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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追求目标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体现,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背景下,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公法与私法的融合,行政法上"平衡论"的推波助澜,公共行政改革的进行,行政行为的价值追求逐渐转向了服务大众这一总体目标.文章分析了行政行为服务理念的发生、发展过程以及在我国现实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试图为政府行为指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