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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劳动制度的改革上,已开始试行“合同制”,并且设想今后企业的全部职工都实行合同制,“合同制”在试点中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这项“改革”是否合理呢?有一定效果不能说就一定合理。我认为,企业吸收一部分合同工是可以的,如果把合同制作为普遍的劳动制度,企业的全部职工都成为合同工,是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慎重考虑这个问题。下面谈几点个人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