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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准赦文”是晚唐行政中的一类特殊公文用语。这一用语在晚唐的使用十分广泛,涉及到刑罪处置以外的诸多领域,体现出唐代大赦职能出现变化以后,赦书“申禁”条令对晚唐行政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本文考察了这一用语出现的诸种场合,并进而对其行政意义加以分析,认为这是王朝政令运作的一种新的模式,具有十分特别的政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