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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检察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党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法宝在人民司法领域中的运用。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切实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检民关系、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检察机关;群众路线;群众工作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检察工作质量的优劣,首先要看是否落实了检察为民理念,是否维护了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是否人民群众满意。这是检察院之所以称为“人民检察院”的本质要求。这既是由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决定的,又是检察工作的力量之源。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会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与问题,这就需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进行深入地调研与研究,结合自身工作的职能和规律,建立起一套群众工作的完善的、长效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与问题,实现其职能。
一、新形势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也对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原有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加速分化,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产生,群众的构成情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使得群众司法需求多样化,社会关系和矛盾更趋复杂。二是社会信息化,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深入影响给检察群众工作带来挑战,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精神生活特别是“受尊重”的更高层次的企盼。
二、检察机关在群众工作中面临的新挑战
(一)群众权利意识逐渐加强
随着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公众利用网络表达诉求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各种舆论通过网络渗透的能力也越来越强,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群众的权利意识、利益诉求都在加强。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建立健全满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1]
(二)群众的参与意识在加强
群众的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参与国家及社会事务的意识增强,参与热情日益高涨,这些都成为做好群众工作必须考虑的因素。
(三)部分干警缺乏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不强
检察机关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办案压力较大,[2]再加上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上仍存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错误观念,认为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本职,其他工作都是次要的、可做可不做,人为忽视了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轻视群众工作,或者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群众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群众工作能力存在不足
主要表现在:处理案件时,没有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在工作要求和考核考评上,适应群众要求的内容少,脱离了现实社会的主流需求;检力不足,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检察干警经常超负荷工作,在精神上和体力上严重透支。
三、检察机关如何提高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
(一)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要学会尊重群众,用语文明,态度和蔼。特别是对待申诉上访的群众,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有计划地与其进行信息双向交流及行为互动的过程,达到检察机关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目的。要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自己坚定信念,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动力,依法办事,解决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引起公众不满的种种不足,不断完善与提高,切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进而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
(二)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员制度、检察长信箱、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深入群众调研、“优秀检察官”(或“优秀检察院”)评选、与网民面对面交流问计、举报宣传周、“检务公开”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让公众了解检察机关。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汇总、筛选、分类、分析,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3]
(三)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
要探索建立公开、便捷的查询制度,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摆在群众面前,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答疑说理、法律咨询制度,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工作,并通过在社区、乡村设立检察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讲法律知识。
(四)积极构建检察院联系群众的交流平台
在建立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创新管理力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不断提升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积极性,让群众了解检察院的工作范围、工作机制、运营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
要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途径,增强培训效果。要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掌握群众心理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的能力。要提高运用群众语言的能力,提高干警引导和说服群众的能力,也要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基本功,努力在调处纠纷中锻炼、提高、增强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检察人员了解群众疾苦的能力,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引导和说服群众的能力,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群眾诉求的能力。
(六)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
检察门户网站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信息交流平台,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主要途径。要及时、充分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这种良性互动的促进下,检察门户网站的功能也会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七)依靠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检察工作自我监督机制和改善工作作风
要不断发展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业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充实检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要利用舆论监督,深入查找干警在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不负责任、冷硬横推等一系列不良习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参考文献:
[1]李平.论检察工作如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EB/OL].http://www.zhlzw.com/qx/zenz/794537.html,2013-01-20.
[2]高静.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J].法律制度研究,2010.2.
[3]王海峰.新形势下如何化解社会矛盾[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98.
【关键词】检察机关;群众路线;群众工作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检察工作质量的优劣,首先要看是否落实了检察为民理念,是否维护了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是否人民群众满意。这是检察院之所以称为“人民检察院”的本质要求。这既是由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决定的,又是检察工作的力量之源。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会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与问题,这就需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进行深入地调研与研究,结合自身工作的职能和规律,建立起一套群众工作的完善的、长效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与问题,实现其职能。
一、新形势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也对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原有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加速分化,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产生,群众的构成情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使得群众司法需求多样化,社会关系和矛盾更趋复杂。二是社会信息化,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深入影响给检察群众工作带来挑战,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精神生活特别是“受尊重”的更高层次的企盼。
二、检察机关在群众工作中面临的新挑战
(一)群众权利意识逐渐加强
随着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公众利用网络表达诉求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各种舆论通过网络渗透的能力也越来越强,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群众的权利意识、利益诉求都在加强。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建立健全满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1]
(二)群众的参与意识在加强
群众的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参与国家及社会事务的意识增强,参与热情日益高涨,这些都成为做好群众工作必须考虑的因素。
(三)部分干警缺乏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不强
检察机关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办案压力较大,[2]再加上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上仍存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错误观念,认为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本职,其他工作都是次要的、可做可不做,人为忽视了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轻视群众工作,或者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群众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群众工作能力存在不足
主要表现在:处理案件时,没有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在工作要求和考核考评上,适应群众要求的内容少,脱离了现实社会的主流需求;检力不足,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检察干警经常超负荷工作,在精神上和体力上严重透支。
三、检察机关如何提高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
(一)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要学会尊重群众,用语文明,态度和蔼。特别是对待申诉上访的群众,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有计划地与其进行信息双向交流及行为互动的过程,达到检察机关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目的。要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自己坚定信念,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动力,依法办事,解决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引起公众不满的种种不足,不断完善与提高,切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进而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
(二)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员制度、检察长信箱、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深入群众调研、“优秀检察官”(或“优秀检察院”)评选、与网民面对面交流问计、举报宣传周、“检务公开”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让公众了解检察机关。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汇总、筛选、分类、分析,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3]
(三)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
要探索建立公开、便捷的查询制度,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摆在群众面前,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答疑说理、法律咨询制度,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工作,并通过在社区、乡村设立检察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讲法律知识。
(四)积极构建检察院联系群众的交流平台
在建立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创新管理力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不断提升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积极性,让群众了解检察院的工作范围、工作机制、运营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
要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途径,增强培训效果。要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掌握群众心理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的能力。要提高运用群众语言的能力,提高干警引导和说服群众的能力,也要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基本功,努力在调处纠纷中锻炼、提高、增强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检察人员了解群众疾苦的能力,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引导和说服群众的能力,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群眾诉求的能力。
(六)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
检察门户网站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信息交流平台,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主要途径。要及时、充分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这种良性互动的促进下,检察门户网站的功能也会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七)依靠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检察工作自我监督机制和改善工作作风
要不断发展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业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充实检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要利用舆论监督,深入查找干警在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不负责任、冷硬横推等一系列不良习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参考文献:
[1]李平.论检察工作如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EB/OL].http://www.zhlzw.com/qx/zenz/794537.html,2013-01-20.
[2]高静.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J].法律制度研究,2010.2.
[3]王海峰.新形势下如何化解社会矛盾[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