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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一直以来,遵循“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宗旨,在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收费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优化政务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近年的审计中发现,个别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收费现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的规范及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票据内容填开不规范、个别项目超标准收费、个别单位未经收费许可收费、收费项目名称与收费许可证项目不一致、少数个人交费时不索取收款票据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收费行为,笔者建议,应从以下五方面入手,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的监管。
一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项目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所有的收费项目必须合法有效,严禁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各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经设立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各窗口单位要将应进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落实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在行政服务中心结算窗口(银行)缴交。单位应设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按规定和程序报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二是执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公示制度。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窗口单位要通过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办事指南、办件告知单等方式,将进厅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项目性质、收费期限、投诉方式进行公开,不得对收费项目情况进行选择性或将应分项收费的项目进行捆绑式公示和告知。凡按规定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保留、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物价、财政部门除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外,还要及时通知行政服务中心予以变更公示,切实做到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项目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严格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票据和台账管理。各窗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按照收费性质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非税收入票据,票据的领用、结报和缴销要严格按照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执行。财政部门要在本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负责各单位窗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统一开具。所有在中心窗口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进入财政在行政服务中心缴费窗口(银行)设立的规定账户,接受监督管理。各窗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凡办理的各项收费都要如实填入台账,做到账票、账费相符,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不定期检查和监管。
四是杜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乱收费行为。所有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和规定,按批准的项目要求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无主体资格收费,严禁借行政审批之机强制或变相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五是建立联席协调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监管的联席协调机制,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会同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有关收费项目监管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窗口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窗口发生违规收费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违规批项等问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违规收费金额予以追回并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作者单位:樟树市审计局)
一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项目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所有的收费项目必须合法有效,严禁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各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经设立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各窗口单位要将应进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落实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在行政服务中心结算窗口(银行)缴交。单位应设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按规定和程序报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二是执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公示制度。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窗口单位要通过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办事指南、办件告知单等方式,将进厅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项目性质、收费期限、投诉方式进行公开,不得对收费项目情况进行选择性或将应分项收费的项目进行捆绑式公示和告知。凡按规定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保留、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物价、财政部门除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外,还要及时通知行政服务中心予以变更公示,切实做到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项目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严格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票据和台账管理。各窗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按照收费性质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非税收入票据,票据的领用、结报和缴销要严格按照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执行。财政部门要在本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负责各单位窗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统一开具。所有在中心窗口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进入财政在行政服务中心缴费窗口(银行)设立的规定账户,接受监督管理。各窗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凡办理的各项收费都要如实填入台账,做到账票、账费相符,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不定期检查和监管。
四是杜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乱收费行为。所有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和规定,按批准的项目要求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无主体资格收费,严禁借行政审批之机强制或变相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五是建立联席协调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监管的联席协调机制,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会同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有关收费项目监管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窗口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窗口发生违规收费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违规批项等问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违规收费金额予以追回并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作者单位:樟树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