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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6日下午2时,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内座无虚席。被告人冒维荣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庄夕珍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至此,一个隐藏在金融系统内部长达9年,累计作案1027笔,挪用暨贪污107万余元,案发后隐赃匿据,逃之夭夭的特大案犯终于被绳之以法。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时间逆转到1994年2月19日,东台市富东信用社,在对各信用站报结帐务销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