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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唐碧)记者近日了解到,中国移动山西朔州分公司右玉县分公司办公楼维修的采购项目分别于2015年11月27日、12月8日发布了招标公告。令人不解的是,今年7月25日,该公司就同一项目又发布招标公告,相距前两次公告不到一年时间,是重复装修还是虚假招标,引起了投标人的质疑。
2015年,中国移动右玉分公司办公楼维修的采购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郁艮公司,并已落实。2015年11月27日发布的比选公告称,项目投资营额约人民币30万元。
2016年7月25日发布的比选公告将采购范围粗略地表述为:拟拆除右玉分公司办公楼木质地板、楼梯,铺设舒专地板,安装铁质楼梯、消防供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以及消防通讯设备等,列支山西通服公司房屋维修费。该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32万元,增加了2万元。
8月5日,记者走访了右玉分公司。刚上任的经理虽然以前在工程科工作,但对只有比选公告却没有中标公告的情况也不明就里,让记者到中国移动朔州分公司了解。
朔州分公司负责招标流程的综合部经理曹军向记者解释,办公楼维修的采购项目并非公开招投标,比选公告属简易程序,只对投标人应答。去年的两次公告均流标,因没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也就没有进行流标公告。由于两次流标,2015年底省公司将预算收回,今年4月份才又拨下来。
在记者即将离开的时候,该公司工程部的一位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去年两次比选公告的《否决情况说明》。该《说明》称,首次报名的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春满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深圳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符合比选文件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并参照国家七部委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报名、应答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做失败处理、重发公告。
上述《说明》与曹经理的解释明显有出入。首先,曹经理说没有一家公司报名,而《说明》中称有三家报名,只是资质未达标。其次,比选招标是招标方式中的一种,就是通过比较选择并最终确定中标的活动过程,但并没有要求比选供应商应為三家以上。再次,项目流标而预算费用已经到账,山西移动公司未见项目合法手续却拨付资金。
据了解,同一项目反复招标,已明显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个中缘由值得思考。
2015年,中国移动右玉分公司办公楼维修的采购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郁艮公司,并已落实。2015年11月27日发布的比选公告称,项目投资营额约人民币30万元。
2016年7月25日发布的比选公告将采购范围粗略地表述为:拟拆除右玉分公司办公楼木质地板、楼梯,铺设舒专地板,安装铁质楼梯、消防供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以及消防通讯设备等,列支山西通服公司房屋维修费。该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32万元,增加了2万元。
8月5日,记者走访了右玉分公司。刚上任的经理虽然以前在工程科工作,但对只有比选公告却没有中标公告的情况也不明就里,让记者到中国移动朔州分公司了解。
朔州分公司负责招标流程的综合部经理曹军向记者解释,办公楼维修的采购项目并非公开招投标,比选公告属简易程序,只对投标人应答。去年的两次公告均流标,因没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也就没有进行流标公告。由于两次流标,2015年底省公司将预算收回,今年4月份才又拨下来。
在记者即将离开的时候,该公司工程部的一位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去年两次比选公告的《否决情况说明》。该《说明》称,首次报名的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春满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深圳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符合比选文件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并参照国家七部委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报名、应答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做失败处理、重发公告。
上述《说明》与曹经理的解释明显有出入。首先,曹经理说没有一家公司报名,而《说明》中称有三家报名,只是资质未达标。其次,比选招标是招标方式中的一种,就是通过比较选择并最终确定中标的活动过程,但并没有要求比选供应商应為三家以上。再次,项目流标而预算费用已经到账,山西移动公司未见项目合法手续却拨付资金。
据了解,同一项目反复招标,已明显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个中缘由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