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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世纪,国际音乐教育以坚持多元文化发展和注重保留不同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为主要特征。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是人民音乐才智的结晶,是凝聚着民族精神的宝贵文化财富,是创造、发展我国未来音乐的参照系,亦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宝贵教材。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如何更好地继承、弘扬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如何促进我国音乐教育与时俱进、与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同步,是新时期音乐教育者应审慎思考和高度重视的问题。
中国民族传统音乐的内涵及审美特征
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是人类文化中的瑰宝,代表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气质、神韵及审美习惯,指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古今音乐人创作并广为流传的音乐作品,包括中国幅员内各个民族、各个地域的各种民歌、器乐、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等多种内容与形式。诚然,在多民族聚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具有鲜明的民族个性,不同民族的音乐语言都具有各自的特征,从旋律、调式、节奏、曲式等方面都表现出各民族的个性气质。但从总体艺术审美的角度来看,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具有以下共性特征:第一,旋律中五声音阶与七声音阶并存。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旋律构成,自古以来都是五声音阶与七声音阶并存发展、不分主次的。且旋律的发展与作品的曲式结构紧密结合,总是在同一乐思下发展、变化,一脉相承。第二,调式系统以宫、商、角、徵、羽五种调式为基础,调式转换较为自由。第三,和声构成大多以线型单旋律为主,但在少数民族音乐中也存在着丰富的多声部音乐。第四,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曲式结构,与中国传统文学、艺术作品结构布局的审美特征一致,讲究平衡、叠进、对称、呼应。
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也曾不断交流、融合外来的因素,但总是保持着自己特有的民族风格和韵味,在世界音乐舞台上散发着东方古国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且历久弥新。
国外音乐教育发展回顾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国均将发展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摆到了首要的位置。一些国际组织积极参与其中,在增进国际间交流、合作,谋求共同发展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并收到了良好效果。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Music Education,简称ISME)就是其中之一。在过去半个世纪,国外音乐教育不断发展进步,不同的历史阶段主题各有侧重。
上世纪50年代,国外音乐教育以多元文化观为主题,提倡尊重各民族的音乐,重视世界音乐的教育。在1958年召开了主题为“促进东方世界和西方世界音乐共同发展,并以此作为国际间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一种手段”的ISME第三届大会。会议倡导,应对全世界每个民族的音乐文化进行研究,并尝试去理解它们,欣赏它们的优秀作品。大会给国际音乐研究和教育指明了方向,同时为音乐的多元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60年代,随着“第三世界意识”的出现,1963年ISME召开了主题为“音乐世界中的东方和西方与音乐教育”的第六届大会,强调世界音乐应该真正被世界各国人民进行交流、理解和欣赏。大会有力地推动了国际社会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音乐教育的均衡发展。70年代,ISME在里斯本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保留本土音乐传统、构建民族音乐体系、开设民族音乐课程的计划,并建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牵头,对全球不同地区民族音乐资料进行搜集,以促进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构建和课程的开设。80年代,ISME在第十八届大会上提出了“音乐教育的世界性观念”的主题。90年代,ISME第二十届大会确立“享受世界音乐”的主题,其公议的主题发言为“音乐民族学与世界音乐教育”,将民族音乐与国际音乐教育紧紧地连在一起,为新世纪国际音乐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综上所述,半个世纪的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突出体现了两大特征:一、始终坚持国际音乐教育多元文化的特征;二、注重保留不同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特征。
中国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代的音乐教育,始于19世纪末康梁维新变法、提倡兴办“洋学堂”设“乐歌”课,在一个多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几代音乐教育家的艰辛努力,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种种变革,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已从初创、探索阶段逐步发展完善。回顾中国音乐教育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成绩是显著的,但同时也存在着问题,阻碍了对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阻碍了我国新时期音乐教育发展的步伐。
首先是文化观念的问题。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在二战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以积极的态度参与ISME的活动,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一元论”、“传统落后论”、“汉族中心论”等不正确的论点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认为欧洲音乐文化是先进的,欧洲古典音乐是世界音乐发展的最高峰,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而我国的音乐文化是落后的、难登大雅之堂的。这种错误观念的存在,使我国的音乐教育出现了偏差和失衡,在音乐教育体制中普遍存在着“重西轻中”的现象。
其次是学校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受到“一元论”等观念的影响,无论是音乐院校的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通高校的公共音乐教育,无论是理论课、实践课还是欣赏课,在课程设置上均以欧洲音乐为主,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内容只占有极小比例,并且普遍缺乏除欧洲专业音乐教育课程以外的其他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音乐文化方面的课程设置,致使受教育者对除欧洲专业音乐以外的其他音乐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汲取其营养为我所用就更无从谈起了。
再次是社会舆论引导的问题。在当今社会许多国家如匈牙利、芬兰、日本、澳大利亚等等,新世纪音乐教育的主题是:从音乐教育做起,维护本国家、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按照著名音乐教育家柯达伊的观点来说,就是让儿童自幼用音乐的母语来歌唱。在我国,近年来不断有有识之士再三呼吁要重视和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应用民族音乐的乳汁哺育我们的孩子。我们要靠社会舆论进行更有力、更广泛持久的积极引导和宣传,从音乐教育做起,促进祖国的下一代对民族文化的理解、热爱,从而肩负起继承和发展的重任。
对学校教育中发展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思考
纵观国外音乐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国内音乐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要想建立起民族传统音乐基础上的、融合世界上一切进步音乐文化的、崭新的21世纪的中国现代音乐教育体制,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加强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充分体现民族传统音乐的特征是基本的起始点。
第一,构建中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新观念。教育界应及时更新思想、转变观念。继承和发展我国多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传统,正确对待并加强对全世界不同音乐文化的交流和学习,构建中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新观念,学习他国的先进经验,努力与国际音乐教育协调发展。
第二,构建、完善中国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完善中国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应在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同时,开阔视野,充分吸纳世界各国不同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使中国音乐教育既与国际音乐教育多元文化观念一致,又能体现中国音乐教育的特色。其课程的知识结构系统既要体现完整性、系统性,又要体现阶段性、可选择性,并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第三,改进、优化教育模式,加强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教育者应深刻认识到,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在概念、创作理念、创作行为、文化目的、人格表达方式、哲学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具有优秀的民族文化特性,应积极开展对传统音乐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不断完善构建中国音乐文化的价值观念系统。专业音乐教育和公共音乐教育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增加传统音乐教育的比重,充实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编写优秀教材,通过不断完善、优化的音乐教育模式积极引导学生热爱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使其通过新的和富有创造性的教育学策略得以继承和弘扬。
在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经历了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与革新,我国的音乐教育也逐渐走向成熟,进入与国际先进教育理念接轨的关键时期。我们回顾、比较国内外音乐教育的发展历程,研究、发展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探讨中国音乐教育未来的发展道路,对于更新教育理念、继承发扬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构建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都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作为音乐教育者,应志在通过音乐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维护本国家、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从而更好地担当起继承和发展我国民族文化的重任。(本文为河南工业大学高教研究项目)
参考文献:
1.关新(整理):《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学会座谈会纪要》,《中国音乐》,1997(1)。
2.刘沛(译):《ISME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1997年ISME第22届世界大会发言)。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编校:张红玲
中国民族传统音乐的内涵及审美特征
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是人类文化中的瑰宝,代表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气质、神韵及审美习惯,指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古今音乐人创作并广为流传的音乐作品,包括中国幅员内各个民族、各个地域的各种民歌、器乐、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等多种内容与形式。诚然,在多民族聚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具有鲜明的民族个性,不同民族的音乐语言都具有各自的特征,从旋律、调式、节奏、曲式等方面都表现出各民族的个性气质。但从总体艺术审美的角度来看,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具有以下共性特征:第一,旋律中五声音阶与七声音阶并存。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旋律构成,自古以来都是五声音阶与七声音阶并存发展、不分主次的。且旋律的发展与作品的曲式结构紧密结合,总是在同一乐思下发展、变化,一脉相承。第二,调式系统以宫、商、角、徵、羽五种调式为基础,调式转换较为自由。第三,和声构成大多以线型单旋律为主,但在少数民族音乐中也存在着丰富的多声部音乐。第四,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曲式结构,与中国传统文学、艺术作品结构布局的审美特征一致,讲究平衡、叠进、对称、呼应。
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也曾不断交流、融合外来的因素,但总是保持着自己特有的民族风格和韵味,在世界音乐舞台上散发着东方古国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且历久弥新。
国外音乐教育发展回顾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国均将发展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摆到了首要的位置。一些国际组织积极参与其中,在增进国际间交流、合作,谋求共同发展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并收到了良好效果。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Music Education,简称ISME)就是其中之一。在过去半个世纪,国外音乐教育不断发展进步,不同的历史阶段主题各有侧重。
上世纪50年代,国外音乐教育以多元文化观为主题,提倡尊重各民族的音乐,重视世界音乐的教育。在1958年召开了主题为“促进东方世界和西方世界音乐共同发展,并以此作为国际间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一种手段”的ISME第三届大会。会议倡导,应对全世界每个民族的音乐文化进行研究,并尝试去理解它们,欣赏它们的优秀作品。大会给国际音乐研究和教育指明了方向,同时为音乐的多元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60年代,随着“第三世界意识”的出现,1963年ISME召开了主题为“音乐世界中的东方和西方与音乐教育”的第六届大会,强调世界音乐应该真正被世界各国人民进行交流、理解和欣赏。大会有力地推动了国际社会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音乐教育的均衡发展。70年代,ISME在里斯本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保留本土音乐传统、构建民族音乐体系、开设民族音乐课程的计划,并建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牵头,对全球不同地区民族音乐资料进行搜集,以促进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构建和课程的开设。80年代,ISME在第十八届大会上提出了“音乐教育的世界性观念”的主题。90年代,ISME第二十届大会确立“享受世界音乐”的主题,其公议的主题发言为“音乐民族学与世界音乐教育”,将民族音乐与国际音乐教育紧紧地连在一起,为新世纪国际音乐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综上所述,半个世纪的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突出体现了两大特征:一、始终坚持国际音乐教育多元文化的特征;二、注重保留不同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特征。
中国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代的音乐教育,始于19世纪末康梁维新变法、提倡兴办“洋学堂”设“乐歌”课,在一个多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几代音乐教育家的艰辛努力,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种种变革,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已从初创、探索阶段逐步发展完善。回顾中国音乐教育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成绩是显著的,但同时也存在着问题,阻碍了对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阻碍了我国新时期音乐教育发展的步伐。
首先是文化观念的问题。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在二战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以积极的态度参与ISME的活动,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一元论”、“传统落后论”、“汉族中心论”等不正确的论点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认为欧洲音乐文化是先进的,欧洲古典音乐是世界音乐发展的最高峰,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而我国的音乐文化是落后的、难登大雅之堂的。这种错误观念的存在,使我国的音乐教育出现了偏差和失衡,在音乐教育体制中普遍存在着“重西轻中”的现象。
其次是学校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受到“一元论”等观念的影响,无论是音乐院校的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通高校的公共音乐教育,无论是理论课、实践课还是欣赏课,在课程设置上均以欧洲音乐为主,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内容只占有极小比例,并且普遍缺乏除欧洲专业音乐教育课程以外的其他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音乐文化方面的课程设置,致使受教育者对除欧洲专业音乐以外的其他音乐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汲取其营养为我所用就更无从谈起了。
再次是社会舆论引导的问题。在当今社会许多国家如匈牙利、芬兰、日本、澳大利亚等等,新世纪音乐教育的主题是:从音乐教育做起,维护本国家、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按照著名音乐教育家柯达伊的观点来说,就是让儿童自幼用音乐的母语来歌唱。在我国,近年来不断有有识之士再三呼吁要重视和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应用民族音乐的乳汁哺育我们的孩子。我们要靠社会舆论进行更有力、更广泛持久的积极引导和宣传,从音乐教育做起,促进祖国的下一代对民族文化的理解、热爱,从而肩负起继承和发展的重任。
对学校教育中发展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思考
纵观国外音乐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国内音乐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要想建立起民族传统音乐基础上的、融合世界上一切进步音乐文化的、崭新的21世纪的中国现代音乐教育体制,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加强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充分体现民族传统音乐的特征是基本的起始点。
第一,构建中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新观念。教育界应及时更新思想、转变观念。继承和发展我国多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传统,正确对待并加强对全世界不同音乐文化的交流和学习,构建中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新观念,学习他国的先进经验,努力与国际音乐教育协调发展。
第二,构建、完善中国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完善中国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应在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同时,开阔视野,充分吸纳世界各国不同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使中国音乐教育既与国际音乐教育多元文化观念一致,又能体现中国音乐教育的特色。其课程的知识结构系统既要体现完整性、系统性,又要体现阶段性、可选择性,并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第三,改进、优化教育模式,加强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教育者应深刻认识到,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在概念、创作理念、创作行为、文化目的、人格表达方式、哲学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具有优秀的民族文化特性,应积极开展对传统音乐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不断完善构建中国音乐文化的价值观念系统。专业音乐教育和公共音乐教育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增加传统音乐教育的比重,充实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编写优秀教材,通过不断完善、优化的音乐教育模式积极引导学生热爱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使其通过新的和富有创造性的教育学策略得以继承和弘扬。
在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经历了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与革新,我国的音乐教育也逐渐走向成熟,进入与国际先进教育理念接轨的关键时期。我们回顾、比较国内外音乐教育的发展历程,研究、发展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探讨中国音乐教育未来的发展道路,对于更新教育理念、继承发扬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构建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都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作为音乐教育者,应志在通过音乐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维护本国家、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从而更好地担当起继承和发展我国民族文化的重任。(本文为河南工业大学高教研究项目)
参考文献:
1.关新(整理):《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学会座谈会纪要》,《中国音乐》,1997(1)。
2.刘沛(译):《ISME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1997年ISME第22届世界大会发言)。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