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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3.3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3-000-02
摘要据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的统计,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这些企业大多集中在上海、广东、北京等金融业发达的城市。在政府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大背景下,电子支付已经成为行业关注热点。本文笔者将在专家学者著作的引导下,对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及应用进行了粗浅的分析。
关键词电子支付现状发展
一、电子支付的基本概念
(一)定义
电子支付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单位或者个人)通过电子终端、借助网络实现的资金支付或划转。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类型
电子支付的类型包括五大类:1.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网上支付;2.通过电话实现的电话支付;3.通过移动设备实现的移动支付;4.通过自助终端实现的自动柜员机交易;5.通过POS机实现的销售点终端交易。
(三)工具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的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第二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第三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EFT)、电子划款等。
二、电子支付的流程
整个电子支付工作程序可以分为下面七个步骤:
1.消费者利用自己的PC(个人电脑)通过互联网选定所要购买的物品,并在计算机上输入订货单,定货单上需包括在线商店、购买物品名称及数量、交货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2.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服务器与有关在线商店联系,在线商店做出应答,告诉消费者所填定货单的货物单价、应付款数、交货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变化。
3.消费者选择付款方式,确认定单,签发付款指令。
4.消费者必须对定单和付款指令进行数字签名。同时利用双重签名技术保证商家看不到消费者的账号信息。
5.在线商店接受定单后,向消费者所在银行请求支付认可。信息通过支付网关到收单银行,再到电子货币发行公司确认。批准交易后,返回确认信息给在线商店。
6.在线商店发送定单确认信息给消费者。消费者端软件可记录交易日志,以备将来查询。
7.在线商店发送货物或提供服务;并通知收单银行将钱从消费者的账号转移到商店账号,或通知发卡银行请求支付。
备注:在认证操作和支付操作过程中,通常会有一个时间间隔,这与银行的结账时间有关。
三、中国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一)现状概述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工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在经济贸易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系统地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网络,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以电子方式实现的商业贸易活动。
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电子支付是朝阳产业,是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从货币发展史来看,货币先后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币,以及现代电子货币、电子支付等四个阶段。货币每一次革命性的演变,其方向都是使得货币职能更加方便、高效、安全。特别是近十多年来,电子货币以其便捷、安全、高效等优点,在我国得到了较快发展,进入人们生产、生活等诸多领域。
网上银行功能是在线支付服务的基础,几年来,从招商银行开始,各家主要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业务不断地发展完善,并各自向商家提供不同规范的支付接口。由于金融机构的大集中还在进展当中,现有商业银行的多级结构给商家和消费者造成了诸多混乱与不便。银联的存在解决了多银行接口集成的问题,利用金卡工程已经建立的地方跨行ATM/POS网络,地方银联有条件向商家提供多银行卡在线支付接口,消费者的PC作为虚拟的ATM/POS终端,通过Web页面输入银行卡账号与ATM密码即可方便地实现在线支付。
在我国,网络支付、电话支付、POS机刷卡等新型支付渠道的应用很普遍了,第三方支付“领头羊”快钱、支付宝、财付通也已经进入了手机支付领域。工信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我国手机支付用户突破1,920万户,实现交易6268.5万笔,支付金额共170亿元。随着我国3G牌照的发放,3G时代正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电子支付会以更方便快捷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例如用一种叫RFID-SIM(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即射频识别,俗称电子标签。)的卡让手机实现非接触式消费、门禁、考勤等应用。这种方式既不用消费者换一款定制手机,也免去了贴卡容易丢失的麻烦。也就是说,以后一张手机卡,就可以把信用卡的功能集成在里面。
(二)我国电子支付相关的法律问题
电子支付是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性应用,在带来便利、创造效率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和责任。因此,在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条文中应增加涉及电子支付的相关内容,在法律的框架下保证电子支付整个体系的顺利进行。
具体而言,电子支付的法律关系有:
电子支付当事人之间是电子支付方式下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电子支付当事人与提供中介服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是电子支付方式下法律上的合同关系电子支付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也是一种新型的合同关系。
电子支付下的付款人、收款人、电子支付银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都受相应法律条文约束,享受相应权利、被赋予相应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国的电子支付规章法令方面主要有三项:一、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令条文。其中,主要三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征求意见稿)》,二、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电子支付管理方法和操作规则,三、国务院和国家金卡工程的规章制度。
(三)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现状特点
我国电子支付起步晚、发展快,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 交易额高增长,凸显广阔市场前景
2004年我国个人用户电子支付交易额仅有74亿元人民币,七年之后的2011年已经达到了12500亿人民币。交易额的翻倍增长说明,电子支付市场前景广阔,内部的支付需求、用户基础,外部的电子商务的推动等各种因素促成了我国电子支付的繁荣发展。
2. 网上支付交易额保持高速增长
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额规模近年来始终保持高速增长,增幅均约100%。从2004年的72亿元人民币到2011年的12000亿元人民币,增长规模可见一斑。
3. 非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占据主流
在高速增长的网上支付交易额中,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非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占绝对的主流。在2007年的数据中显示,支付宝占的份额为47.6%,财付通所占份额为17.0%,而中国银联电子支付仅占12.2%。
(四)我国电子支付的亚健康状态
1.技术安全危机
在拥有世界上最大电子支付用户基数的中国,电子支付却还未形成大气候。原因之一应该是网络消费的不普及,可是中国互联网早已经在普通家庭普及,为何如此简便的线上支付方式会被许多人摒弃呢?本文认为,原因如下:
电子支付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问题是支付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如何保证信息的秘密性、支付业务使用者身份的确定性、支付业务的不可否认性和不可修改性等已成为电子支付推进过程中面对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由于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机构可以轻易获取消费者的个人资料,而利用网络技术的便利条件私自泄露、篡改和利用他人身份资料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频繁出现。
网络支付甚至电话支付都需要网络银行服务的支持,而2006年一年工商银行就曾面临了数百起因网银安全而发生纠纷的用户追讨。其实不止是网络银行,键盘输人、语音传输以及视频传输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内容有可能被截获或者身份被盗用,虽然实现技术复杂,但是现在以利益为目的地侵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已经越来越普遍。
2.电子支付的诚信危机
网上诚信成为公众和企业普遍担忧的问题。如果某家商户接纳了信用卡这种电子支付方式,消费者刷了卡拿了东西,但银行却不划账给商户,又或者消费者不去按约定还信用卡,这种类似的事件都会造成电子支付的诚信危机。这种电子支付的诚信其实可以上升到整个社会意识的高度。众所周知,在美国,信用卡的应用非常普遍。美国的信用卡是建立在一个整合型诚信记录系统上的,用户的消费行为被记录整合,如果一次支付出现问题在今后其他各方面的支付行为都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刷爆信用卡却不偿还这样的“小事”最终可能会影响到你得不到住房贷款而无法分期买房这样的“大事”,这样具体实际的诚信体系,在人们心里也重建了一个全社会共同的道德的诚信体系,人们会自觉地把自己支付行为规范起来。
3.相关法律法规缺乏
到目前为止,我国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已经有7年多的时间了,但是国内法律法规对电子支付业务发展不能提供充分的保障,对于关系到计算机和网络等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保障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活动有效开展的法律框架体系还相当缺乏。一些基础性法律尚未出台,而《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的业务。除了《安全法》、《保密法》之外,目前只有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正因如此,银行在与客户可能发生的纠纷中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另人尴尬境地。此外,对于传统交易方式中所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等如何在电子介质中应用,电子记录如何作为证据等问题均没有明确规定。
4.网上支付硬件设施落后
四、对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策略的建议
(一)政府应该大力支持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
面对着风起云涌的国际经济局势,为了确保我国电子商务可以跟得上世界的发展脚步,我国政府需要从多方面来对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给予大力的支持。在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行合理的总结借鉴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好发展规划及宏观指导。政府要注重对银行网络化的宣传,并同时对于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科研、税收、法律、认证等相关方面的政策支持。
(二)大力支持手机支付
手机的极度普及使手机支付这一电子支付方式具有极大的拓展空间。手机支付的方式方便快捷,不受地域时间限制。虽然现在手机支付远远不如网上支付交易额大,但是只要建立好手机支付的各个环节的建设,把人手一部的手机变成人手一部的手机电子支付工具指日可待。
(三)创新由中国特色的电子支付模式
在美国,人们习惯了先消费后付款,几乎人人手持信用卡,而中国人的消费观点相对保守,大多赞同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因此信用卡消费大多出现在年轻人消费群体中。我国的电子支付发展可以针对年龄段做文章,对于消费观念超前的年轻人多推广信用卡,而对于消费观念保守的中老年客户推广借记卡等常规国人青睐方式。
参考文献
[1]李红心,马刚.银行电子商务与网络支付.机械工业出版社.
[2]程总璋.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电子支付技术问题.南京经济学院学报.
摘要据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的统计,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这些企业大多集中在上海、广东、北京等金融业发达的城市。在政府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大背景下,电子支付已经成为行业关注热点。本文笔者将在专家学者著作的引导下,对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及应用进行了粗浅的分析。
关键词电子支付现状发展
一、电子支付的基本概念
(一)定义
电子支付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单位或者个人)通过电子终端、借助网络实现的资金支付或划转。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类型
电子支付的类型包括五大类:1.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网上支付;2.通过电话实现的电话支付;3.通过移动设备实现的移动支付;4.通过自助终端实现的自动柜员机交易;5.通过POS机实现的销售点终端交易。
(三)工具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的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第二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第三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EFT)、电子划款等。
二、电子支付的流程
整个电子支付工作程序可以分为下面七个步骤:
1.消费者利用自己的PC(个人电脑)通过互联网选定所要购买的物品,并在计算机上输入订货单,定货单上需包括在线商店、购买物品名称及数量、交货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2.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服务器与有关在线商店联系,在线商店做出应答,告诉消费者所填定货单的货物单价、应付款数、交货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变化。
3.消费者选择付款方式,确认定单,签发付款指令。
4.消费者必须对定单和付款指令进行数字签名。同时利用双重签名技术保证商家看不到消费者的账号信息。
5.在线商店接受定单后,向消费者所在银行请求支付认可。信息通过支付网关到收单银行,再到电子货币发行公司确认。批准交易后,返回确认信息给在线商店。
6.在线商店发送定单确认信息给消费者。消费者端软件可记录交易日志,以备将来查询。
7.在线商店发送货物或提供服务;并通知收单银行将钱从消费者的账号转移到商店账号,或通知发卡银行请求支付。
备注:在认证操作和支付操作过程中,通常会有一个时间间隔,这与银行的结账时间有关。
三、中国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一)现状概述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工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在经济贸易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系统地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网络,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以电子方式实现的商业贸易活动。
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电子支付是朝阳产业,是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从货币发展史来看,货币先后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币,以及现代电子货币、电子支付等四个阶段。货币每一次革命性的演变,其方向都是使得货币职能更加方便、高效、安全。特别是近十多年来,电子货币以其便捷、安全、高效等优点,在我国得到了较快发展,进入人们生产、生活等诸多领域。
网上银行功能是在线支付服务的基础,几年来,从招商银行开始,各家主要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业务不断地发展完善,并各自向商家提供不同规范的支付接口。由于金融机构的大集中还在进展当中,现有商业银行的多级结构给商家和消费者造成了诸多混乱与不便。银联的存在解决了多银行接口集成的问题,利用金卡工程已经建立的地方跨行ATM/POS网络,地方银联有条件向商家提供多银行卡在线支付接口,消费者的PC作为虚拟的ATM/POS终端,通过Web页面输入银行卡账号与ATM密码即可方便地实现在线支付。
在我国,网络支付、电话支付、POS机刷卡等新型支付渠道的应用很普遍了,第三方支付“领头羊”快钱、支付宝、财付通也已经进入了手机支付领域。工信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我国手机支付用户突破1,920万户,实现交易6268.5万笔,支付金额共170亿元。随着我国3G牌照的发放,3G时代正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电子支付会以更方便快捷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例如用一种叫RFID-SIM(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即射频识别,俗称电子标签。)的卡让手机实现非接触式消费、门禁、考勤等应用。这种方式既不用消费者换一款定制手机,也免去了贴卡容易丢失的麻烦。也就是说,以后一张手机卡,就可以把信用卡的功能集成在里面。
(二)我国电子支付相关的法律问题
电子支付是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性应用,在带来便利、创造效率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和责任。因此,在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条文中应增加涉及电子支付的相关内容,在法律的框架下保证电子支付整个体系的顺利进行。
具体而言,电子支付的法律关系有:
电子支付当事人之间是电子支付方式下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电子支付当事人与提供中介服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是电子支付方式下法律上的合同关系电子支付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也是一种新型的合同关系。
电子支付下的付款人、收款人、电子支付银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都受相应法律条文约束,享受相应权利、被赋予相应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国的电子支付规章法令方面主要有三项:一、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令条文。其中,主要三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征求意见稿)》,二、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电子支付管理方法和操作规则,三、国务院和国家金卡工程的规章制度。
(三)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现状特点
我国电子支付起步晚、发展快,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 交易额高增长,凸显广阔市场前景
2004年我国个人用户电子支付交易额仅有74亿元人民币,七年之后的2011年已经达到了12500亿人民币。交易额的翻倍增长说明,电子支付市场前景广阔,内部的支付需求、用户基础,外部的电子商务的推动等各种因素促成了我国电子支付的繁荣发展。
2. 网上支付交易额保持高速增长
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额规模近年来始终保持高速增长,增幅均约100%。从2004年的72亿元人民币到2011年的12000亿元人民币,增长规模可见一斑。
3. 非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占据主流
在高速增长的网上支付交易额中,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非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占绝对的主流。在2007年的数据中显示,支付宝占的份额为47.6%,财付通所占份额为17.0%,而中国银联电子支付仅占12.2%。
(四)我国电子支付的亚健康状态
1.技术安全危机
在拥有世界上最大电子支付用户基数的中国,电子支付却还未形成大气候。原因之一应该是网络消费的不普及,可是中国互联网早已经在普通家庭普及,为何如此简便的线上支付方式会被许多人摒弃呢?本文认为,原因如下:
电子支付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问题是支付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如何保证信息的秘密性、支付业务使用者身份的确定性、支付业务的不可否认性和不可修改性等已成为电子支付推进过程中面对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由于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机构可以轻易获取消费者的个人资料,而利用网络技术的便利条件私自泄露、篡改和利用他人身份资料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频繁出现。
网络支付甚至电话支付都需要网络银行服务的支持,而2006年一年工商银行就曾面临了数百起因网银安全而发生纠纷的用户追讨。其实不止是网络银行,键盘输人、语音传输以及视频传输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内容有可能被截获或者身份被盗用,虽然实现技术复杂,但是现在以利益为目的地侵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已经越来越普遍。
2.电子支付的诚信危机
网上诚信成为公众和企业普遍担忧的问题。如果某家商户接纳了信用卡这种电子支付方式,消费者刷了卡拿了东西,但银行却不划账给商户,又或者消费者不去按约定还信用卡,这种类似的事件都会造成电子支付的诚信危机。这种电子支付的诚信其实可以上升到整个社会意识的高度。众所周知,在美国,信用卡的应用非常普遍。美国的信用卡是建立在一个整合型诚信记录系统上的,用户的消费行为被记录整合,如果一次支付出现问题在今后其他各方面的支付行为都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刷爆信用卡却不偿还这样的“小事”最终可能会影响到你得不到住房贷款而无法分期买房这样的“大事”,这样具体实际的诚信体系,在人们心里也重建了一个全社会共同的道德的诚信体系,人们会自觉地把自己支付行为规范起来。
3.相关法律法规缺乏
到目前为止,我国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已经有7年多的时间了,但是国内法律法规对电子支付业务发展不能提供充分的保障,对于关系到计算机和网络等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保障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活动有效开展的法律框架体系还相当缺乏。一些基础性法律尚未出台,而《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的业务。除了《安全法》、《保密法》之外,目前只有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正因如此,银行在与客户可能发生的纠纷中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另人尴尬境地。此外,对于传统交易方式中所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等如何在电子介质中应用,电子记录如何作为证据等问题均没有明确规定。
4.网上支付硬件设施落后
四、对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策略的建议
(一)政府应该大力支持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
面对着风起云涌的国际经济局势,为了确保我国电子商务可以跟得上世界的发展脚步,我国政府需要从多方面来对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给予大力的支持。在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行合理的总结借鉴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好发展规划及宏观指导。政府要注重对银行网络化的宣传,并同时对于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科研、税收、法律、认证等相关方面的政策支持。
(二)大力支持手机支付
手机的极度普及使手机支付这一电子支付方式具有极大的拓展空间。手机支付的方式方便快捷,不受地域时间限制。虽然现在手机支付远远不如网上支付交易额大,但是只要建立好手机支付的各个环节的建设,把人手一部的手机变成人手一部的手机电子支付工具指日可待。
(三)创新由中国特色的电子支付模式
在美国,人们习惯了先消费后付款,几乎人人手持信用卡,而中国人的消费观点相对保守,大多赞同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因此信用卡消费大多出现在年轻人消费群体中。我国的电子支付发展可以针对年龄段做文章,对于消费观念超前的年轻人多推广信用卡,而对于消费观念保守的中老年客户推广借记卡等常规国人青睐方式。
参考文献
[1]李红心,马刚.银行电子商务与网络支付.机械工业出版社.
[2]程总璋.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电子支付技术问题.南京经济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