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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民的切身利益,但是由于诸多问题,导致村集体“三资”管理与乡村振兴、现代乡村的要求差距很大。当前,针对“三资”管理中问题,应突出解决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关键词】农村;村集体;“三资”管理
农村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关系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各地逐步实施村财乡代管、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三资”管理渐日渐规范。但是,由于“三资”问题的复杂性,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资产资源清理不彻底、经营不科学、权属不明确、财务公开不透明、不规范等。因此,如何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的和谐稳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当前,针对“三资”管理中问题,应突出解决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近年来安徽省陆续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如《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按要求,行政村目前均已实行了村级财务公开。但调研时我们发现,不少村级财务务公开是“搞形式”走过场”“摆样子”公开不规范、不清晰、不透明,村民了解不到实质性财务收支情况。如一些村组半年、一年才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栏目中既没有特别的项目说明,也没有相关的佐证材料。有的只是公布上级的相关文件及相关制度。
(二)监管“虚位”“缺位”“越位”。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上,监管部门存在“虚位”缺位”“越位”等问题。一是“虚位”。缺少群众监督。该县各村虽然均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但實质上并未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二是“缺位”。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监督乏力。县财务审计部门虽然每年会对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集中核查审计,但核查审计次数有限,监管强度、频度不够;各乡镇监管主体缺位”。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除负责代理日常村级账务外,还负有监管职责。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专业人员少工作量大,日常记账都忙不过来,何谈监管?三是“越位"。村级组织的决策权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部分干部不能正确认识职责义务,不通过民主程序,往往搞"一言堂”越权插手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处置。
(三)“三资”管理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主管部门对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三资”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没有及时跟进,所以不重视、不投入,造成“三资”管理队伍的不稳定。调研发现,一方面乡镇财务人员紧缺,往往一人身兼多职,既要做村的账务,还要兼做诸如拆迁党务、办公事务等其他工作;另一方面许多乡镇“三资”管理人员能力不足、财务知识有限,没有系统的财务知识,很难将“三资”管理做到位。并且各乡镇村级财务人员很少参加过有关“三资”管理的培训。
(四)管理制度“一刀切”,导致执行难。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及乡镇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但由于多种原因,有些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困难。如村组干部反映较为强烈的招投标门槛问题,《寿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寿农〔2019〕146号)中规定:“项目支出在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由乡镇代理中心组织,公开招投标。”这是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化、阳光化、规范化交易的有力举措。但各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感觉到工作较难开展,公开招投标,一要花时间,二要花报名费,三要符合有三家公司报名的规定,这些条件的限制往往会造成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标无人报名的尴尬局面。
(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欠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很少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乡镇管理下辖村级账务,工作量大、要求严格,没有相关的配套经费,工作起来没有抓手。
(六)资产、资源管理不够规范。资金管理相对规范,但资产、资源管理相对无序,底数不清、台帐不明、合同不规范。许多村对集体资金资源清理只停留在村一级,但事实上村一级掌握的集体资源并不多。大都归属村小组,村里基本没有处置。资产、资源应该由谁来保护、怎么保护、保护不到位应该由谁来负责?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法律依据,许多行政村并不清楚自己村组的家底。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村集体“三资”信息目前已纳入市、县、乡三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但现行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功能较单一、软件设计开发不科学,难以满足实际需要。而且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只实现了对资金的管理,而资源、资产信息基本未录入管理平台,也未实现平台监管。
(八)村集体“三资”产权不够明晰、经营方式不够多灵活增值增资缓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不少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迅速增加,如何实现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长远发展,成为摆在各级地方党政组织面前一道急需破解的难题。很多村集体在实现“三资”增值上进展缓慢。不少村干部认为劳心费力的盘活“三资”会得不偿失,易引发引起干群关系紧张。还有些村干部觉得自己素质不高见识不广、盘活资产资源能力有限,担心管理不善导致集体资金资产流失。因此,宁愿将资金存在银行里吃利息将资产资源简单地发包收取一点租金和承包费,也不愿积极盘活集体“三资”,谋求更大经济效益。
二、对策建议
(一)财务公开制度化。一是要加紧落实现有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修改废除一些难以执行的制度,使村级财务公开更加科学、合理,便于操作;二是县、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审查和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假公开、不公开等情况,严格按相关制度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外罚的处罚;三是应统一村级财务公开样式,尽量做到格式统一、内容详实、描述通俗,便于村民理解,公开的财务资料要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核实后再予以公布。村、组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公开栏应设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四是推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公开。将相关合同、收支凭证、经办人等在公开栏进行公开,让农民群众看得清、读的懂。 (二)加强监督和督查审核。一是要切实发挥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保证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由民主选举产生,不得随意更换,保持相对稳定性。三是县乡两级财务审计部门要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的定期核查審计工作,对村集体资产和资源、村级债权债务等进行专项清查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以切实加强审计的稽核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对村集体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村级报账员任用与村两委班子应同步,任期必须满一届,不得随意更换。要定期对各乡镇、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对新任财务人员、报账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业务培训,建立完善的财务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并将其培训纳人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的人才培训一揽子计划。
(四)及时调整不适宜政策规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和发包价格也水涨船高,应与时俱进地对招投标门槛进行调整。各乡镇可根据资产资源实际情况做合理调整以避免“一刀切”、执行难问题。比如在工程项目上根据合同标的额度大小分别采取村两委会研究决定、邀请招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决定,这样,便于执行、便于操作。同时,为使“三资”管理更加规范化,并便于镇村财务工作的开展,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各乡镇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人员奖励办法,以充分调动干部管理“三资”的积极性。
(五)全面清查明家底。建议清理一定要延伸到村小组,安排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资产的核实登记工作。在资源方面,可利用目前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对村、组资源进行彻底清查、备案,为以后“三资”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规范管理制度。如制定固定资产收发、保管、使用、维护、购置、更新、报废、核销等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六)建立县域范围内村集体“三资”标准化网络管理平台。一是建立基本档案。如:土地承包、建房用地、物业出租、土地转让征用、土地属性变更、资源统计等。二是规范管理台账。使平台对资源管理实现变动、维护、记录、到期提醒、汇总报表、明细台账等功能。三是发挥监管作用。县、乡两级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实时对各村财务收支、资产租赁和原始票据的真实情况进行监督,以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预警监督和核查审计,将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七)科学管理资源,实现保值增值。镇村应合理规划和利用好各类农村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其保值增值。如咨金较多的村应适度鼓励创办经济实体;资产、资源较多的村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评估指导价,进行市场化运作。
【关键词】农村;村集体;“三资”管理
农村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关系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各地逐步实施村财乡代管、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三资”管理渐日渐规范。但是,由于“三资”问题的复杂性,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资产资源清理不彻底、经营不科学、权属不明确、财务公开不透明、不规范等。因此,如何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的和谐稳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当前,针对“三资”管理中问题,应突出解决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近年来安徽省陆续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如《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按要求,行政村目前均已实行了村级财务公开。但调研时我们发现,不少村级财务务公开是“搞形式”走过场”“摆样子”公开不规范、不清晰、不透明,村民了解不到实质性财务收支情况。如一些村组半年、一年才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栏目中既没有特别的项目说明,也没有相关的佐证材料。有的只是公布上级的相关文件及相关制度。
(二)监管“虚位”“缺位”“越位”。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上,监管部门存在“虚位”缺位”“越位”等问题。一是“虚位”。缺少群众监督。该县各村虽然均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但實质上并未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二是“缺位”。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监督乏力。县财务审计部门虽然每年会对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集中核查审计,但核查审计次数有限,监管强度、频度不够;各乡镇监管主体缺位”。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除负责代理日常村级账务外,还负有监管职责。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专业人员少工作量大,日常记账都忙不过来,何谈监管?三是“越位"。村级组织的决策权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部分干部不能正确认识职责义务,不通过民主程序,往往搞"一言堂”越权插手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处置。
(三)“三资”管理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主管部门对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三资”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没有及时跟进,所以不重视、不投入,造成“三资”管理队伍的不稳定。调研发现,一方面乡镇财务人员紧缺,往往一人身兼多职,既要做村的账务,还要兼做诸如拆迁党务、办公事务等其他工作;另一方面许多乡镇“三资”管理人员能力不足、财务知识有限,没有系统的财务知识,很难将“三资”管理做到位。并且各乡镇村级财务人员很少参加过有关“三资”管理的培训。
(四)管理制度“一刀切”,导致执行难。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及乡镇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但由于多种原因,有些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困难。如村组干部反映较为强烈的招投标门槛问题,《寿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寿农〔2019〕146号)中规定:“项目支出在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由乡镇代理中心组织,公开招投标。”这是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化、阳光化、规范化交易的有力举措。但各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感觉到工作较难开展,公开招投标,一要花时间,二要花报名费,三要符合有三家公司报名的规定,这些条件的限制往往会造成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标无人报名的尴尬局面。
(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欠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很少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乡镇管理下辖村级账务,工作量大、要求严格,没有相关的配套经费,工作起来没有抓手。
(六)资产、资源管理不够规范。资金管理相对规范,但资产、资源管理相对无序,底数不清、台帐不明、合同不规范。许多村对集体资金资源清理只停留在村一级,但事实上村一级掌握的集体资源并不多。大都归属村小组,村里基本没有处置。资产、资源应该由谁来保护、怎么保护、保护不到位应该由谁来负责?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法律依据,许多行政村并不清楚自己村组的家底。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村集体“三资”信息目前已纳入市、县、乡三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但现行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功能较单一、软件设计开发不科学,难以满足实际需要。而且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只实现了对资金的管理,而资源、资产信息基本未录入管理平台,也未实现平台监管。
(八)村集体“三资”产权不够明晰、经营方式不够多灵活增值增资缓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不少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迅速增加,如何实现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长远发展,成为摆在各级地方党政组织面前一道急需破解的难题。很多村集体在实现“三资”增值上进展缓慢。不少村干部认为劳心费力的盘活“三资”会得不偿失,易引发引起干群关系紧张。还有些村干部觉得自己素质不高见识不广、盘活资产资源能力有限,担心管理不善导致集体资金资产流失。因此,宁愿将资金存在银行里吃利息将资产资源简单地发包收取一点租金和承包费,也不愿积极盘活集体“三资”,谋求更大经济效益。
二、对策建议
(一)财务公开制度化。一是要加紧落实现有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修改废除一些难以执行的制度,使村级财务公开更加科学、合理,便于操作;二是县、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审查和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假公开、不公开等情况,严格按相关制度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外罚的处罚;三是应统一村级财务公开样式,尽量做到格式统一、内容详实、描述通俗,便于村民理解,公开的财务资料要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核实后再予以公布。村、组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公开栏应设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四是推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公开。将相关合同、收支凭证、经办人等在公开栏进行公开,让农民群众看得清、读的懂。 (二)加强监督和督查审核。一是要切实发挥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保证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由民主选举产生,不得随意更换,保持相对稳定性。三是县乡两级财务审计部门要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的定期核查審计工作,对村集体资产和资源、村级债权债务等进行专项清查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以切实加强审计的稽核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对村集体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村级报账员任用与村两委班子应同步,任期必须满一届,不得随意更换。要定期对各乡镇、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对新任财务人员、报账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业务培训,建立完善的财务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并将其培训纳人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的人才培训一揽子计划。
(四)及时调整不适宜政策规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和发包价格也水涨船高,应与时俱进地对招投标门槛进行调整。各乡镇可根据资产资源实际情况做合理调整以避免“一刀切”、执行难问题。比如在工程项目上根据合同标的额度大小分别采取村两委会研究决定、邀请招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决定,这样,便于执行、便于操作。同时,为使“三资”管理更加规范化,并便于镇村财务工作的开展,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各乡镇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人员奖励办法,以充分调动干部管理“三资”的积极性。
(五)全面清查明家底。建议清理一定要延伸到村小组,安排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资产的核实登记工作。在资源方面,可利用目前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对村、组资源进行彻底清查、备案,为以后“三资”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规范管理制度。如制定固定资产收发、保管、使用、维护、购置、更新、报废、核销等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六)建立县域范围内村集体“三资”标准化网络管理平台。一是建立基本档案。如:土地承包、建房用地、物业出租、土地转让征用、土地属性变更、资源统计等。二是规范管理台账。使平台对资源管理实现变动、维护、记录、到期提醒、汇总报表、明细台账等功能。三是发挥监管作用。县、乡两级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实时对各村财务收支、资产租赁和原始票据的真实情况进行监督,以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预警监督和核查审计,将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七)科学管理资源,实现保值增值。镇村应合理规划和利用好各类农村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其保值增值。如咨金较多的村应适度鼓励创办经济实体;资产、资源较多的村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评估指导价,进行市场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