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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供应链研发联盟成为供应链中各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的战略选择。在联盟的运行中,知识溢出效应影响着联盟企业的技术结构与创新行为的演进。为了提高联盟分配机制的合理性,必须深入研究基于知识溢出效应的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关系。
关键词:知识溢出效应;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
中图分类号:D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引言
为了加快知识创新的速度、促进技术的升级、降低研发的成本,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供应链上其他企业结成联盟进行合作研发,以缩短研发时间、提高研发质量、分担研发成本。于是,供应链研发联盟成为供应链上各企业目前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升级的战略选择。
供应链研发联盟是指企业在实现技术创新过程中,为共享知识资源、促进知识流动和创造新知识、开发新技术,与供应链中其他企业通过各种契约或股权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网络组织。据相关研究表明,因利益分配不合理而导致联盟失败的占50%以上[1]。因此,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以及联盟企业的满意度将直接影响到供应链研发联盟的可持续发展。
二、知识溢出和知识溢出效应
供应链研发联盟的核心目标是为了知识的共享与创新,在知识共享中存在的知识溢出效应(Knowledge Spillover Effect)决定了供应链研发联盟中各个成员企业对知识的获取及其之间知识的共享水平,从而影响到各联盟企业的知识创新能力。
本文所指的知识溢出是指在供应链研发联盟的运行过程中,知识接受者将获得的知识与自有知识相融合进行知识创新活动,却没有给予知识提供者以补偿或补偿小于知识创造成本的现象。知识溢出效应是知识溢出的表现形式,是指知识的接受者或需求者消化吸收所导致的知识创新以及所带动的经济增长等其他影响。
三、知识溢出形式及联盟利益的内容
供应链研发联盟成功运作的关键是处理好盟员企业间利益分配的冲突,尤其是由合作产生的新增收益分配问题。供应链研发联盟强调企业间的合作与协同,在联盟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企业间知识溢出的现象,如果企业间的溢出与合作能使有关各方都受益,供应链研发联盟就能继续维持下去;但如果合作的结果是某些企业获益而其他方受损,供应链研发联盟就会解体。因此,收益的合理分配问题一直是供应链研发联盟管理中一个敏感而关键的问题。
供应链研发联盟的收益是指联盟内所有盟员企业通过相互合作与协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知识创新与转移而创造出来的新增收益。
四、影响利益分配关系的因素分析
影响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关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鉴于供应链研发联盟主要是将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又多在高科技术领域合作。因此,供应链研发联盟的高投入、高风险、高竞争以及高回报率等特点,成为了决定供应链研发联盟分配关系的主要特征。
供应链研发联盟的核心任务就是进行知识创新活动,那么联盟成员知识创新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整个联盟的运作效率以及最终获得利益的多少,因此,知识创新能力是影响联盟利益分配的一个核心因素;其次,供应链研发联盟各成员在合作过程中,由于核心资源的独特性,参与分配的成员在知识创新过程、技术水平、生产运作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投入都构成了影响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最主要因素,本文将这些因素认定为供应链研发联盟成员对联盟投入的成本要素,是供应链研发联盟分配要素之一;此外,供应链研发联盟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到联盟的收益,但是,各联盟成员在合作过程中承担的任务不同,所面临的风险也就不同,为了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一原则,风险因素必须成为利益分配关系的要素之一;最后,为了防止“败德行为”的产生并提高联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将工作努力水平纳入供应链研发联盟分配要素中,以此来遏制偷懒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影响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因素可以归纳为知识创新能力因素、知识生产成本因素、联盟风险因素和工作努力水平因素这四个方面。
五、利益分配关系原则
供应链研发联盟是建立在供应链中各企业部门共有的利益基础之上,联盟要得到可持续性的发展,需要平衡联盟各方所贡献的资源、所做出的努力与从联盟中得到的利益[2]。在现实中,企业参与供应链研发联盟的首要目的就是要能够从中获得利益,因此,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联盟的稳定性。
一般认为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总原则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具体内容有:
1.平等原则。供应链研发联盟内的各个成员无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联盟中的地位和对利益追求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原则是利益分配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各联盟成员长期合作的基础,同样也是联盟高效运营、获得最大利益的保證。
2.公平兼顾效率原则。在供应链研发联盟内,成员之间存在着知识溢出现象,有着复杂的相互关联的工作内容,公平的认定每个成员的付出与绩效有助于联盟的团结与稳定,从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研发联盟的运行效率。但是,过分的公平又可能会挫伤优秀成员的积极性,所以必须在公平的基础上兼顾效率。
3.风险补偿原则。利益分配应当与承担的风险相一致。一般而言,联盟企业所承担的风险越大,其所获得的收益也应越多。在设计利益分配机制时,应充分考虑联盟各个成员承担风险的大小,并以此作为分配的依据之一。
4.互利互惠原则。互利互惠原则是要保证在供应链研发联盟的运行过程中,每个联盟成员都能从成功后的合作中获取相应的利益,否则将会损害成员的积极性。
5.产权明晰原则。在供应链研发联盟中,最为困难的就是对知识产权的分配问题。所以需要对知识创新的研发成果进行价值评估,合理分配研究成果带来的有形和无形利益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吕海萍,龚建立.提高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化组织水平的对策建议[J].科技与管理,2003,1:91-93.
[2]郑寒.知识联盟演进及企业核心能力提升过程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08,6:93-94.
关键词:知识溢出效应;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
中图分类号:D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引言
为了加快知识创新的速度、促进技术的升级、降低研发的成本,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供应链上其他企业结成联盟进行合作研发,以缩短研发时间、提高研发质量、分担研发成本。于是,供应链研发联盟成为供应链上各企业目前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升级的战略选择。
供应链研发联盟是指企业在实现技术创新过程中,为共享知识资源、促进知识流动和创造新知识、开发新技术,与供应链中其他企业通过各种契约或股权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网络组织。据相关研究表明,因利益分配不合理而导致联盟失败的占50%以上[1]。因此,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以及联盟企业的满意度将直接影响到供应链研发联盟的可持续发展。
二、知识溢出和知识溢出效应
供应链研发联盟的核心目标是为了知识的共享与创新,在知识共享中存在的知识溢出效应(Knowledge Spillover Effect)决定了供应链研发联盟中各个成员企业对知识的获取及其之间知识的共享水平,从而影响到各联盟企业的知识创新能力。
本文所指的知识溢出是指在供应链研发联盟的运行过程中,知识接受者将获得的知识与自有知识相融合进行知识创新活动,却没有给予知识提供者以补偿或补偿小于知识创造成本的现象。知识溢出效应是知识溢出的表现形式,是指知识的接受者或需求者消化吸收所导致的知识创新以及所带动的经济增长等其他影响。
三、知识溢出形式及联盟利益的内容
供应链研发联盟成功运作的关键是处理好盟员企业间利益分配的冲突,尤其是由合作产生的新增收益分配问题。供应链研发联盟强调企业间的合作与协同,在联盟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企业间知识溢出的现象,如果企业间的溢出与合作能使有关各方都受益,供应链研发联盟就能继续维持下去;但如果合作的结果是某些企业获益而其他方受损,供应链研发联盟就会解体。因此,收益的合理分配问题一直是供应链研发联盟管理中一个敏感而关键的问题。
供应链研发联盟的收益是指联盟内所有盟员企业通过相互合作与协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知识创新与转移而创造出来的新增收益。
四、影响利益分配关系的因素分析
影响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关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鉴于供应链研发联盟主要是将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又多在高科技术领域合作。因此,供应链研发联盟的高投入、高风险、高竞争以及高回报率等特点,成为了决定供应链研发联盟分配关系的主要特征。
供应链研发联盟的核心任务就是进行知识创新活动,那么联盟成员知识创新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整个联盟的运作效率以及最终获得利益的多少,因此,知识创新能力是影响联盟利益分配的一个核心因素;其次,供应链研发联盟各成员在合作过程中,由于核心资源的独特性,参与分配的成员在知识创新过程、技术水平、生产运作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投入都构成了影响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最主要因素,本文将这些因素认定为供应链研发联盟成员对联盟投入的成本要素,是供应链研发联盟分配要素之一;此外,供应链研发联盟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到联盟的收益,但是,各联盟成员在合作过程中承担的任务不同,所面临的风险也就不同,为了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一原则,风险因素必须成为利益分配关系的要素之一;最后,为了防止“败德行为”的产生并提高联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将工作努力水平纳入供应链研发联盟分配要素中,以此来遏制偷懒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影响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因素可以归纳为知识创新能力因素、知识生产成本因素、联盟风险因素和工作努力水平因素这四个方面。
五、利益分配关系原则
供应链研发联盟是建立在供应链中各企业部门共有的利益基础之上,联盟要得到可持续性的发展,需要平衡联盟各方所贡献的资源、所做出的努力与从联盟中得到的利益[2]。在现实中,企业参与供应链研发联盟的首要目的就是要能够从中获得利益,因此,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联盟的稳定性。
一般认为供应链研发联盟利益分配的总原则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具体内容有:
1.平等原则。供应链研发联盟内的各个成员无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联盟中的地位和对利益追求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原则是利益分配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各联盟成员长期合作的基础,同样也是联盟高效运营、获得最大利益的保證。
2.公平兼顾效率原则。在供应链研发联盟内,成员之间存在着知识溢出现象,有着复杂的相互关联的工作内容,公平的认定每个成员的付出与绩效有助于联盟的团结与稳定,从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研发联盟的运行效率。但是,过分的公平又可能会挫伤优秀成员的积极性,所以必须在公平的基础上兼顾效率。
3.风险补偿原则。利益分配应当与承担的风险相一致。一般而言,联盟企业所承担的风险越大,其所获得的收益也应越多。在设计利益分配机制时,应充分考虑联盟各个成员承担风险的大小,并以此作为分配的依据之一。
4.互利互惠原则。互利互惠原则是要保证在供应链研发联盟的运行过程中,每个联盟成员都能从成功后的合作中获取相应的利益,否则将会损害成员的积极性。
5.产权明晰原则。在供应链研发联盟中,最为困难的就是对知识产权的分配问题。所以需要对知识创新的研发成果进行价值评估,合理分配研究成果带来的有形和无形利益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吕海萍,龚建立.提高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化组织水平的对策建议[J].科技与管理,2003,1:91-93.
[2]郑寒.知识联盟演进及企业核心能力提升过程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08,6: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