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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青政[2015]8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精神,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62号)要求,现就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