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不仅是价值生成的源泉,也是价值观生成的源泉。实践是价值生成的源泉主要体现在实践的对象性意义与本体论意义上。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源泉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生产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最终依据;交往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显著力量;文化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直接源泉。从实践与价值、价值观之间的逻辑关系中可以得出,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源泉。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的内在根据,同时也在三个方面体现了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源泉,即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交往实践、文化实践分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源泉、基本源泉和直接源泉。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实践 价值 价值观 价值生成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2-00-0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又深刻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又一重大成果,“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所在,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绝不会自发生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内化到人们的内心世界中,并转化为人们自觉的行动与主体性意义上的实践,从而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本旨。
1 实践是价值生成的源泉
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在理解社会关系中具有根本性、决定性的作用,也是对社会本质的一种规定。价值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现象,它以各种不同的形态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中、一切活动中。“相对于世界的存在、现实、事物的既有状态而言,价值现象具有某种超越的性质,它是产生于现实和实践,又高于现实的现象。要准确地把握价值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就必须深入全面地理解人类的生活实践,实事求是地考察人类生活实践的表现和逻辑,才能得出科学有效的结论。”[3]实践是人类特有的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的活动,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实践是理解价值的“元理论”,实践是价值生成的源泉。
诚如上述所言,实践作为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和生命活动的本质形式,它必然也是价值活动以及价值关系产生的最基本的依据。从本体论上讲,实践决定着价值的生成及其历史性展开,价值的本体就是实践本体,只有从实践的内在结构和过程中才能找到价值存在与发生的根基,才能深刻把握价值的本质和普遍必然性。马克思关于人类实践活动“两个尺度”[4]为我们探究实践与价值生成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解答。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象,而是产生于人类特有的对象关系——主客体关系及其运动——实践关系与实践活动中,产生于人的对象性、主体性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因而,价值是实践的一个内在尺度,实践决定着价值的生成、发展与实现,决定着价值的基本指向。
2 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源泉
价值生成是价值观念生成的逻辑起点,没有价值生成,自然也就不会对价值关系产生评价、认同或否定,因而也就不会产生价值观念和价值观。因而,从逻辑关系上将,实践也是价值观生成的源泉。
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过程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认识和价值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的本质是事物(客体)的性质、属性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关系,以及人和其创造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关系,价值观就是人们对这种关系总的根本看法。”[5](P12)价值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的产生不可能首先来自观念领域内某种灵感,而必须从物质实践的角度去寻找答案。
2.1 生产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最终依据。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7]当然,生产实践也制约着社会价值观的生成与发展。生产实践对价值观的影响总是通过一定的中间环节影响、制约着价值观。首先,生产实践的目的在于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满足人们不同的物质利益需要,使人们在利益关系中形成一定的利益观与价值观,并在利益分配机制的作用下,促使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凝聚成与其所处时代特点相对应的公共价值观,成为社会主导的价值观与价值体系。其次,生产实践具有阶级性,“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6]。一个社会的生产实践不仅体现了统治阶级的物质力量,也体现统治阶级的精神力量,这其中也必然包含统治阶级的政治力量。生产实践使得人们在生产中结成一定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一方面反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社會物质财富的状况,另一方面也反映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关系、财富占有与分配关系。但是,生产实践所形成的经济关系是不稳定的,人们在经济关系中的利益矛盾也是不断显现的,甚至导致利益冲突,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人们的价值观的多元化,进而影响社会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与人们需要被满足的均衡性,这将对社会主导的价值体系产生毁灭性的冲击。为了维护主导价值体系的权威性,维护主导价值体系下的利益配置机制,社会必然要强化它的政治权力,只有强化政治权力,发挥政治组织的作用,社会利益分配机制才能有效地贯彻,人们的利益观与价值观才能回归到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弹性范围之内,这样,社会政治组织的权威性、统治阶级的权威性才能得到有效地保证。另外,生产实践使得人们在生产中也结成一定的政治关系,这种政治关系深刻表现在社会上层建筑中。价值观本身也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但是价值观的生成并不是价值观本身所独有的事情,价值观的生成、发展、整合、分化与其他上层建筑的影响密不可分。从价值观生产的根源上来看,价值观要受制于人们的阶级地位,特别受制于人们的政治思想意识,“由于不同阶级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阶级地位不同,特别是政治思想意识需要、理想不同,因而他们的价值观念也不同”[8]。同时,价值观念也总是渗透到上层建筑的每一部分,通过这些上层建筑的影响来发挥持久的、稳定的影响力。最后,生产实践也是社会文化产生的根本动力,生产实践不仅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也创造出丰富的精神财富。价值观就是社会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所以,文化冲突其实也就是价值观的冲突。生产实践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科学技术、生产力的发展,也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变革。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在生长的过程中,不断突破社会原有生产关系的束缚,对社会经济格局、政治格局产生直接显著的影响,接下来必然会社会文化产生重大的冲击,而这个冲击最大的表现就是价值观的冲突、分化与崩溃。社会文化既是社会发展的条件,也是一种束缚社会发展的惰性力量,要摧毁旧文化的束缚作用,必须依靠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实践——生产实践,在此意义上,生产实践也是新文化、新价值观产生的根本依据所在。
2.2 交往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显著力量。
交往是马克思用以分析社会实践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交往是实践的一种形式,而非独立于实践活动的另一种活动,交往与生产是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它也是其他社会实践的必要前提。马克思主义关于交往的理论与价值观的生成也有密切的联系。从交往的意义来看,交往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前提。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交往就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竞争、交流、对话、合作、交易,甚至是战争。当交往成为人们普遍需要和交往范围不断扩大时,交往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的作用才能够更好、更大的体现出来。基于交往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前提,我们可以认为,交往所带来的生产力的发展也必然会对社会价值观的重大影响,特别是对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重大影响。从交往对保存生产力的作用来看,交往是维持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某一个地方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6]这也就说明交往也是维持一个社会价值观状态的基本条件,交往的程度影响着人们价值观念的发展水平,影响着人们多样化的价值观念与社会主导价值体系之间的契合度。从交往的基本属性来看,交往分为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物质交往是人们结成的经济关系的具体表现,也是人们价值观形成、发展的最基本物质前提与条件;而精神交往则是社会价值观形成、发展、冲突、分化、整合的更要形式和保证,只有在精神交往自由的情况下,社会价值观才能够真正实现它的“公共性”。从交往的社会结构来看,交往分为经济交往、政治交往与文化交往。经济交往、政治交往、文化交往从三个不同层面对价值观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构成了价值观生成的社会系统,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了社会价值观的多样性以及社会主导价值观构建的难度。从交往的范围来看,交往分为地域交往和世界交往。地域交往决定着价值观的多样性和阶级性,而世界交往则要求价值观的普世性与一般意义。
2.3 文化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直接源泉。
文化是一个社会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文化实践从实践对象上来看属于精神实践,也就是说,文化实践是将人的道德、伦理、情感、意志、信仰、价值观等作为实践内容的。这一点体现了文化实践对价值观生成的直接作用,文化实践把价值观作为直接的认识与改造对象,并通过在精神领域内不同要素的交互作用与相互影响来实现价值观的整合、分化与发展。文化实践从手段上来看属于物质实践,任何文化的传播都是在一定的物质媒介支撑下完成的。因而,文化实践也具有物质实践的基本内涵、内在结构、特点和功能,这一点也就是价值观得以形成、发展的最直接、最基本的物质前提。
3 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源泉
既然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源泉,实践是价值生成的源泉,由这两个前提条件,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推断:实践也是价值观价值生成的源泉。这个推断的逻辑结构是:实践→价值观and实践→价值(条件)=〉实践→价值观→价值观的价值(结论)。这个逻辑推论在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具体地说就是,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源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推动社会精神面貌发展的主要力量。所以,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力量和源泉。
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生成的前提条件。核心价值体系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价值观体系,它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影响着人们思维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伦理、行为规范,引领着社会思潮,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从价值观生成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所以能够形成,这与当代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密不可分。有人认为,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是统治阶级主导下的意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自然也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事情,与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关系。其实这样的观点只触及到问题的表象,没有深入到问题真正的背景中。在这个表象背后的真相就是人民群众意志也是党的意志,党的意志只是人民群众意志的反映。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是人群群众实践的发展要求党提出来的。人民群众的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到重大的理论日程是基于以下几点背景的。
其一,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30年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与实践诉求,把中国推上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车道上,经过30年的发展,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贫困人口大量减少。但是,在这些成绩背后也存在着严峻的问题,如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所带来的贫富悬殊加大;分配制度的转型所带来的公平性欠缺;主体分配模式下效率的缺失等。这些问题与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利益和要求产生了较大的距离,从而也把反映广大人民愿望、利益与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到了重大的日程上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价值关怀,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根本利益、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价值追求。
其二,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黨必须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员干部的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培育,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社会形成知荣明耻的良好道德风尚。
其三,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在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进行的,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下,我们不仅要面对综合国力的激烈竞争,还要坚持意识形态的独立性。所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方向具有重大的意义。
其四,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影响力提出更好要求。当前,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本质体现的集体主义在利益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个人主义的冲击下已经日渐式微,这与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奉献精神、道德原则、价值本质在根本上是违背的。所以,我们必须构建一个主流的社会价值体系,形成对社会不同价值观念的统摄、辐射、吸引与转化。
其五,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行为规范、道德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崇尚良好道德规范与行为的社会,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那些道德败坏、价值沦丧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不得不让我们思考,我们的道德体系该何去何从。所以,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不是空话,而是实实在在地需要每一个社会公民都要认真实践的重大要求。
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的生成,贵在实践,要通过社会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由“文本价值”向“实践价值”转化,由“潜在价值”向“现实价值”转化。
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源泉。生产实践不仅创造了一个物质世界,还创造了一个精神世界。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群众的生产水平不仅决定着社会精神文明的程度,还决定着社会精神文明的价值生成。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提供了有效的运作载体和物质基础保障作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最根本的依据,没有生产实践的提升,就不会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前提。
人民群众的交往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基本源泉。人民群众的交往实践是更多地体现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具体的过程中。一方面,人民群众的交往实践推动了生产实践成果的传播与延续;另一方面,交往实践还促进了人们在交往中价值观念的选择、碰撞、认同与聚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人民群众的交往实践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中通过不同主体之间交往与影响,以达到对具有先进性的组织或主体的能力与价值观的认同与整合,从而最终把那些代表人民群众根本的、核心的利益需要、价值观念上升为社会组织的公共意愿、上升为国家的公共意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理论形态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实现的,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生成同样也是在人民群众的交往与影响得以推进的。
人民群众的文化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直接源泉。文化是价值观存在、发展与延续的重要载体,文化实践的目的就是要把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不相符的价值观念通过文化内在渗透力与虹吸力的影响,以达到价值观的一元主导性。但文化實践并不是要完全实现价值观的一元性,而是要通过价值影响、碰撞、选择来提升主流价值观的主导性与吸引力。在当前社会主义文化实践中,主流价值观面临的最重大的挑战就是它在社会实践中越来越失去它的主导性地位。面对这个重大挑战,我们一方面要加强主流价值观体系的建设,通过建设提升主流价值体系的统摄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的对等性碰撞,以达到价值观念之间的自由竞争与优胜劣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之间是互动的效应。也就是说,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才能找到其价值生成的直接路径。如果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步骤来看,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第一步是它对当代中国价值观领域的重大影响,然后才是它对当代中国文化领域的影响,再其次是对当代社会主义的政治、宗教、艺术、哲学等上层建筑的影响,最后才是对社会主义经济领域的影响。从这个逻辑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生成是有层次的,这个层次就是我们所论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源泉、基本源泉和直接源泉。
参考文献
[1] 秋石.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J].求是,2006(24):3-6.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3] 李德顺.价值论: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5;91.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民出版社,002,74.
[5] 韩震.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M].北京:民出版社,007,2.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M].北京:民出版社,972,3;2;0.
[7] 毛泽东选集:1卷[M].北京:民出版社,966,59.
[8] 袁贵仁.值观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京师范大学出版社,006,30.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实践 价值 价值观 价值生成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2-00-0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又深刻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又一重大成果,“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所在,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绝不会自发生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内化到人们的内心世界中,并转化为人们自觉的行动与主体性意义上的实践,从而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本旨。
1 实践是价值生成的源泉
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在理解社会关系中具有根本性、决定性的作用,也是对社会本质的一种规定。价值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现象,它以各种不同的形态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中、一切活动中。“相对于世界的存在、现实、事物的既有状态而言,价值现象具有某种超越的性质,它是产生于现实和实践,又高于现实的现象。要准确地把握价值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就必须深入全面地理解人类的生活实践,实事求是地考察人类生活实践的表现和逻辑,才能得出科学有效的结论。”[3]实践是人类特有的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的活动,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实践是理解价值的“元理论”,实践是价值生成的源泉。
诚如上述所言,实践作为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和生命活动的本质形式,它必然也是价值活动以及价值关系产生的最基本的依据。从本体论上讲,实践决定着价值的生成及其历史性展开,价值的本体就是实践本体,只有从实践的内在结构和过程中才能找到价值存在与发生的根基,才能深刻把握价值的本质和普遍必然性。马克思关于人类实践活动“两个尺度”[4]为我们探究实践与价值生成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解答。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象,而是产生于人类特有的对象关系——主客体关系及其运动——实践关系与实践活动中,产生于人的对象性、主体性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因而,价值是实践的一个内在尺度,实践决定着价值的生成、发展与实现,决定着价值的基本指向。
2 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源泉
价值生成是价值观念生成的逻辑起点,没有价值生成,自然也就不会对价值关系产生评价、认同或否定,因而也就不会产生价值观念和价值观。因而,从逻辑关系上将,实践也是价值观生成的源泉。
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过程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认识和价值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的本质是事物(客体)的性质、属性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关系,以及人和其创造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关系,价值观就是人们对这种关系总的根本看法。”[5](P12)价值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的产生不可能首先来自观念领域内某种灵感,而必须从物质实践的角度去寻找答案。
2.1 生产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最终依据。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7]当然,生产实践也制约着社会价值观的生成与发展。生产实践对价值观的影响总是通过一定的中间环节影响、制约着价值观。首先,生产实践的目的在于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满足人们不同的物质利益需要,使人们在利益关系中形成一定的利益观与价值观,并在利益分配机制的作用下,促使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凝聚成与其所处时代特点相对应的公共价值观,成为社会主导的价值观与价值体系。其次,生产实践具有阶级性,“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6]。一个社会的生产实践不仅体现了统治阶级的物质力量,也体现统治阶级的精神力量,这其中也必然包含统治阶级的政治力量。生产实践使得人们在生产中结成一定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一方面反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社會物质财富的状况,另一方面也反映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关系、财富占有与分配关系。但是,生产实践所形成的经济关系是不稳定的,人们在经济关系中的利益矛盾也是不断显现的,甚至导致利益冲突,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人们的价值观的多元化,进而影响社会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与人们需要被满足的均衡性,这将对社会主导的价值体系产生毁灭性的冲击。为了维护主导价值体系的权威性,维护主导价值体系下的利益配置机制,社会必然要强化它的政治权力,只有强化政治权力,发挥政治组织的作用,社会利益分配机制才能有效地贯彻,人们的利益观与价值观才能回归到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弹性范围之内,这样,社会政治组织的权威性、统治阶级的权威性才能得到有效地保证。另外,生产实践使得人们在生产中也结成一定的政治关系,这种政治关系深刻表现在社会上层建筑中。价值观本身也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但是价值观的生成并不是价值观本身所独有的事情,价值观的生成、发展、整合、分化与其他上层建筑的影响密不可分。从价值观生产的根源上来看,价值观要受制于人们的阶级地位,特别受制于人们的政治思想意识,“由于不同阶级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阶级地位不同,特别是政治思想意识需要、理想不同,因而他们的价值观念也不同”[8]。同时,价值观念也总是渗透到上层建筑的每一部分,通过这些上层建筑的影响来发挥持久的、稳定的影响力。最后,生产实践也是社会文化产生的根本动力,生产实践不仅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也创造出丰富的精神财富。价值观就是社会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所以,文化冲突其实也就是价值观的冲突。生产实践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科学技术、生产力的发展,也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变革。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在生长的过程中,不断突破社会原有生产关系的束缚,对社会经济格局、政治格局产生直接显著的影响,接下来必然会社会文化产生重大的冲击,而这个冲击最大的表现就是价值观的冲突、分化与崩溃。社会文化既是社会发展的条件,也是一种束缚社会发展的惰性力量,要摧毁旧文化的束缚作用,必须依靠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实践——生产实践,在此意义上,生产实践也是新文化、新价值观产生的根本依据所在。
2.2 交往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显著力量。
交往是马克思用以分析社会实践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交往是实践的一种形式,而非独立于实践活动的另一种活动,交往与生产是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它也是其他社会实践的必要前提。马克思主义关于交往的理论与价值观的生成也有密切的联系。从交往的意义来看,交往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前提。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交往就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竞争、交流、对话、合作、交易,甚至是战争。当交往成为人们普遍需要和交往范围不断扩大时,交往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的作用才能够更好、更大的体现出来。基于交往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前提,我们可以认为,交往所带来的生产力的发展也必然会对社会价值观的重大影响,特别是对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重大影响。从交往对保存生产力的作用来看,交往是维持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某一个地方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6]这也就说明交往也是维持一个社会价值观状态的基本条件,交往的程度影响着人们价值观念的发展水平,影响着人们多样化的价值观念与社会主导价值体系之间的契合度。从交往的基本属性来看,交往分为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物质交往是人们结成的经济关系的具体表现,也是人们价值观形成、发展的最基本物质前提与条件;而精神交往则是社会价值观形成、发展、冲突、分化、整合的更要形式和保证,只有在精神交往自由的情况下,社会价值观才能够真正实现它的“公共性”。从交往的社会结构来看,交往分为经济交往、政治交往与文化交往。经济交往、政治交往、文化交往从三个不同层面对价值观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构成了价值观生成的社会系统,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了社会价值观的多样性以及社会主导价值观构建的难度。从交往的范围来看,交往分为地域交往和世界交往。地域交往决定着价值观的多样性和阶级性,而世界交往则要求价值观的普世性与一般意义。
2.3 文化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直接源泉。
文化是一个社会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文化实践从实践对象上来看属于精神实践,也就是说,文化实践是将人的道德、伦理、情感、意志、信仰、价值观等作为实践内容的。这一点体现了文化实践对价值观生成的直接作用,文化实践把价值观作为直接的认识与改造对象,并通过在精神领域内不同要素的交互作用与相互影响来实现价值观的整合、分化与发展。文化实践从手段上来看属于物质实践,任何文化的传播都是在一定的物质媒介支撑下完成的。因而,文化实践也具有物质实践的基本内涵、内在结构、特点和功能,这一点也就是价值观得以形成、发展的最直接、最基本的物质前提。
3 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源泉
既然实践是价值观生成的源泉,实践是价值生成的源泉,由这两个前提条件,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推断:实践也是价值观价值生成的源泉。这个推断的逻辑结构是:实践→价值观and实践→价值(条件)=〉实践→价值观→价值观的价值(结论)。这个逻辑推论在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具体地说就是,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源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推动社会精神面貌发展的主要力量。所以,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力量和源泉。
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生成的前提条件。核心价值体系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价值观体系,它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影响着人们思维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伦理、行为规范,引领着社会思潮,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从价值观生成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所以能够形成,这与当代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密不可分。有人认为,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是统治阶级主导下的意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自然也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事情,与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关系。其实这样的观点只触及到问题的表象,没有深入到问题真正的背景中。在这个表象背后的真相就是人民群众意志也是党的意志,党的意志只是人民群众意志的反映。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是人群群众实践的发展要求党提出来的。人民群众的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到重大的理论日程是基于以下几点背景的。
其一,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30年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与实践诉求,把中国推上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车道上,经过30年的发展,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贫困人口大量减少。但是,在这些成绩背后也存在着严峻的问题,如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所带来的贫富悬殊加大;分配制度的转型所带来的公平性欠缺;主体分配模式下效率的缺失等。这些问题与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利益和要求产生了较大的距离,从而也把反映广大人民愿望、利益与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到了重大的日程上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价值关怀,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根本利益、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价值追求。
其二,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黨必须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员干部的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培育,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社会形成知荣明耻的良好道德风尚。
其三,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在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进行的,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下,我们不仅要面对综合国力的激烈竞争,还要坚持意识形态的独立性。所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方向具有重大的意义。
其四,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影响力提出更好要求。当前,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本质体现的集体主义在利益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个人主义的冲击下已经日渐式微,这与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奉献精神、道德原则、价值本质在根本上是违背的。所以,我们必须构建一个主流的社会价值体系,形成对社会不同价值观念的统摄、辐射、吸引与转化。
其五,人民群众的实践对社会行为规范、道德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崇尚良好道德规范与行为的社会,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那些道德败坏、价值沦丧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不得不让我们思考,我们的道德体系该何去何从。所以,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不是空话,而是实实在在地需要每一个社会公民都要认真实践的重大要求。
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的生成,贵在实践,要通过社会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由“文本价值”向“实践价值”转化,由“潜在价值”向“现实价值”转化。
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源泉。生产实践不仅创造了一个物质世界,还创造了一个精神世界。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群众的生产水平不仅决定着社会精神文明的程度,还决定着社会精神文明的价值生成。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提供了有效的运作载体和物质基础保障作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最根本的依据,没有生产实践的提升,就不会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前提。
人民群众的交往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基本源泉。人民群众的交往实践是更多地体现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具体的过程中。一方面,人民群众的交往实践推动了生产实践成果的传播与延续;另一方面,交往实践还促进了人们在交往中价值观念的选择、碰撞、认同与聚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人民群众的交往实践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中通过不同主体之间交往与影响,以达到对具有先进性的组织或主体的能力与价值观的认同与整合,从而最终把那些代表人民群众根本的、核心的利益需要、价值观念上升为社会组织的公共意愿、上升为国家的公共意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理论形态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实现的,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生成同样也是在人民群众的交往与影响得以推进的。
人民群众的文化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直接源泉。文化是价值观存在、发展与延续的重要载体,文化实践的目的就是要把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不相符的价值观念通过文化内在渗透力与虹吸力的影响,以达到价值观的一元主导性。但文化實践并不是要完全实现价值观的一元性,而是要通过价值影响、碰撞、选择来提升主流价值观的主导性与吸引力。在当前社会主义文化实践中,主流价值观面临的最重大的挑战就是它在社会实践中越来越失去它的主导性地位。面对这个重大挑战,我们一方面要加强主流价值观体系的建设,通过建设提升主流价值体系的统摄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的对等性碰撞,以达到价值观念之间的自由竞争与优胜劣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之间是互动的效应。也就是说,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才能找到其价值生成的直接路径。如果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步骤来看,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第一步是它对当代中国价值观领域的重大影响,然后才是它对当代中国文化领域的影响,再其次是对当代社会主义的政治、宗教、艺术、哲学等上层建筑的影响,最后才是对社会主义经济领域的影响。从这个逻辑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生成是有层次的,这个层次就是我们所论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生成的根本源泉、基本源泉和直接源泉。
参考文献
[1] 秋石.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J].求是,2006(24):3-6.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3] 李德顺.价值论: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5;91.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民出版社,002,74.
[5] 韩震.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M].北京:民出版社,007,2.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M].北京:民出版社,972,3;2;0.
[7] 毛泽东选集:1卷[M].北京:民出版社,966,59.
[8] 袁贵仁.值观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京师范大学出版社,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