留
  一、司法拘留的法律含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留分为四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本文论述的是强制执行中的拘留制度,属于上述四种拘留中的司法拘留。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于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依法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行为人人身自由的措施,目的是防止其继续实施妨害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行为。在执行难问题日益突出、规避执行手段层出不穷的今天,拘留已成为法院强制执行时所普遍采取的措施。然而,实践中进行司法拘留并没有想象中那样便捷有效,拘留的效果也不尽人意,司法拘留在强制执行的使用中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
  二、当前实践中司法拘留存在的困境
  (一)司法拘留“人”难找
  拘留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具有很强的严厉性。尽管民事诉讼法及执行工作规定均对拘留的适用条件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符合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却往往和法官玩起来了“捉迷藏”,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情况多发,限于法官精力及资源限制,司法拘留“人”难找已成普遍现象。
  (二)司法拘留体检程序繁冗
  纵使法官找到了符合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第18条规定,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不予收拘。体检作为收拘的必经阶段是对被执行人人身权益的保障,本无可厚非,但目前体检标准过于严苛,公安机关对高血压、高血糖等常见慢性疾病患者也常以内部有规定不予接收。拘留体检程序繁冗,被执行人从体检到关押所需时间较长,以致要投入更多执行成本,且体检过程中,容易使被拘留人亲属、朋友等人到体检医院吵闹、甚至群体抗法,加大执行风险。
  (三)司法拘留期限过短威慑力低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司法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且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笔者经过调查,发现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大部分被拘留人宁愿选择被拘留也不愿意履行义务。就笔者所在的法院而言,该院处于中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多,且涉案标的额动辄上百上千万,拘留措施真正能起到效果的也是一些标的额较小的案件。这就涉及到违法成本的问题。被执行人经过司法拘留15天以后,法院不得再以同一妨害执行工作的行为对其采取再次拘留,违法的成本对其来说只是15天的自由,用15天的自由换来不用履行成百上千万的债务,在被执行人看来是“相当划算”的。违法成本低,被执行人当然敢铤而走险。相对于德国的6个月和台湾地区的3个月,我国司法拘留期限明显偏短。司法拘留期限过短,不仅给执行人员根据违法情况选择制裁轻重的范围缩小,也为债务人提供了可选择利用的空间,使得拘留措施的威慑力大大降低。
  (四)司法拘留与“拒执罪”脱钩
  在被执行人有妨害执行工作的行为时,除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还有一项更为严厉的制裁措施——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但二者之间跨度太大,缺少一个过渡与衔接,从民事责任到刑事责任的转化很难掌握,公检法三机关往往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罪与非罪认识不一,立法上也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使得该罪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据笔者了解,大部分法院一年下来也没有一起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造成法院在对被执行人采取一次拘留措施后陷于“无计可施”的尴尬处境。
  三、对化解拘留困境之路的建议
  (一)构建执行联动、社会互动形成威慑力
  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借助公安机关侦查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充分利用当前网络信息技术,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在网络、报纸、电视上公开曝光,将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尽快建立起全社会的诚信信息共享平台,使得规避执行的“老赖”受到信用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
  (二)开通司法拘留体检绿色通道
  强化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为入所人员体检专门医院,公安机关适当调整拘留收押体检标准,简化体检流程,体检过程中谨慎使用戒惧约束,避免造成拟拘留人情绪冲动或脱逃。
  (三)区别情形设定拘留期限
  完善立法,适当延长司法拘留期限,执行法官可根据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大小、履行态度的好坏、是否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等因素决定拘留的期限,最长期限可提高到三个月。有必要的还可以把拘留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给故意规避执行、不履行义务的老赖造成心理压力,迫使其履行义务。
  (四)实现司法拘留与“拒执罪”的有效衔接
  在适当延长拘留期限的基础上,实现司法拘留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有效衔接。畅通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渠道,达成对拒不履行裁定、判决罪案件判定的共识。修改和完善“拒执罪”的刑事诉讼程序,提高其可操作性,使拒不履行裁定、判决罪作为司法拘留的后续措施,提高被执行人违法成本,促使其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拘留难、拘留效果差作为执行难的一部分,是社会转型期所暴露出来的司法现象。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的进一步建立,我们有理由相信执行难的问题将最终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拘留所条例[EB/OL].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03-01.
  [2]王晓霞.我国〈拘留所条例〉的法理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远见,2012.2.
  [3]江海.浅议强制执行中的拘留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2.05(上).
  [4]王晓宝.司法拘留执行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对策[EB/OL].http://www.chinacourt.org/ article/detail/2006/02/id/195772.shtml,2013-12-26.
其他文献
【摘要】商事登记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而设置的一种商事制度,而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由于其时代局限性,受当时商事制度理念等的影响,存在着立法形式分散、前置审批过多、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混同以及审查标准不明确等问题,而广东则在全国率先开始商事登记登记改革,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或多或少进行了不同途径的改革,本文旨在分析我国目前商事登记制度的不足,同时通过兼评深圳珠海这两地的商事登记改革制度,寻找一些
期刊
【摘要】法学思想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书本中的法、活法、民间法等诸多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和国家法形成了二元共存的局面。在多维而流变的社会秩序现状以及国家法自身的缺陷下,这些“类民间法”的存在,对于弥补国家法的空白、为国家法提供预备性的入法资源以及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有着重要的社会实证意义。发挥了重要的社会实证意义。  【关键词】社会控制;民间法;活法  “法律既是从整个社会结构和习惯自下而上发展起来,又是
期刊
【摘要】作为先秦法家中饶有成效的政治家,商鞅主持的秦国变法是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时期一次最全面、最深刻、最成功的伟大变革。商鞅变法理论中关于法律权威的认识以及如何树立法律权威的措施,对我们当今中国法治社会之建设仍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商鞅变法;法律权威;当代启示  一、商鞅如何于变法中树立法律权威  关于具体如何树立法律权威,商鞅在其变法思想中有很多方面的阐述。其核心为概括为三个方面:
期刊
【摘要】随着网络和数字技术的发展,音乐、电影的使用和消费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传统的唱片销售到有线无线广播、网络传播、在线收听、手机播放等。表演者与视听制品制作者急切寻求对视听制品广播与表演等使用方式的控制。从《罗马公约》到《北京条约》,我们可以看到国际立法的趋势,但在实务界,关于“二次获酬权”权利主体是谁、谁来付钱、如何收取等问题仍有疑问,本文将从国际条约及国外立法入手结合我国著作权法修改来解
期刊
【摘要】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灵魂,是司法的根本之所在。如果法院没有公信力,其所有功能形同虚设,在一定意义上,法院公信力的缺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因此,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坚定不移地建设公众公认的司法机制,确实是一个富有时代精神的课题,具有极端重要性。  【关键词】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途径  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光法院工作人员涉嫌违法乱纪、贪污腐败、以权谋私、违法裁判等有
期刊
【摘要】作为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法治建设的基本认识决定了国家法治的发展程度。党代会,是党内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和党实现国家领导的基本方式之一。本文梳理自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二大以后历次党代会对于法制(治)论述的变迁,从文本出发,试图建构起中国共产党对于法制(治)认识不断深入、法治共识逐步形成、宪法理念晨光出现的现实图景。  【关键词】党代会;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宪政  中国共产党成立
期刊
【摘要】本文在现代风险社会的刑事政策视角下重新审视了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争议。首先本文介绍了风险社会的理论分野。然后梳理了我国目前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理论的各种观点。最后从风险社会的刑事政策视角论证了承认共同过失犯罪的合理性。  【关键词】风险社会;安全刑法;共同过失犯罪  一、工业社会反思产物的风险社会理论  在经过了工业革命和信息技术革命之后,人类社会进入到了后现代社会。在工业时代人类各种无法克服的
期刊
【摘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并在多项具体制度中予以贯彻,突出了人权保障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重要性。“尊重与保障人权”是检察机关提升案件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树立公信力的必然选择,更是提高检察干警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在处理个案过程中,一要转变执法理念,夯实理论基础;二要加强证据审查,打牢证据基础;三要创新办案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人权
期刊
【摘要】城郊结合部呈现案件高发,人员组成复杂的特点。南京市城郊结合部派出所应当从警力配置、经费保障、考核制度、人本化管理、社会力量和队伍联动等方面探索推进“四班三运转”、弹性工作制、错时制等创新型举措,主动适应城郊结合部治安形势,加快城郊结合部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改革。  【关键词】城郊结合部;派出所;警力配置;勤务运行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新形势下,社会的复杂化导致治安形势日趋动态化,特殊的地
期刊
【摘要】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在备案机关备案的合同与当事人实际持有合同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那么一旦发生纠纷,究竟应以哪个合同为准确定违约责任,简单的就是以备案合同为准吗?本文试图结合2013年的安信信托诉昆山纯高案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备案合同;持有合同;作准文本  合同备案,是指当事人签定合同后,将合同提交相关的主管部门登记,是行政机构对合同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体现。合同备案不是合同生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