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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侵犯男性性权利屡见不鲜,我国刑法将强奸罪的直接主体限定为男性,使男性性权利无法得到应有保护。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国内外纷纷对强奸罪进行修改,使该罪名在立法上的发展趋势日益明确。因此,重新审视我国立法中对强奸罪的规定势在必行。本文基于宪法以及现行刑法的法律规定,从国内刑法强奸罪的直接主体研究、国外强奸罪直接主体立法现状、女性作为强奸罪直接主体可能性以及必要性等方面,阐述我国刑法完善强奸罪立法规定,保护男性合法权益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