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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民主制度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实现形式,才能体现民主的实质性内容。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同属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在民主制度的框架结构、具体民主权利的履行方式、民主的物质媒介等方面具有共同点。但由于人民和党员作为民主主体的差异以及国家民主和政党民主在功能上的差别,使得两类民主在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对选举民主和决策民主的侧重点、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表现等方面存在诸多相异之处。在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形式的完善过程中,也应当坚持以党内民主的发展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