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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调控措施精准发力
2016年,宁夏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为3%以内。为保持宁夏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顺利实现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宁夏自治区物价局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强化价格形势分析和研判
为保持全区经济及价格持续稳定,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建立价格形势分析机制,按月、季度对全区价格形势详细分析,对引起价格波动的因素进行解剖,并强化对后期价格走势的研判工作,同时,根据价格波动原因,积极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价格调控的政策建议。代自治区党委、政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送审稿),明确了价格调控的方向、任务、手段等内容,这将是宁夏自治区推进价格改革和调控的纲领性文件,确保宁夏自治区各项价格调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体系
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强化对电煤、钢材、铁合金等工业用品价格监测和分析,密切跟踪西北五省农副产品价格运行情况,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报送主要商品价格分析报告。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在门户网站上每天公布银川市北环批发市场价格,积极探索建立宁夏自治区五大地级市批发市场价格大数据库,及时发布宁夏自治区各市蔬菜价格变动情况。同时,完善了价格监测品种、指标体系,构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系统平台,实现自治区与定点监测市、县(区)三级监测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三)构建稳定农副产品价格长效机制
宁夏自治区价格调控实现了“两手抓,两手均强劲”。宁夏自治区一手抓菜农收益,开展蔬菜价格保险增强菜农抵御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2015年,宁夏自治区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工作涉及11个市、县(区),保险面积达12626亩,参保品种11个,惠及550家农户及合作社,稳定了种植预期,促进农民增收。一手抓市民生活,通过平价政策保障其生活质量,真正实现惠民、利民、便民。2015年至2016年6月,宁夏自治区通过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取消了26家平价商店资质,进一步提升了平价商店的质量;运用价格调节基金1118余万元巩固宁夏自治区25个市县(区)171家平价商店建设成果,增强了宁夏自治区价格调控的能力;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主导国有农贸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稳定物价的“桥头堡”作用。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改革,培植增长优势
(一)积极主动落实自治区主要改革任务,增添企业发展动力
1、攻坚克难,输配电价改革取得新突破
通过制定方案、成本监审、报国家发改委批复等环节,宁夏自治区输配电价改革全面落地实施,实现电价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打破了电网企业在购电、售电两侧的“双重垄断”。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的输配电价环节单独核定了输配电价,由过去核定电网企业购售电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转变为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的直接监管,改革红利用于减轻全区大工业企业电费负担约7.6亿元,为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2、坚持不懈,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全面清理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宁夏自治区物价局配合财政厅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央取消5项,暂停征收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治区取消9项,降低标准13项,免征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为实体经济减负增效
1、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
积极会同自治区经信委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在2013年试点基础上,降价幅度和参与交易的电厂和用户不断扩大,2014年平均降价1.75分/千瓦时,2015年平均降价2.9分/千瓦时,2016年1—5月平均降价5.62分/千瓦时,向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企业让利近6.5亿元,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对调整宁夏自治区工业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
2、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201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20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宁夏自治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由2.21元/立方米降为1.51元/立方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宁夏自治区物价局于同日起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分类销售价格进行了下调,价格水平总体下降了三分之一左右,年降价金额约为12亿元左右,有效降低了宁夏自治区工商企业用气成本负担。
3、下调铁路运价,降低物流成本
为进一步发挥铁路运力资源优势,促进宁夏自治区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切实减少企业物流运输成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出台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运价由0.23元/吨公里下调至0.19元/吨公里,起码运距由50公里降为40公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惠,实行量价挂钩阶梯运价政策,降低运价政策措施按2015年运量为基数测算,全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1亿元。
(三)多措并举,全力完成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
1、大力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016年,宁夏自治区物价局紧紧围绕“转变价格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核心工作。一是拓展价格监管工作新模式。围绕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巡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乱收费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纠正规范等措施,较好地优化了宁夏自治区市场价格坏境。二是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价格垄断案件线索收集制度,对宁夏枸杞协会对十大品牌企业同规格同等级的产品统一定价的倡导思想进行了约谈和告诫,积极开展各类市场中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的执法实践。三是落实各项价格专项检查。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银行收费、药品价格、环保电价、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并加强12358价格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严肃执法,推行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对环保电价、教育收费处罚结果“双公示”,积极有效的惩戒了价格违法失信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四是确保价格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及时跟进开展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价格简政放权、收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阻碍、拖延和截留改革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价格体系建设。
2、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增强发展动力
2016年1月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精神,宁夏自治区5000大卡电煤价格同比降低27.91元/吨,折合标煤(5500大卡)价格降低39.07元/吨。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宁夏自治区燃煤发电上网电价0.0116元/千瓦时,同时降低宁夏自治区一般工商业电价0.0316元/千瓦时(其他空间用于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设立工业企业机构调整专项资金),为宁夏自治区一般工商业用电用户减少电费支出1.73亿元,有效的减轻了宁夏自治区中小企业负担。
3、严管自治区定价目录项目,释放发展活力
在已经实施的2015版《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基础上,明确实行定价目录动态调整,对宁夏自治区价格改革成效和市场竞争程度定期评估,适时调整具体定价项目和管理方式,切实将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同时,明确了凡是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并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4、深入推进经营性收费和中介收费的清理工作,激发企业能量
宁夏自治区物价局积极建立目录清单制度,2016年,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区管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目录》(宁价费发〔2016〕3号),对19项经营服务收费进行了公示。同时,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出台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放开和下放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宁价费发〔2016〕4号),再次取消11项、放开21项和下放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2项服务价格。同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意见》(宁政发〔2016〕25号)要求,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再次降低了5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预计全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91万元。
2016年,宁夏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为3%以内。为保持宁夏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顺利实现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宁夏自治区物价局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强化价格形势分析和研判
为保持全区经济及价格持续稳定,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建立价格形势分析机制,按月、季度对全区价格形势详细分析,对引起价格波动的因素进行解剖,并强化对后期价格走势的研判工作,同时,根据价格波动原因,积极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价格调控的政策建议。代自治区党委、政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送审稿),明确了价格调控的方向、任务、手段等内容,这将是宁夏自治区推进价格改革和调控的纲领性文件,确保宁夏自治区各项价格调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体系
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强化对电煤、钢材、铁合金等工业用品价格监测和分析,密切跟踪西北五省农副产品价格运行情况,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报送主要商品价格分析报告。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在门户网站上每天公布银川市北环批发市场价格,积极探索建立宁夏自治区五大地级市批发市场价格大数据库,及时发布宁夏自治区各市蔬菜价格变动情况。同时,完善了价格监测品种、指标体系,构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系统平台,实现自治区与定点监测市、县(区)三级监测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三)构建稳定农副产品价格长效机制
宁夏自治区价格调控实现了“两手抓,两手均强劲”。宁夏自治区一手抓菜农收益,开展蔬菜价格保险增强菜农抵御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2015年,宁夏自治区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工作涉及11个市、县(区),保险面积达12626亩,参保品种11个,惠及550家农户及合作社,稳定了种植预期,促进农民增收。一手抓市民生活,通过平价政策保障其生活质量,真正实现惠民、利民、便民。2015年至2016年6月,宁夏自治区通过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取消了26家平价商店资质,进一步提升了平价商店的质量;运用价格调节基金1118余万元巩固宁夏自治区25个市县(区)171家平价商店建设成果,增强了宁夏自治区价格调控的能力;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主导国有农贸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稳定物价的“桥头堡”作用。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改革,培植增长优势
(一)积极主动落实自治区主要改革任务,增添企业发展动力
1、攻坚克难,输配电价改革取得新突破
通过制定方案、成本监审、报国家发改委批复等环节,宁夏自治区输配电价改革全面落地实施,实现电价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打破了电网企业在购电、售电两侧的“双重垄断”。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的输配电价环节单独核定了输配电价,由过去核定电网企业购售电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转变为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的直接监管,改革红利用于减轻全区大工业企业电费负担约7.6亿元,为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2、坚持不懈,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全面清理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宁夏自治区物价局配合财政厅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央取消5项,暂停征收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治区取消9项,降低标准13项,免征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为实体经济减负增效
1、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
积极会同自治区经信委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在2013年试点基础上,降价幅度和参与交易的电厂和用户不断扩大,2014年平均降价1.75分/千瓦时,2015年平均降价2.9分/千瓦时,2016年1—5月平均降价5.62分/千瓦时,向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企业让利近6.5亿元,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对调整宁夏自治区工业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
2、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201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20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宁夏自治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由2.21元/立方米降为1.51元/立方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宁夏自治区物价局于同日起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分类销售价格进行了下调,价格水平总体下降了三分之一左右,年降价金额约为12亿元左右,有效降低了宁夏自治区工商企业用气成本负担。
3、下调铁路运价,降低物流成本
为进一步发挥铁路运力资源优势,促进宁夏自治区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切实减少企业物流运输成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出台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运价由0.23元/吨公里下调至0.19元/吨公里,起码运距由50公里降为40公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惠,实行量价挂钩阶梯运价政策,降低运价政策措施按2015年运量为基数测算,全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1亿元。
(三)多措并举,全力完成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
1、大力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016年,宁夏自治区物价局紧紧围绕“转变价格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核心工作。一是拓展价格监管工作新模式。围绕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巡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乱收费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纠正规范等措施,较好地优化了宁夏自治区市场价格坏境。二是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价格垄断案件线索收集制度,对宁夏枸杞协会对十大品牌企业同规格同等级的产品统一定价的倡导思想进行了约谈和告诫,积极开展各类市场中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的执法实践。三是落实各项价格专项检查。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银行收费、药品价格、环保电价、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并加强12358价格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严肃执法,推行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对环保电价、教育收费处罚结果“双公示”,积极有效的惩戒了价格违法失信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四是确保价格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及时跟进开展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价格简政放权、收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阻碍、拖延和截留改革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价格体系建设。
2、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增强发展动力
2016年1月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精神,宁夏自治区5000大卡电煤价格同比降低27.91元/吨,折合标煤(5500大卡)价格降低39.07元/吨。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宁夏自治区燃煤发电上网电价0.0116元/千瓦时,同时降低宁夏自治区一般工商业电价0.0316元/千瓦时(其他空间用于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设立工业企业机构调整专项资金),为宁夏自治区一般工商业用电用户减少电费支出1.73亿元,有效的减轻了宁夏自治区中小企业负担。
3、严管自治区定价目录项目,释放发展活力
在已经实施的2015版《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基础上,明确实行定价目录动态调整,对宁夏自治区价格改革成效和市场竞争程度定期评估,适时调整具体定价项目和管理方式,切实将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同时,明确了凡是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并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4、深入推进经营性收费和中介收费的清理工作,激发企业能量
宁夏自治区物价局积极建立目录清单制度,2016年,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区管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目录》(宁价费发〔2016〕3号),对19项经营服务收费进行了公示。同时,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出台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放开和下放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宁价费发〔2016〕4号),再次取消11项、放开21项和下放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2项服务价格。同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意见》(宁政发〔2016〕25号)要求,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再次降低了5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预计全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