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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2009年6月20日,才有幸读到刚刚出炉、热气腾腾的《2009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该报告确实“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09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内容丰富,数据翔实”(《2009〈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法制日报》2010年6月20日),读后振奋人心。但掩卷反思,似乎通篇报告只见辉煌成就,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只一笔带过,不禁生发一点疑问。初读报告,还以为是官方文告,后来却发现是本人所参加的“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按理,作为一个有影响、有规模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中国法学会撰写的报告应该是更客观、更实际、更全面和更令人信服的,但是,文件似乎比官方的更官方。2010年“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两高”(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都用一定篇幅谈到了我国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揭示得相当深刻,可是在这个总结性的报告中却只见成绩,不见问题。
笔者认为:凡事必须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才有生命力。毛泽东说过,我们的农村支部书记都懂得辩证法,他们会扳起指头,“一分为二”,既讲成绩,又讲缺点。但我们的有头脑、有水平的报告撰写者们怎么忘记了这些基本道理,居然只知道讲成就,不知道留哪怕一点点篇幅讲问题了。诚然,成绩应该讲,不讲成绩也不符合事实,但不宜仅陶醉于“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还应该看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事实上,我国目前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法治建设方面恰恰存在不少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人民最不满意、最为关注的。就2009年来说,群体性事件、典型大案要案甚多,上访、信访数量居高不下,舆论报道和群众关注的案件和事件比比皆是,社会矛盾的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明显增强,而且越来越集中地体现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环境污染等敏感事件上,一些报复社会性犯罪案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国法治建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因此,作为《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的撰写者们如果真正关心天下苍生,就应该秉笔直书,急党之所急,急人民之所急,善于发现问题、挖掘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法,而不是一味歌功颂德、评功摆好。现实的情况是我们的法治建设状况离开党中央要求的“三个至上”尤其是其中的“宪法法律至上”还有很大的距离。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十年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至今已过去六年了,我们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下大工夫“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还不如下大力气寻找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寻找我们法治建设中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比如由民间研究机构所总结的“宪法性事件”以及“影响性诉讼”不但没有阻止我们前进的步伐,反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治建设。
说实在的,如果单看《2009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的内容,无论如何也得不出2010年需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结论。这也说明,这篇洋洋洒洒的报告缺乏足够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更没有从战略上、根本上、基础上来研究我国法治建设的有效路径。也许,撰写者们会说,这个报告就是讲成绩、讲成就的,是为了向国内外宣传我们的成就的,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与时俱进,千万不要低估国内外人民的认识水平。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久经磨难和锻炼的中国人民已经有了很强的识别能力,他们非常善于“一分为二”,他们完全尊重实际,不信邪、不盲从、不为妖言所惑,也不会因为有人把我们的事业说得一塌糊涂、一团漆黑而跟着起哄,不要太輕看我们的人民了。国外人士也是如此,即使在我国处于“文革”这样严重不正常的时期,还有许多国外人士客观看待中国,更何况中国在国际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不会故意“抹黑”咱们中国的。因此,我们的报告越是实事求是,越是全面深刻,就越能说服人,就越能给人启示、鼓舞信心。笔者以为:什么时候我们的这类报告既反映成绩,又反映问题;既指出问题,又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那就实事求是了,那样才会真正“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一步显示出无比旺盛的活力和无限美好的前景”(见该《年度报告》)!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
笔者认为:凡事必须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才有生命力。毛泽东说过,我们的农村支部书记都懂得辩证法,他们会扳起指头,“一分为二”,既讲成绩,又讲缺点。但我们的有头脑、有水平的报告撰写者们怎么忘记了这些基本道理,居然只知道讲成就,不知道留哪怕一点点篇幅讲问题了。诚然,成绩应该讲,不讲成绩也不符合事实,但不宜仅陶醉于“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还应该看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事实上,我国目前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法治建设方面恰恰存在不少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人民最不满意、最为关注的。就2009年来说,群体性事件、典型大案要案甚多,上访、信访数量居高不下,舆论报道和群众关注的案件和事件比比皆是,社会矛盾的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明显增强,而且越来越集中地体现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环境污染等敏感事件上,一些报复社会性犯罪案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国法治建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因此,作为《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的撰写者们如果真正关心天下苍生,就应该秉笔直书,急党之所急,急人民之所急,善于发现问题、挖掘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法,而不是一味歌功颂德、评功摆好。现实的情况是我们的法治建设状况离开党中央要求的“三个至上”尤其是其中的“宪法法律至上”还有很大的距离。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十年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至今已过去六年了,我们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下大工夫“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还不如下大力气寻找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寻找我们法治建设中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比如由民间研究机构所总结的“宪法性事件”以及“影响性诉讼”不但没有阻止我们前进的步伐,反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治建设。
说实在的,如果单看《2009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的内容,无论如何也得不出2010年需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结论。这也说明,这篇洋洋洒洒的报告缺乏足够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更没有从战略上、根本上、基础上来研究我国法治建设的有效路径。也许,撰写者们会说,这个报告就是讲成绩、讲成就的,是为了向国内外宣传我们的成就的,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与时俱进,千万不要低估国内外人民的认识水平。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久经磨难和锻炼的中国人民已经有了很强的识别能力,他们非常善于“一分为二”,他们完全尊重实际,不信邪、不盲从、不为妖言所惑,也不会因为有人把我们的事业说得一塌糊涂、一团漆黑而跟着起哄,不要太輕看我们的人民了。国外人士也是如此,即使在我国处于“文革”这样严重不正常的时期,还有许多国外人士客观看待中国,更何况中国在国际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不会故意“抹黑”咱们中国的。因此,我们的报告越是实事求是,越是全面深刻,就越能说服人,就越能给人启示、鼓舞信心。笔者以为:什么时候我们的这类报告既反映成绩,又反映问题;既指出问题,又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那就实事求是了,那样才会真正“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一步显示出无比旺盛的活力和无限美好的前景”(见该《年度报告》)!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