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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的功能问题尚未引起学界的重视,但实务中与此相关的纠纷或者案件却常常发生。对于婚姻登记的功能这个问题,可以从合同法理这个新角度予以探讨。视婚姻为合同的思想由来已久且很有价值,但这一价值迄今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发挥。用合同的法理考察透视婚姻,婚姻登记的形式审查、效力确认和公示公信功能就会被挖掘出来。这其中的法理之所以类似于物权契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结婚和离婚均属于身份法上的处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