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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環境评价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必要问题,已逐渐延伸至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其在社会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所以必须对其进行不断地完善与发展。本文即分析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规划;工程分析;违法
一、当前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分析粗糙、源强计算不准
所谓工程分析,就是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进行系统的解剖和分析,摸清产生污染物的位置、方式、种类和数量,摸清采取的污染物控制措施及其控制效果,摸清各种污染物最终向环境排放的方式、数量及一些重要的物化参数等。这是整个环评工作的根本前提,是环境影响预测的依据,同时又决定着整个环评工作的质量。因此要求工程分析方法对路、资料可靠、数据准备、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整个建设项目的基本概貌。但有些环评项目却未能做好。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实施过程当中的问题
1、对项目违法的状况处理的不到位,处罚的力度也相对较轻,这也就对建筑的约束力较轻。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文规定:项目在未经审核之前不允许动工,如果违反此项规定,相关部门应及时给予处罚,并勒令其停止施工,立即补办相关的手续,但这一点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很难应用到位。再出现这种状况时,仅仅需要交罚款就可以解决,这也就导致了建筑方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认
识不到位,不予以重视。这种对利益过于重视的观念也是错误的。
2、跟踪评价的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其职责并不明确,实施的过程中也很难落实。这一制度落实的不好,就会导致相关法律的职责无法得到更好的履行。工作也就无法得到更好的落实,这将直接对环境产生影响。
(三)公众参与意识相对较低
由于我国居民对环保的认识不到位,也就导致环保工作很难落实到实处。由于我国的人民对环保的意识比较薄弱,所以对民众的调查无法反映出公众的意愿。有一部分民众对有可能损害自身利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愿意参与,即使参加了也是过于形式化,持敷衍的态度,这样就会导致很多不达标的项目直接过关,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外也是由于民众文化水平的限制,对相关的建筑项目缺少一定的了解,或者只是对地段不满意等等原因就对该项目进行全盘的否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的审批。
(四)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管理混乱
有一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了经济利益,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与业务交给个人或者中介,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市场秩序。也就直接的造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之间的竞争不正当性,出现恶劣的趋势,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环保工作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强力推进规划环评
实践经验表明,规划环评是控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环境风险的根本手段。其关键在于,不仅要对单个项目进行环评,还要对发展规划进行环评;不仅对工业规划进行环评,还要对城市规划进行环评。为此,要强力推进规划和区域环评,所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未按规定编写的,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审批。要继续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并严格考核,落实奖惩、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一站式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网审批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同级政府部门行政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依法追究违反环评审批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强化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
一要落实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不仅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有利于调动各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积极性。
二要切实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作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中,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真正起到管理和监督作用,要主持制定公众参与的相关实施细则,通过有效措施,来真正提高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及时了解公众参与工作情况,并及时针对公众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正确的引导、疏通和解决。
三要完善公众参与方式和内容。建设单位在选择征求意见的对象时,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等因素,合理选择相关个人和组织;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便于公众了解信息。在环评开始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公告项目名称及概要等信息;在环评进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公告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以及主要预防措施等内容;在环评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应当公告已受理的环评文件简要信息与审批结果;为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报审的环评报告书中附上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四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全防全控的环保监督格局。
(三)提高环评影响评价文件质量
首先,继续深化环评机构改革。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深入持久地推进环评业务与环保系统所属的科研院所脱离,逐步解决环科院变成“环评院”、监测站变成“环评站”的问题。环评业务必须由真正独立的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独立的市场主体来承担。要严格禁止环保部门在环评机构参股分利,更不允许环保部门以各种明示、暗示方式,推荐、介绍、指定环评机构,索取、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报”。
其次,切实加强环评机构管理。严格淘汰机制,对弄虚作假、环评质量低劣的,要坚决予以淘汰,对分析指标不完整、评价方法不科学、措施建议不可行、环评结论不明确的,要依法降低环评机构的资质等级。
第三,加强对环保审批人员的监管。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审批工作制度,加强监管,强化监督,对环保审批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环境保护部要做好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违法违规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要严格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按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适时的项目给予依法的罚款以外,还应及时使其停止施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污染物质量超标等达不到环保标准的行为也应及时予以一定的处罚,并对其不予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项目竣工后的验收也一定要把好关。此外,对于环保设施无法进
行正常的工作,其内部的管理达不到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过大等等行为均不予以进行审批。
(五)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的建设
随着近几年我国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越来越重视,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加强对环保影响评价队伍的建设。对工作人员中责任意识淡薄以及素质较差的人应给予一定的培训与教育,加强责任意识,避免出现过于重视利益,忽视环保工作的问题,降低腐败出现的几率。
参考文献:
[1]刘云伟.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绿色科技,2012.2.
[2]姜可,李洪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J].科技信息,2010.29.
[3]刘磊,李继文,吴春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研究[J].四川环境,2009.8.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规划;工程分析;违法
一、当前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分析粗糙、源强计算不准
所谓工程分析,就是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进行系统的解剖和分析,摸清产生污染物的位置、方式、种类和数量,摸清采取的污染物控制措施及其控制效果,摸清各种污染物最终向环境排放的方式、数量及一些重要的物化参数等。这是整个环评工作的根本前提,是环境影响预测的依据,同时又决定着整个环评工作的质量。因此要求工程分析方法对路、资料可靠、数据准备、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整个建设项目的基本概貌。但有些环评项目却未能做好。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实施过程当中的问题
1、对项目违法的状况处理的不到位,处罚的力度也相对较轻,这也就对建筑的约束力较轻。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文规定:项目在未经审核之前不允许动工,如果违反此项规定,相关部门应及时给予处罚,并勒令其停止施工,立即补办相关的手续,但这一点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很难应用到位。再出现这种状况时,仅仅需要交罚款就可以解决,这也就导致了建筑方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认
识不到位,不予以重视。这种对利益过于重视的观念也是错误的。
2、跟踪评价的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其职责并不明确,实施的过程中也很难落实。这一制度落实的不好,就会导致相关法律的职责无法得到更好的履行。工作也就无法得到更好的落实,这将直接对环境产生影响。
(三)公众参与意识相对较低
由于我国居民对环保的认识不到位,也就导致环保工作很难落实到实处。由于我国的人民对环保的意识比较薄弱,所以对民众的调查无法反映出公众的意愿。有一部分民众对有可能损害自身利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愿意参与,即使参加了也是过于形式化,持敷衍的态度,这样就会导致很多不达标的项目直接过关,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外也是由于民众文化水平的限制,对相关的建筑项目缺少一定的了解,或者只是对地段不满意等等原因就对该项目进行全盘的否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的审批。
(四)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管理混乱
有一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了经济利益,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与业务交给个人或者中介,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市场秩序。也就直接的造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之间的竞争不正当性,出现恶劣的趋势,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环保工作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强力推进规划环评
实践经验表明,规划环评是控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环境风险的根本手段。其关键在于,不仅要对单个项目进行环评,还要对发展规划进行环评;不仅对工业规划进行环评,还要对城市规划进行环评。为此,要强力推进规划和区域环评,所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未按规定编写的,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审批。要继续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并严格考核,落实奖惩、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一站式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网审批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同级政府部门行政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依法追究违反环评审批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强化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
一要落实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不仅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有利于调动各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积极性。
二要切实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作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中,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真正起到管理和监督作用,要主持制定公众参与的相关实施细则,通过有效措施,来真正提高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及时了解公众参与工作情况,并及时针对公众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正确的引导、疏通和解决。
三要完善公众参与方式和内容。建设单位在选择征求意见的对象时,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等因素,合理选择相关个人和组织;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便于公众了解信息。在环评开始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公告项目名称及概要等信息;在环评进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公告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以及主要预防措施等内容;在环评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应当公告已受理的环评文件简要信息与审批结果;为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报审的环评报告书中附上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四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全防全控的环保监督格局。
(三)提高环评影响评价文件质量
首先,继续深化环评机构改革。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深入持久地推进环评业务与环保系统所属的科研院所脱离,逐步解决环科院变成“环评院”、监测站变成“环评站”的问题。环评业务必须由真正独立的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独立的市场主体来承担。要严格禁止环保部门在环评机构参股分利,更不允许环保部门以各种明示、暗示方式,推荐、介绍、指定环评机构,索取、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报”。
其次,切实加强环评机构管理。严格淘汰机制,对弄虚作假、环评质量低劣的,要坚决予以淘汰,对分析指标不完整、评价方法不科学、措施建议不可行、环评结论不明确的,要依法降低环评机构的资质等级。
第三,加强对环保审批人员的监管。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审批工作制度,加强监管,强化监督,对环保审批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环境保护部要做好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违法违规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要严格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按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适时的项目给予依法的罚款以外,还应及时使其停止施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污染物质量超标等达不到环保标准的行为也应及时予以一定的处罚,并对其不予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项目竣工后的验收也一定要把好关。此外,对于环保设施无法进
行正常的工作,其内部的管理达不到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过大等等行为均不予以进行审批。
(五)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的建设
随着近几年我国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越来越重视,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加强对环保影响评价队伍的建设。对工作人员中责任意识淡薄以及素质较差的人应给予一定的培训与教育,加强责任意识,避免出现过于重视利益,忽视环保工作的问题,降低腐败出现的几率。
参考文献:
[1]刘云伟.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绿色科技,2012.2.
[2]姜可,李洪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J].科技信息,2010.29.
[3]刘磊,李继文,吴春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研究[J].四川环境,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