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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行政协调是行政主体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协商方式,调整行政系统内部各组织间的关系,调处矛盾,促使其在总体规划下分工协作、和谐有序运作的行政行为和方法。它与计划、组织、控制、指挥、监督一起,构成了行政运行中完整的职能体系。“协调”职能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就是消除行政主体间的矛盾,减少行政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