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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类的划分问题,语法学界有很多精辟的论述。然而关于“耻、羞、愧、惭、怍、忝、乐(快乐)、喜(欢喜)、说(高兴)、快(愉快)”等表心理活动之词的归类问题,有的著作没有涉及;有的偶然涉及,但语焉未详,且说法不一。 杨树达《高等国文法》在谈到介词“于”“表形容词之对象”时列举《孟子》中二例:“吾何快于是?”,“吾甚惭于孟子”。这说明他把“快”、“惭”划入形容词。郭锡良等主编的《古代汉语》和刘诚、王大年的《语法学》分别把“耻”和“羞”归入形容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