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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串的劳资矛盾事件,部分企业的太幅调薪及大面积省市的调高工资政策,引起了海内外对当前中国收入分配问题及可能应对之策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发表系列文章,聚焦收入分配,呼吁加快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财富分配格局,以调解和舒缓社会矛盾。
这里无需引述基尼系数等测量指标了,因为实际现象与问题的存在,远比一个简单的数字更能引起各方高度关注。现在的问题是该怎么办,正在进行中的做法及探索的思维方向究竟正不正确,是不是该有一个系统化的“收入分配改革”对策?
首先,要看清楚,针对当前问题所提的思路与对策,应可视为中国改革开放在第二个30年“与时俱进”的修正与补充。1949到1979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中国有社会主义但没有市场经济,没有物质基础,这条路走不下去。所以1979年之后,邓小平说“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就要靠市场经济。但刚开始,物质条件一下子也齐备不了,所以“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二三十年后的今天,一部分人已富起来了,分配问题开始浮现,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创造的物质基础渐臻厚实,国家已有余力来进行收入分配的改革了。换言之,现在是到了强调论平与分配的社会主义,与强调效率与生产的市场经济齐头并进的时候了。再换个方式说,就是以更多的社会主义来补充矫正市场经济的不足与缺陷的时候了。而社会主义,是要通过政府对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来体现的。
传统的“分配理论”,有所谓“三次分配”的说法。即“第一次分配”交给市场,由市场根据“边际生产力”原则进行分配,谁贡献多,谁分配多。这个原则,可以确保所有资源发挥最大效率。为确保最大效率,政府原则不作干预。
所谓“第二次分配”,是市场经济在第一次分配时因为优胜劣汰,使部分弱势者因竞争力不足而难以达到最低生活标准时,政府对他们的救济与帮助。这即是社会主义。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是补市场经济不足的。
倘若因为某些原因。例如政府财力不足,在“第二次分配”中未能给予弱势者足够协助使他们能达到最低生活标准,则可由社会组织(如公益组织、宗教团体或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等)施以援手,帮助弱势者,这是“第三次分配”。
在传统的分配理论中,政府的角色主要在进行“第二次分配”,但近年来,此一看法在北欧等发达国家被适度修正。因为在“第一次分配”中,所有的参与者,他们竞争的立足点往往未必公平,例如他们享有的教育资源、生活基本条件,市场准入的限制。及一些相关的权力因素。如果立足点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那么,“第一次分配”后的分配结构。反映的就不仅仅是“边际生产力”差异。考量到这层原因,当代的“新分配理论”乃赋予了政府在“第一次分配”中的新的积极性角色(相对于“第二次分配”中的被动角色而言),政府必须尽最大努力,拉近或拉平所有竞争者在立足点上的差距。
最后,“分配理论”还不能忽视宏观经济政策对分配造成的影响,这主要是指物价膨胀对收入分配造成的冲击。物价上涨通常不利于劳动报酬而有利于资本或资产报酬,基于同样的逻辑,负利率也会产生类似的效果。
中国政府积极关注收入分配改革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及拉动内需,政策性的推动工资增长是可行的手段之一,正确认识政府在“三次分配”中的应有角色,及理顺宏观调控政策中效率与公平的相对关系,恐怕同样重要。做到了这些,橄榄就形成了。
这里无需引述基尼系数等测量指标了,因为实际现象与问题的存在,远比一个简单的数字更能引起各方高度关注。现在的问题是该怎么办,正在进行中的做法及探索的思维方向究竟正不正确,是不是该有一个系统化的“收入分配改革”对策?
首先,要看清楚,针对当前问题所提的思路与对策,应可视为中国改革开放在第二个30年“与时俱进”的修正与补充。1949到1979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中国有社会主义但没有市场经济,没有物质基础,这条路走不下去。所以1979年之后,邓小平说“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就要靠市场经济。但刚开始,物质条件一下子也齐备不了,所以“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二三十年后的今天,一部分人已富起来了,分配问题开始浮现,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创造的物质基础渐臻厚实,国家已有余力来进行收入分配的改革了。换言之,现在是到了强调论平与分配的社会主义,与强调效率与生产的市场经济齐头并进的时候了。再换个方式说,就是以更多的社会主义来补充矫正市场经济的不足与缺陷的时候了。而社会主义,是要通过政府对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来体现的。
传统的“分配理论”,有所谓“三次分配”的说法。即“第一次分配”交给市场,由市场根据“边际生产力”原则进行分配,谁贡献多,谁分配多。这个原则,可以确保所有资源发挥最大效率。为确保最大效率,政府原则不作干预。
所谓“第二次分配”,是市场经济在第一次分配时因为优胜劣汰,使部分弱势者因竞争力不足而难以达到最低生活标准时,政府对他们的救济与帮助。这即是社会主义。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是补市场经济不足的。
倘若因为某些原因。例如政府财力不足,在“第二次分配”中未能给予弱势者足够协助使他们能达到最低生活标准,则可由社会组织(如公益组织、宗教团体或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等)施以援手,帮助弱势者,这是“第三次分配”。
在传统的分配理论中,政府的角色主要在进行“第二次分配”,但近年来,此一看法在北欧等发达国家被适度修正。因为在“第一次分配”中,所有的参与者,他们竞争的立足点往往未必公平,例如他们享有的教育资源、生活基本条件,市场准入的限制。及一些相关的权力因素。如果立足点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那么,“第一次分配”后的分配结构。反映的就不仅仅是“边际生产力”差异。考量到这层原因,当代的“新分配理论”乃赋予了政府在“第一次分配”中的新的积极性角色(相对于“第二次分配”中的被动角色而言),政府必须尽最大努力,拉近或拉平所有竞争者在立足点上的差距。
最后,“分配理论”还不能忽视宏观经济政策对分配造成的影响,这主要是指物价膨胀对收入分配造成的冲击。物价上涨通常不利于劳动报酬而有利于资本或资产报酬,基于同样的逻辑,负利率也会产生类似的效果。
中国政府积极关注收入分配改革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及拉动内需,政策性的推动工资增长是可行的手段之一,正确认识政府在“三次分配”中的应有角色,及理顺宏观调控政策中效率与公平的相对关系,恐怕同样重要。做到了这些,橄榄就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