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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国家生态建设任务日益繁重,六大工程全面启动,全社会参与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热情高涨,林木种植呈现出社会化、市场化发展的新局面,这就对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键词】林木种植;种苗管理;影响因素;管理策略
林木种苗是植树造林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木种苗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行业管理、法规标准制定、质量监管、良种选育和技术推广以及种苗供应宏观调控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初步建成了以种苗生产基地为依托,以良种繁育中心、良种基地和国有苗圃为龙头的林木种苗生产和良种繁育、示范、推广体系。多年来,为保障林业和生态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 影响我市造林质量的几个因素
1.1 林木良种
林木良种是提高林分质量和林木生产率的主导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积极开展林木新品种引进工作,先后成功地引进了中林杨、三倍体毛白杨、四倍体刺槐、千头椿、苏柳、冬枣等一系列速生、抗逆性强的品种,丰富了造林树种,为我市林业高效生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过十几年的推广应用,我市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极大地改变了一些传统老品种生长慢、小老树难成材的局面。据调查,7年生中林杨树胸径可达到28cm ,极大地缩短了林木生产周期,特别是胶合板小径级木材的应用,有力地促进了速生丰产林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林木良种推广中也存在着品系过杂和良莠不齐等问题,导致在造林生产中使用假苗、劣苗现象时有发生。
1.2 苗木质量
春季是我市的主要造林季节,这个季度造林任务重、时间短,再加上春季干旱多风,苗木质量就更为重要了。随着生态建设任务的加重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我市林木种苗生产由单一的国有苗圃、乡镇集体苗圃生产逐步形成了以国有、集体、个人、林业系统及非林业系统等多种形式的苗木生产体系,在全市6667hm2育苗面积中,个人育苗面积占80 %以上。然而,受资金、育苗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个人苗木生产品种多为扦插繁殖的速生杨、柳树种,树种结构不合理,而且生产地点分散,生产作业不规范,机械化生产作业率低,导致单位面积高质量苗木产苗率低。加之起苗环节多为人工作业,苗木根系不能很好地保证标准,从而影响造林的成活率和林木质量。另外,在我市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情苗”“关系苗”等问题。
1.3 设计施工
我市虽然多为平原地区,但由于海拔低、地下水位高,因而造林地条件各异。要保证高质量造林,就必须科学规划设计,在生产中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做到“适地适树”。然而在实际生产中,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先施工后设计,不设计也施工等现象,严重影响造林质量。其次,造林生产多靠义务植树和行政推动,专业队伍施工比例过低。
1.4 管理检查验收
“三分造,七分管”是林业生产的准则,其管理不仅包括新造林、中幼林抚育管理,更主要的还包括完整造林档案、完善的新造林检查验收制度和成林核查制度。我市造林地多以道路、渠道两侧防护林带为主,面积小且分布零散,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在管理中,虽有交通便利的优势,但也有易受人畜伤害的劣势。
2 种苗管理的对策
2.1 依法制种,建立良好秩序
建立以“依法治种”为主的综合管理体制,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的种子法规,建立健全种苗管理的地方法规和完善相应政策。同时还应建立县级種苗管理、执法与监督机构,发挥执法与管理职能,严厉打击违法案件。
实行种子提前预定、统购政策,保证种苗的品种和质量,逐步实行造林良种化、育苗标准化、管理法制化。
2.2 加强领导,把种苗管理工作摆在林业基础位置抓实抓好
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强有力的领导是搞好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一定要重视种苗工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种苗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种苗行业办几件实事。各级领导还要成为种苗繁育的专家,懂得育种知识和经营筞略,提高决策能力。
2.3 抓好林木种苗的预测和生产计划管理
为避免种苗的大起大落和资金的浪费,生产用苗应实行种苗生产与造林任务提前衔接,层层签订供需合同,即造林部门提前2~4d向种苗管理部门提供造林用苗计划,种苗生产部门按造林计划准备种子和苗木。
在种苗生产的计划安排上,要以国有苗圃为主,充分发挥其技术、土地、经营等方面的优势,以有“种苗生产许可证”的集体、个体为辅,由种苗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统一种(苗)来源,确保种苗品种、质量。这样从本县内调用生产用苗,在保证品种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减少苗木运输时间,从而进一步提高苗木成活率。
2.4 加强培训,提高种苗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从业水平
针对不少种苗管理、生产、经营者不熟悉、不了解林木种子和苗木的质量标准的现状,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和各市州林木种苗管理站计划在两年内将市县分管局长和从事林木种苗管理、生产、经营的业务骨干普遍培训一次,不参加培训的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2.5 建立种苗质量管理的约束机制
实行种苗质量合格证制度。坚持每年春秋两季的种苗查评和标签制度,按种苗质量查评结果发放种苗合格证,无种子合格证的不发苗木合格证,并吊销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苗质量管理还要走联合执法的道路。即种苗管理部门要与木材检查站、森防站、林场管理站、林业总站联合起来,没有苗木合格证森防站不给开苗木检疫证;无苗木检疫证木材站不予放行;无苗木合格证的造林地块,场管、总站不予验收,造林经费不予拨付。这样层层把关,让假种、劣苗自然淘汰,使种苗管理走向正轨。同时建立苗木质量档案,坚持春秋两季苗木查评,记录各苗圃Ⅰ、Ⅱ级苗所占比例,这样,只查档案便能了解全县苗木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情况,便于苗木管理和使用。
2.6 提供优质服务,为种苗发展保驾护航
种苗管理部门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种苗生产中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苗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传授科学育苗知识,并与林业科研院所建立关系。同时还要加强信息交流,尽快把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使种苗生产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永来,郭佐世.青海省种子产业化现状及发展对策[A].论中国种子工程——全国种子工程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6.
[2]柳振誉,孙传芝.福建省蝴蝶兰产业现状及发展对策[A].2008年福建省科协第八届学术年会农业分会场论文集,2008.
【关键词】林木种植;种苗管理;影响因素;管理策略
林木种苗是植树造林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木种苗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行业管理、法规标准制定、质量监管、良种选育和技术推广以及种苗供应宏观调控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初步建成了以种苗生产基地为依托,以良种繁育中心、良种基地和国有苗圃为龙头的林木种苗生产和良种繁育、示范、推广体系。多年来,为保障林业和生态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 影响我市造林质量的几个因素
1.1 林木良种
林木良种是提高林分质量和林木生产率的主导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积极开展林木新品种引进工作,先后成功地引进了中林杨、三倍体毛白杨、四倍体刺槐、千头椿、苏柳、冬枣等一系列速生、抗逆性强的品种,丰富了造林树种,为我市林业高效生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过十几年的推广应用,我市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极大地改变了一些传统老品种生长慢、小老树难成材的局面。据调查,7年生中林杨树胸径可达到28cm ,极大地缩短了林木生产周期,特别是胶合板小径级木材的应用,有力地促进了速生丰产林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林木良种推广中也存在着品系过杂和良莠不齐等问题,导致在造林生产中使用假苗、劣苗现象时有发生。
1.2 苗木质量
春季是我市的主要造林季节,这个季度造林任务重、时间短,再加上春季干旱多风,苗木质量就更为重要了。随着生态建设任务的加重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我市林木种苗生产由单一的国有苗圃、乡镇集体苗圃生产逐步形成了以国有、集体、个人、林业系统及非林业系统等多种形式的苗木生产体系,在全市6667hm2育苗面积中,个人育苗面积占80 %以上。然而,受资金、育苗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个人苗木生产品种多为扦插繁殖的速生杨、柳树种,树种结构不合理,而且生产地点分散,生产作业不规范,机械化生产作业率低,导致单位面积高质量苗木产苗率低。加之起苗环节多为人工作业,苗木根系不能很好地保证标准,从而影响造林的成活率和林木质量。另外,在我市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情苗”“关系苗”等问题。
1.3 设计施工
我市虽然多为平原地区,但由于海拔低、地下水位高,因而造林地条件各异。要保证高质量造林,就必须科学规划设计,在生产中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做到“适地适树”。然而在实际生产中,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先施工后设计,不设计也施工等现象,严重影响造林质量。其次,造林生产多靠义务植树和行政推动,专业队伍施工比例过低。
1.4 管理检查验收
“三分造,七分管”是林业生产的准则,其管理不仅包括新造林、中幼林抚育管理,更主要的还包括完整造林档案、完善的新造林检查验收制度和成林核查制度。我市造林地多以道路、渠道两侧防护林带为主,面积小且分布零散,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在管理中,虽有交通便利的优势,但也有易受人畜伤害的劣势。
2 种苗管理的对策
2.1 依法制种,建立良好秩序
建立以“依法治种”为主的综合管理体制,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的种子法规,建立健全种苗管理的地方法规和完善相应政策。同时还应建立县级種苗管理、执法与监督机构,发挥执法与管理职能,严厉打击违法案件。
实行种子提前预定、统购政策,保证种苗的品种和质量,逐步实行造林良种化、育苗标准化、管理法制化。
2.2 加强领导,把种苗管理工作摆在林业基础位置抓实抓好
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强有力的领导是搞好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一定要重视种苗工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种苗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种苗行业办几件实事。各级领导还要成为种苗繁育的专家,懂得育种知识和经营筞略,提高决策能力。
2.3 抓好林木种苗的预测和生产计划管理
为避免种苗的大起大落和资金的浪费,生产用苗应实行种苗生产与造林任务提前衔接,层层签订供需合同,即造林部门提前2~4d向种苗管理部门提供造林用苗计划,种苗生产部门按造林计划准备种子和苗木。
在种苗生产的计划安排上,要以国有苗圃为主,充分发挥其技术、土地、经营等方面的优势,以有“种苗生产许可证”的集体、个体为辅,由种苗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统一种(苗)来源,确保种苗品种、质量。这样从本县内调用生产用苗,在保证品种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减少苗木运输时间,从而进一步提高苗木成活率。
2.4 加强培训,提高种苗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从业水平
针对不少种苗管理、生产、经营者不熟悉、不了解林木种子和苗木的质量标准的现状,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和各市州林木种苗管理站计划在两年内将市县分管局长和从事林木种苗管理、生产、经营的业务骨干普遍培训一次,不参加培训的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2.5 建立种苗质量管理的约束机制
实行种苗质量合格证制度。坚持每年春秋两季的种苗查评和标签制度,按种苗质量查评结果发放种苗合格证,无种子合格证的不发苗木合格证,并吊销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苗质量管理还要走联合执法的道路。即种苗管理部门要与木材检查站、森防站、林场管理站、林业总站联合起来,没有苗木合格证森防站不给开苗木检疫证;无苗木检疫证木材站不予放行;无苗木合格证的造林地块,场管、总站不予验收,造林经费不予拨付。这样层层把关,让假种、劣苗自然淘汰,使种苗管理走向正轨。同时建立苗木质量档案,坚持春秋两季苗木查评,记录各苗圃Ⅰ、Ⅱ级苗所占比例,这样,只查档案便能了解全县苗木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情况,便于苗木管理和使用。
2.6 提供优质服务,为种苗发展保驾护航
种苗管理部门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种苗生产中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苗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传授科学育苗知识,并与林业科研院所建立关系。同时还要加强信息交流,尽快把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使种苗生产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永来,郭佐世.青海省种子产业化现状及发展对策[A].论中国种子工程——全国种子工程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6.
[2]柳振誉,孙传芝.福建省蝴蝶兰产业现状及发展对策[A].2008年福建省科协第八届学术年会农业分会场论文集,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