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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为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望带给快递业新的活力和市场前景。
近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该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站在行政法规的高度,从发展保障、服务、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快递行业做了全面规范。
《条例》从制度层面规范快递业发展,明确了快递领域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清晰地划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完善了快递市场和快递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促进快递发展的各类重大举措,为快递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会给快递行业带来新的活力和市场前景,与此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和服务行业也必将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提质增效
《条例》为快递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机遇、提供了支撑、理顺了关系、解决了难题。
我国快递业务量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据国家邮政局发布数据,2017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400.6亿件,同比增长28%。
快递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一是快递业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如快递末端网点的办照成本较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基础设施薄弱等;二是快递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存在服务质量相对较低、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
《条例》优化行业发展外部环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条例的公布和施行“意味着今后快递小哥的电动三轮车上路将有合法身份”。快递末端网点配送点设置纳入城市规划,基本解决末端网点“安家难”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有效治理快递的乱摆放问题,这一系列解决措施有助于促进快递业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升级,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魏际刚认为,《条例》的出台实施,将从制度层面奠定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将实质性地推动快递业由大变强,进而推动物流强国建设。
绿色发展
据有关数据测算,2017年全国快递业需消耗包装箱192亿个、编织袋58亿个、塑料袋150亿个、胶带300亿米……目前,我国快递业普遍存在过度包装、缺乏回收管理和大量包装材料一次性使用等问题,不但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对环境造成不容忽视的污染。
《条例》强调促进行业绿色发展,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中國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副研究员洪群联表示,“绿色快递发展面临一些困境和挑战,从根本上讲,是由于我们对绿色发展认识不深刻,快递业环保标准不完善,相关监管举措仍有缺位。”他认为,主要原因有:一是绿色包装物成本过高。二是环保技术水平有待突破。三是废弃包装回收情况不乐观,目前陕递纸箱回收率不到20%。
“推动绿色快递发展,需要提高和深化全社会对绿色发展的认识。”洪群联建议,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包装绿色指标体系,适时出台环保约束性标准,建立绿色包装物认证体系,引导企业、快递公司、居民使用绿色包装物,鼓励快递公司采用精简包装;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开发可回收的快递盒、共享包装箱,发展更加环保的包装材料;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明确分类类别、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实现陕递废弃物集中精准处理;探索建立陕递行业“逆向物流”机制,鼓励快递公司寄送快递的同时回收包装物,促进包装物重复利用及废弃物回收处置。
快递专家建议,制度上要针对绿色环保进一步细化,甚至是推出更强有力的规定。
保障安全
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快件丢失如何赔偿……这些都是消费者关注的痛点。
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打消实名寄递的顾虑,《条例》进一步明确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法律责任。对用户的电子数据信息安全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对企业违规行为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对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些规定将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明确企业搜集用户信息的行为边界,对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非法检查他人快件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有效震慑。
同时,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和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验视后应作出验视标识。从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与快递企业产生的纠纷,因为取证难、赔偿标准、责任界定等原因,一直是用户较为头疼的问题,特别是未保价的快件,很难获得等价赔偿。《条例》规定了快递企业的保价告知义务和保价、未保价赔偿原则。“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快件,应当按照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这一制度安排将行业实践经验上升为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邮政法的基础上扩大了保护范围,充实了快递服务赔偿规则。《条例》引人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经营陕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付保障。
《条例》释放出的制度红利,对用户电子信息进行了严格的保护,对企业而言,为规范快递秩序、完善快递服务规则、理顺法律关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大有帮助。
配套支撑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自2009年邮政法修订以来的法律空缺。《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单位和小区为快递“开绿灯”,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等。尽管《条例》规定已经很详细,但落地尚需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配合。
要落实好《条例》,既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也需要快递企业和快递从业人员增强法规意识,自觉依法操作。同时,还需要行业组织发挥引导作用。当然,也需要快递用户成为《条例》落地的监督者、鞭策者。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表示,将加快推进《条例》配套制度的出台。要抓紧推进完成一批立法项目,国家邮政局将努力推动《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争取4月底前完成。
近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该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站在行政法规的高度,从发展保障、服务、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快递行业做了全面规范。
《条例》从制度层面规范快递业发展,明确了快递领域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清晰地划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完善了快递市场和快递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促进快递发展的各类重大举措,为快递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会给快递行业带来新的活力和市场前景,与此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和服务行业也必将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提质增效
《条例》为快递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机遇、提供了支撑、理顺了关系、解决了难题。
我国快递业务量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据国家邮政局发布数据,2017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400.6亿件,同比增长28%。
快递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一是快递业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如快递末端网点的办照成本较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基础设施薄弱等;二是快递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存在服务质量相对较低、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
《条例》优化行业发展外部环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条例的公布和施行“意味着今后快递小哥的电动三轮车上路将有合法身份”。快递末端网点配送点设置纳入城市规划,基本解决末端网点“安家难”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有效治理快递的乱摆放问题,这一系列解决措施有助于促进快递业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升级,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魏际刚认为,《条例》的出台实施,将从制度层面奠定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将实质性地推动快递业由大变强,进而推动物流强国建设。
绿色发展
据有关数据测算,2017年全国快递业需消耗包装箱192亿个、编织袋58亿个、塑料袋150亿个、胶带300亿米……目前,我国快递业普遍存在过度包装、缺乏回收管理和大量包装材料一次性使用等问题,不但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对环境造成不容忽视的污染。
《条例》强调促进行业绿色发展,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中國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副研究员洪群联表示,“绿色快递发展面临一些困境和挑战,从根本上讲,是由于我们对绿色发展认识不深刻,快递业环保标准不完善,相关监管举措仍有缺位。”他认为,主要原因有:一是绿色包装物成本过高。二是环保技术水平有待突破。三是废弃包装回收情况不乐观,目前陕递纸箱回收率不到20%。
“推动绿色快递发展,需要提高和深化全社会对绿色发展的认识。”洪群联建议,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包装绿色指标体系,适时出台环保约束性标准,建立绿色包装物认证体系,引导企业、快递公司、居民使用绿色包装物,鼓励快递公司采用精简包装;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开发可回收的快递盒、共享包装箱,发展更加环保的包装材料;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明确分类类别、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实现陕递废弃物集中精准处理;探索建立陕递行业“逆向物流”机制,鼓励快递公司寄送快递的同时回收包装物,促进包装物重复利用及废弃物回收处置。
快递专家建议,制度上要针对绿色环保进一步细化,甚至是推出更强有力的规定。
保障安全
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快件丢失如何赔偿……这些都是消费者关注的痛点。
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打消实名寄递的顾虑,《条例》进一步明确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法律责任。对用户的电子数据信息安全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对企业违规行为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对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些规定将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明确企业搜集用户信息的行为边界,对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非法检查他人快件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有效震慑。
同时,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和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验视后应作出验视标识。从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与快递企业产生的纠纷,因为取证难、赔偿标准、责任界定等原因,一直是用户较为头疼的问题,特别是未保价的快件,很难获得等价赔偿。《条例》规定了快递企业的保价告知义务和保价、未保价赔偿原则。“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快件,应当按照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这一制度安排将行业实践经验上升为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邮政法的基础上扩大了保护范围,充实了快递服务赔偿规则。《条例》引人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经营陕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付保障。
《条例》释放出的制度红利,对用户电子信息进行了严格的保护,对企业而言,为规范快递秩序、完善快递服务规则、理顺法律关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大有帮助。
配套支撑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自2009年邮政法修订以来的法律空缺。《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单位和小区为快递“开绿灯”,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等。尽管《条例》规定已经很详细,但落地尚需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配合。
要落实好《条例》,既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也需要快递企业和快递从业人员增强法规意识,自觉依法操作。同时,还需要行业组织发挥引导作用。当然,也需要快递用户成为《条例》落地的监督者、鞭策者。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表示,将加快推进《条例》配套制度的出台。要抓紧推进完成一批立法项目,国家邮政局将努力推动《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争取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