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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聊斋志异》中存在着许多对常人吞食秽物神奇效果的描述。从文学上来追溯,这样的情节描述肇始于唐人小说,其文化渊源来自唐代广泛传播的佛教密宗思想。密宗中对秽物的崇拜信仰影响了当时人的观念,随后又反映在小说的创作中。
关键词:《聊斋志异》秽物 密宗 文化内涵
民间故事中往往有描述一些术士或仙怪的食物异于常人,还会描述常人吞食有违日常的食物而获得神奇力量。这种吞食异物的情节其实质是把人类食物进行改造和神化,使之带有巫术色彩成为沟通人类与未知世界的灵物。在《聊斋志异》中,尤有一类吞食物引人注意,那就是恶秽之物,包括人体、动物的排泄分泌物和血液等。这些物品往往从外形气味到内里都易引起人的厌恶和惊惧。不过在故事情节中,主人公却往往借助这些吞食物获得了神奇力量。
一、《聊斋志异》中吞食秽物的神奇描述
《聊斋志异》中,一些普通人得到高人的指点或者被神人有意安排,有意或无意地吞下秽物,从而使病体恢复或发生其他可喜的变化,涉及这样情节的故事有几则。
(一)排泄、分泌物等
秽物往往肮脏不堪,从外观形态到气味上引起人心理的极大不安和反感。包括唾液、粪便等人体或动物的排泄分泌物,还有一些其他外形或气味类似这些物品的事物。
《聊斋志异》卷一“画皮”中,王生被恶鬼食心而死,妻子陈氏求助道人,道人“咯痰唾盈把,举向陈吻曰:‘食之!’”陈氏面有难色,为了救丈夫,“遂强啖焉”,后来丈夫死去,陈氏悲伤不已,突然呕吐,却将刚吃掉的道人唾液呕出落在丈夫的胸腔中,仔细一看已经生成一颗心脏,从而救回了丈夫的一条性命。卷二“水莽草”中,如果有人不幸误服水莽草这种毒物,须求得水莽鬼“之姓氏,求其故裆煮服可痊。”故事里的祝生不幸服下水莽草,因为没有求得水莽鬼寇三娘生前的故裆而死去。
在这些故事中,浓浊如涎的漉菜水在视觉上已让人望而却步,已死之人的故服烧煮而成的汤水也让人觉得阴森骇然,更遑论浓痰、粪便、体垢等人体的排泄物和分泌物,但故事中这些引起人心里极大厌恶感,让人作呕的食物却成为灵丹妙药,可令人起死回生,转愚化痴。
(二)动物血液
血液充满腥气,颜色令人心惊,作为与生命紧密相关的事物,被人类所忌讳和畏惧,也是一种秽物。例如古代民间信仰中,女子血因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也被认为是秽而不吉,所以产室被认为有血光之灾,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在《聊斋志异》中,也有着对动物血液这种秽物的神奇功能记载。卷二“莲香”中莲香死去之后转世的女子跟桑生道起过往事,说“闻母言,妾生时便能言,以为不详,犬血饮之,遂昧宿因。”说自己出生之后立马能够说话被母亲认为是不吉利,所以服用狗血,以至忘记了跟桑生的前生情事。
《礼记·礼运》中已就对先民茹毛饮血的生活有了描绘。当时由于生产力低下,所以原始人类对食物的选择非常粗糙,饮用动物的血液是为了充饥止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茹毛饮血这种如山林野兽般的生活方式早已从人类社会中消失。不仅如此,随着原始宗教信仰的发展,动物血液被赋予了灵物色彩,也被人类所厌恶和畏服。在民间信仰的厌胜术中,往往就是利用狗血的不洁性从而让敌方的宝物失灵。而在《聊斋志异》中,狗血和蛇血这些秽物治疗特殊疾病的效果立竿见影。
在上述的几个故事中,主人公都是食用秽恶的异物治好了疾病,或克制了异象。总体上,小说《聊斋志异》中对吞食秽物的神奇色彩进行了描绘和宣扬。
二、吞食秽物情节在小说中的历史演变
普通人吞食异物的情节在古代小说中并不鲜见,但通过吞食秽物拥有神奇力量的描述肇始于唐人的笔记小说。魏晋时期的志怪小说中也有服食异物获利的故事,但是其中的异物往往都是自然界的花草植物,并不涉及恶秽之类。我们以《搜神记》为例,书中此类情节集中在卷一的几则故事中,这几位主人公食用的都是仙桃、仙草之类,虽不同于常人食用的五谷杂粮,但是这些食物不会引起人的反感。小说中的主人公吞食这些异物,都拥有了超出常人的力量:“赤将子舆”不食五谷,啖百草华,而“能随风雨上下。”“偓佺采药”中的偓佺好食松实,能飞行逐走马,而吃松子的人都活到了三百岁。“彭祖七百岁”中彭祖常食桂芝,活到七百岁。“师门使火”中的师门“能使火,食桃葩。”“葛由乘木羊”中绥山的仙桃能让人成仙。,所以他列举了很多异于常理的食物,其中丝毫没有提及秽恶之物,更不要说认为服用这些东西还能带来惊人的变化。
从唐人小说开始出现了通过吞食让人不安的异物而获得神奇力量的描绘。比如其中一种常常被提及的异食——一种类人肉的“筋”。唐朝韦述的《两京新记》中记载长安的法通禅师少年出家时被同侣轻视,后来发愤乞愿壮健,某天:“忽梦有人遗三驮筋,使我啖之,适啖一驮筋,遽觉,便壮健。”法通在梦中被迫吃下神人相助的“驮筋”,遂神力无敌,能够轻松举起五百斤的大石臼,同时还将僧侣的袈裟压在堂柱之下,以雪受辱之仇,让众人惊骇无比。同为唐人的张鷟在其笔记《朝野佥载》里,也记有吞食可怖的食物获得神力之事。在卷二《稠禅师》中,讲述了稠禅师刚落发出家时,体质羸弱,而当时僧人休息时喜欢以角力腾趠为戏,所以稠禅师每每被众僧欺侮,后来他向虔诚金刚发愿求力,即后梦见金刚手中执着盛满“筋”的大钵逼他食用,吃完之后果然神力无比,在后来的决斗中雪耻而且让众僧畏服。在这两则故事中,主人公起初都因为畏惧外形可怖的不明食物“筋”而不愿吞食,后来在天神的胁迫下被迫吞服,却获得神力。宋人的小说中也有这样的描述。《太平广记》中记载一位居住在新昌里的市人因为瘟疫变得软弱无力,连衣服都撑不起来,遍求良医无解。直到某天他发愿皈依佛门,便梦到天王给他送来“筋”类,让他吞食,之后果然骨力强劲,不到一月还因为有勇力应招入伍从而厚禄终身。
这些唐宋时期的吞食异物的故事有着浓厚的宗教特点。故事中现身施舍“筋肉”的金刚、天王都是佛教密宗的护法神。这也引导着我们从宗教的渊源上去探寻吞食秽物这一故事情节的文化意蕴。 三、吞食秽物获利的文化内涵
唐宋人小说中食“筋”生力的描述来源于佛教密宗的相关信仰。密宗,又称密教,从公元3世纪开始传入中国。吕建福先生在《中国密宗史》中认为唐代密宗的传布非常繁盛,其流行之广几乎影响了当时社会各阶层,同时在地域上,密宗的宗教活动也从当时最为繁荣的两都蔓延到了全国。而“密宗仪轨中往往显示出其对血醍醐、顶骨、骷髅、筋肉乃于秽物等等的崇拜。”其中密宗的人体牺牲仪轨便是这种崇拜的典型表现。
在这样的一种宗教崇拜思想的影响下,因吞食密宗所尊崇的秽物而获利的描述在唐宋人的笔记小说中比比皆是,而且故事中现身施舍食物的人往往就是密宗的护法金刚或天王。这些故事的出现恰好与密宗在唐代被崇奉的时段相吻合,它们确实是密宗信仰的一种表现。但是,密宗在唐代达到极盛之后却陷入凋敝,由于后继乏人,典籍失传,逐渐淡出了官方和大众视野。加上其男女双修、秽物崇拜等观念同儒家伦理相违背,也与佛教其他教派的教义有冲突,最终在佛教汉化的大环境下在中土式微。以洪迈《夷坚志》为例,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秽物崇拜的去密宗化改造。《夷坚志》支志癸卷第八《赵十七总干》中也记载东武赵恬季和之子十七总干,梦见吞了一牛,然后膂力过人百倍的描述。有研究者认为,正是基于密宗对秽物血腥物的崇拜与儒家伦理不相符合,所以洪迈将获取神力的方式变为了吞牛。
尽管如此,密宗的信仰还是在民间广为流传,并渗透进了大众的民间信仰中。到了明清时期,密宗的这种秽物崇拜思想在民间浸淫已久,所以蒲松龄在小说中出现此类描述也就不足为怪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正因为密宗的秽物崇拜信仰经历了这样的演变,所以蒲松龄对自己笔下吞食秽物的情节也只认为是对民间巫术力量的描述,而不认为跟佛教有何关系。在《聊斋志异》卷二“金世成”这个故事中,“金世成,长山人,素不检。忽出家做头陀,类癫,啖不洁以为美。犬羊遗秽于前,辄伏啖之。自号为佛。”吞食秽物被金世成用来做秀从而妖言惑众。在故事的最后,蒲松龄沉痛地说道:“予闻金道人,人皆就其名而呼之,谓为‘今世成佛’。品至啖秽,极矣。”这一方面印证了当时民间信仰中对服食秽物的神奇崇拜,另一方面也印证了密宗的衰微,所以蒲松龄才会说吃秽物是极品的行为,是对佛教的一种亵渎,对民众盲目非理性崇拜表示了愤慨和批判。其实,蒲松龄这样的矛盾态度并不令人费解。密宗中秽物的崇拜本身就有着巫术的色彩。而且早期佛教与巫术有着密切关联,密宗更是如此。巫术本来是蒙昧时代原始宗教的产物,带有浓厚的迷信和非理性色彩。随着宗教理性化的加强,它逐渐划清与巫术的界限,对之进行改造和摒弃。就如17世纪欧洲宗教机构领导下的大规模猎巫运动。在中国,魏晋时期佛教就已经对巫术展开了批判,包括对道教巫术、民间巫术和佛教法术的压制、批判和反思。所以宗教本身对于巫术都是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所以也就不难理解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对来源于密宗信仰的吞食秽物这一故事情节的不同态度了。
可以说,正是在这带有巫术意味的密宗崇拜文化的影响下,蒲松龄才会在自己的作品中对吞食秽物的神通进行发挥,写下这些看起来荒诞不经的故事。随着科技和医学的进步,宗教中带有巫术色彩的某些信仰,开始显得虚妄而不堪一击。我们也早已摒弃了对秽物神秘化和神奇化的阐释,但这些宗教文化的影响仍延绵不绝,成为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分析小说情节中的宗教文化内涵,我们可以了解古代人们的生活状况,看到古代人类认识自然的过程,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变化发展。
关键词:《聊斋志异》秽物 密宗 文化内涵
民间故事中往往有描述一些术士或仙怪的食物异于常人,还会描述常人吞食有违日常的食物而获得神奇力量。这种吞食异物的情节其实质是把人类食物进行改造和神化,使之带有巫术色彩成为沟通人类与未知世界的灵物。在《聊斋志异》中,尤有一类吞食物引人注意,那就是恶秽之物,包括人体、动物的排泄分泌物和血液等。这些物品往往从外形气味到内里都易引起人的厌恶和惊惧。不过在故事情节中,主人公却往往借助这些吞食物获得了神奇力量。
一、《聊斋志异》中吞食秽物的神奇描述
《聊斋志异》中,一些普通人得到高人的指点或者被神人有意安排,有意或无意地吞下秽物,从而使病体恢复或发生其他可喜的变化,涉及这样情节的故事有几则。
(一)排泄、分泌物等
秽物往往肮脏不堪,从外观形态到气味上引起人心理的极大不安和反感。包括唾液、粪便等人体或动物的排泄分泌物,还有一些其他外形或气味类似这些物品的事物。
《聊斋志异》卷一“画皮”中,王生被恶鬼食心而死,妻子陈氏求助道人,道人“咯痰唾盈把,举向陈吻曰:‘食之!’”陈氏面有难色,为了救丈夫,“遂强啖焉”,后来丈夫死去,陈氏悲伤不已,突然呕吐,却将刚吃掉的道人唾液呕出落在丈夫的胸腔中,仔细一看已经生成一颗心脏,从而救回了丈夫的一条性命。卷二“水莽草”中,如果有人不幸误服水莽草这种毒物,须求得水莽鬼“之姓氏,求其故裆煮服可痊。”故事里的祝生不幸服下水莽草,因为没有求得水莽鬼寇三娘生前的故裆而死去。
在这些故事中,浓浊如涎的漉菜水在视觉上已让人望而却步,已死之人的故服烧煮而成的汤水也让人觉得阴森骇然,更遑论浓痰、粪便、体垢等人体的排泄物和分泌物,但故事中这些引起人心里极大厌恶感,让人作呕的食物却成为灵丹妙药,可令人起死回生,转愚化痴。
(二)动物血液
血液充满腥气,颜色令人心惊,作为与生命紧密相关的事物,被人类所忌讳和畏惧,也是一种秽物。例如古代民间信仰中,女子血因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也被认为是秽而不吉,所以产室被认为有血光之灾,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在《聊斋志异》中,也有着对动物血液这种秽物的神奇功能记载。卷二“莲香”中莲香死去之后转世的女子跟桑生道起过往事,说“闻母言,妾生时便能言,以为不详,犬血饮之,遂昧宿因。”说自己出生之后立马能够说话被母亲认为是不吉利,所以服用狗血,以至忘记了跟桑生的前生情事。
《礼记·礼运》中已就对先民茹毛饮血的生活有了描绘。当时由于生产力低下,所以原始人类对食物的选择非常粗糙,饮用动物的血液是为了充饥止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茹毛饮血这种如山林野兽般的生活方式早已从人类社会中消失。不仅如此,随着原始宗教信仰的发展,动物血液被赋予了灵物色彩,也被人类所厌恶和畏服。在民间信仰的厌胜术中,往往就是利用狗血的不洁性从而让敌方的宝物失灵。而在《聊斋志异》中,狗血和蛇血这些秽物治疗特殊疾病的效果立竿见影。
在上述的几个故事中,主人公都是食用秽恶的异物治好了疾病,或克制了异象。总体上,小说《聊斋志异》中对吞食秽物的神奇色彩进行了描绘和宣扬。
二、吞食秽物情节在小说中的历史演变
普通人吞食异物的情节在古代小说中并不鲜见,但通过吞食秽物拥有神奇力量的描述肇始于唐人的笔记小说。魏晋时期的志怪小说中也有服食异物获利的故事,但是其中的异物往往都是自然界的花草植物,并不涉及恶秽之类。我们以《搜神记》为例,书中此类情节集中在卷一的几则故事中,这几位主人公食用的都是仙桃、仙草之类,虽不同于常人食用的五谷杂粮,但是这些食物不会引起人的反感。小说中的主人公吞食这些异物,都拥有了超出常人的力量:“赤将子舆”不食五谷,啖百草华,而“能随风雨上下。”“偓佺采药”中的偓佺好食松实,能飞行逐走马,而吃松子的人都活到了三百岁。“彭祖七百岁”中彭祖常食桂芝,活到七百岁。“师门使火”中的师门“能使火,食桃葩。”“葛由乘木羊”中绥山的仙桃能让人成仙。,所以他列举了很多异于常理的食物,其中丝毫没有提及秽恶之物,更不要说认为服用这些东西还能带来惊人的变化。
从唐人小说开始出现了通过吞食让人不安的异物而获得神奇力量的描绘。比如其中一种常常被提及的异食——一种类人肉的“筋”。唐朝韦述的《两京新记》中记载长安的法通禅师少年出家时被同侣轻视,后来发愤乞愿壮健,某天:“忽梦有人遗三驮筋,使我啖之,适啖一驮筋,遽觉,便壮健。”法通在梦中被迫吃下神人相助的“驮筋”,遂神力无敌,能够轻松举起五百斤的大石臼,同时还将僧侣的袈裟压在堂柱之下,以雪受辱之仇,让众人惊骇无比。同为唐人的张鷟在其笔记《朝野佥载》里,也记有吞食可怖的食物获得神力之事。在卷二《稠禅师》中,讲述了稠禅师刚落发出家时,体质羸弱,而当时僧人休息时喜欢以角力腾趠为戏,所以稠禅师每每被众僧欺侮,后来他向虔诚金刚发愿求力,即后梦见金刚手中执着盛满“筋”的大钵逼他食用,吃完之后果然神力无比,在后来的决斗中雪耻而且让众僧畏服。在这两则故事中,主人公起初都因为畏惧外形可怖的不明食物“筋”而不愿吞食,后来在天神的胁迫下被迫吞服,却获得神力。宋人的小说中也有这样的描述。《太平广记》中记载一位居住在新昌里的市人因为瘟疫变得软弱无力,连衣服都撑不起来,遍求良医无解。直到某天他发愿皈依佛门,便梦到天王给他送来“筋”类,让他吞食,之后果然骨力强劲,不到一月还因为有勇力应招入伍从而厚禄终身。
这些唐宋时期的吞食异物的故事有着浓厚的宗教特点。故事中现身施舍“筋肉”的金刚、天王都是佛教密宗的护法神。这也引导着我们从宗教的渊源上去探寻吞食秽物这一故事情节的文化意蕴。 三、吞食秽物获利的文化内涵
唐宋人小说中食“筋”生力的描述来源于佛教密宗的相关信仰。密宗,又称密教,从公元3世纪开始传入中国。吕建福先生在《中国密宗史》中认为唐代密宗的传布非常繁盛,其流行之广几乎影响了当时社会各阶层,同时在地域上,密宗的宗教活动也从当时最为繁荣的两都蔓延到了全国。而“密宗仪轨中往往显示出其对血醍醐、顶骨、骷髅、筋肉乃于秽物等等的崇拜。”其中密宗的人体牺牲仪轨便是这种崇拜的典型表现。
在这样的一种宗教崇拜思想的影响下,因吞食密宗所尊崇的秽物而获利的描述在唐宋人的笔记小说中比比皆是,而且故事中现身施舍食物的人往往就是密宗的护法金刚或天王。这些故事的出现恰好与密宗在唐代被崇奉的时段相吻合,它们确实是密宗信仰的一种表现。但是,密宗在唐代达到极盛之后却陷入凋敝,由于后继乏人,典籍失传,逐渐淡出了官方和大众视野。加上其男女双修、秽物崇拜等观念同儒家伦理相违背,也与佛教其他教派的教义有冲突,最终在佛教汉化的大环境下在中土式微。以洪迈《夷坚志》为例,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秽物崇拜的去密宗化改造。《夷坚志》支志癸卷第八《赵十七总干》中也记载东武赵恬季和之子十七总干,梦见吞了一牛,然后膂力过人百倍的描述。有研究者认为,正是基于密宗对秽物血腥物的崇拜与儒家伦理不相符合,所以洪迈将获取神力的方式变为了吞牛。
尽管如此,密宗的信仰还是在民间广为流传,并渗透进了大众的民间信仰中。到了明清时期,密宗的这种秽物崇拜思想在民间浸淫已久,所以蒲松龄在小说中出现此类描述也就不足为怪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正因为密宗的秽物崇拜信仰经历了这样的演变,所以蒲松龄对自己笔下吞食秽物的情节也只认为是对民间巫术力量的描述,而不认为跟佛教有何关系。在《聊斋志异》卷二“金世成”这个故事中,“金世成,长山人,素不检。忽出家做头陀,类癫,啖不洁以为美。犬羊遗秽于前,辄伏啖之。自号为佛。”吞食秽物被金世成用来做秀从而妖言惑众。在故事的最后,蒲松龄沉痛地说道:“予闻金道人,人皆就其名而呼之,谓为‘今世成佛’。品至啖秽,极矣。”这一方面印证了当时民间信仰中对服食秽物的神奇崇拜,另一方面也印证了密宗的衰微,所以蒲松龄才会说吃秽物是极品的行为,是对佛教的一种亵渎,对民众盲目非理性崇拜表示了愤慨和批判。其实,蒲松龄这样的矛盾态度并不令人费解。密宗中秽物的崇拜本身就有着巫术的色彩。而且早期佛教与巫术有着密切关联,密宗更是如此。巫术本来是蒙昧时代原始宗教的产物,带有浓厚的迷信和非理性色彩。随着宗教理性化的加强,它逐渐划清与巫术的界限,对之进行改造和摒弃。就如17世纪欧洲宗教机构领导下的大规模猎巫运动。在中国,魏晋时期佛教就已经对巫术展开了批判,包括对道教巫术、民间巫术和佛教法术的压制、批判和反思。所以宗教本身对于巫术都是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所以也就不难理解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对来源于密宗信仰的吞食秽物这一故事情节的不同态度了。
可以说,正是在这带有巫术意味的密宗崇拜文化的影响下,蒲松龄才会在自己的作品中对吞食秽物的神通进行发挥,写下这些看起来荒诞不经的故事。随着科技和医学的进步,宗教中带有巫术色彩的某些信仰,开始显得虚妄而不堪一击。我们也早已摒弃了对秽物神秘化和神奇化的阐释,但这些宗教文化的影响仍延绵不绝,成为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分析小说情节中的宗教文化内涵,我们可以了解古代人们的生活状况,看到古代人类认识自然的过程,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变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