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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71条第3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现行法律对“同等条件”的认定尚不明确,引起了一系列股东优先购买权纠纷。本文结合理论界关于“同等条件”的三种观点以及《公司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8条对“同等条件”具体内容的规定,对“同等条件”制度提出一些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