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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造纸厂属预算内全民企业,现有职工393人,固定资产原值400多万元。前几年连续亏损,1992年末累计亏损和潜在包袱达770万元,资不抵债400万元。由于资金枯竭、包袱沉重、管理混乱、内耗严重,被迫于1992年9月停产。县委、县政府为了使企业起死回生,决定在该厂转换经营机制,实行“公有民营”。1992年11月下旬,县经委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劳动、工会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按照县政府办公会议确定的“二十四字”即:“国有资产,有偿租赁、自筹资金、私人经营,重金抵押、依法公证”的租赁方针,协助该厂开展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