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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1个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密集进驻11个省份。在本轮督导中,各督导组延续了以往“正部级挂帅”高规格,而“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被列为本轮督导的重点。各地纪委书记要对“打伞破网”工作负总责,实行严格的“签字背书”制度。
中央督导组长亲下命令,2万干警出击
4月20日晚8时30分,“赣鄱霹雳4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在江西全省统一展开,近2万名公安干警雷霆出击,对880余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下达行动命令的,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组长、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近日,“扫黑除恶”是一个舆论热词,11个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密集进驻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1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驻的同时,各中央督导组还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在人员配置上,中央督导组延续了以往的高规格。其中,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在职或刚退出工作岗位的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每组30多人,共380多人。
有没有“保护伞”,纪委书记要签字
在扫黑除恶攻坚战中,各地纪委监委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日前,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明确提出,全省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打伞破网”工作负总责,实行严格的“签字背书”制度——
凡是“保护伞”案件的核查结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案组组长要签字背书;
凡是发现上级管理干部充当“保护伞”线索,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签字上报;
凡是中央督导期间的“打伞”重点进展,特别是中央督导组督办件和涉黑涉恶案件中立案、留置情况,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签字并于当天上报。
对一些工作推不动、盖子揭不开、群众有意见的地方纪委监委领导干部,江西省纪委监委要求,该约谈的约谈,该调整的调整,把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被列为督导重点
在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对今年的督导的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被中央督导组列为督导重点。此外,诸如恶势力、软暴力认定以及“套路贷”、利用网络犯罪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也被提及。
那么,“恶势力”如何定义?什么是“套路贷”?“软暴力”又要如何认定?对于这些问题,全国扫黑办于4月9日首次举办新闻发布會,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4个意见,对相关方面进一步进行明确、细化。“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犯罪手法,逐渐摒弃了原来明火执仗、打打杀杀的明显暴力手段,转而采取易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的‘软暴力’。犯罪分子,特别是一些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用这种手法越来越多,比如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播哀乐摆花圈、喷油漆堵锁眼、摆场架势示威等。”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在发布会上表示。(《新京报》2019.4.22等)
中央督导组长亲下命令,2万干警出击
4月20日晚8时30分,“赣鄱霹雳4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在江西全省统一展开,近2万名公安干警雷霆出击,对880余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下达行动命令的,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组长、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近日,“扫黑除恶”是一个舆论热词,11个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密集进驻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1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驻的同时,各中央督导组还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在人员配置上,中央督导组延续了以往的高规格。其中,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在职或刚退出工作岗位的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每组30多人,共380多人。
有没有“保护伞”,纪委书记要签字
在扫黑除恶攻坚战中,各地纪委监委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日前,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明确提出,全省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打伞破网”工作负总责,实行严格的“签字背书”制度——
凡是“保护伞”案件的核查结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案组组长要签字背书;
凡是发现上级管理干部充当“保护伞”线索,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签字上报;
凡是中央督导期间的“打伞”重点进展,特别是中央督导组督办件和涉黑涉恶案件中立案、留置情况,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签字并于当天上报。
对一些工作推不动、盖子揭不开、群众有意见的地方纪委监委领导干部,江西省纪委监委要求,该约谈的约谈,该调整的调整,把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被列为督导重点
在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对今年的督导的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被中央督导组列为督导重点。此外,诸如恶势力、软暴力认定以及“套路贷”、利用网络犯罪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也被提及。
那么,“恶势力”如何定义?什么是“套路贷”?“软暴力”又要如何认定?对于这些问题,全国扫黑办于4月9日首次举办新闻发布會,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4个意见,对相关方面进一步进行明确、细化。“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犯罪手法,逐渐摒弃了原来明火执仗、打打杀杀的明显暴力手段,转而采取易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的‘软暴力’。犯罪分子,特别是一些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用这种手法越来越多,比如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播哀乐摆花圈、喷油漆堵锁眼、摆场架势示威等。”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在发布会上表示。(《新京报》2019.4.2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