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教学在国际公法教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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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国际公法中应用双语教学是双语教学的较高层次,它体现了双语教学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因此可以成为双语教学的一种典型示范科目。法学专业作为中国加入WTO后需要重点先行的专业,双语教学更显得尤为重要。法学专业的双语教学还应当与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以及模拟法庭教学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以达到双语教学的最好效果。
  关键词:国际公法;双语教学;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
  中图分类号:D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05-0050-02
  作者简介:李文沛,女,山西太原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研究方向:国际法、劳动法、法律英语;朱亚静,女,河北唐山人,北京理工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一、双语教学方法概述
  (一)双语教学的概念
  关于双语教学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双语教学指在教学中使用两种语言。两种语言中首先是第一语言,也称为母语或者本族语。与第一语言相对的,就是除了母语之外,学生另外掌握的一门语言,也成为第二语言,既包括外语,也包括非本民族的语言。狭义的双语教学则是指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用第二语言教授具体的课程内容,比如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科目的内容。我国目前本科教育主要采用的是狭义的双语教学。本文的双语教学主要特指使用汉语和英语两种语言在国际公法中教授的方法。
  (二)双语教学的现状
  1.双语教学的模式
  目前,我国实施双语教学的主要类型包括以下三种:第一种是浸入型双语教学。这种教学模式是完全抛弃第一语言,在教学过程中全部使用第二语言,使学生完全沉浸在第二语言的学习环境中。第二种是保持型双语教学。这种教学模式是教师在用第二语言教授课程的同时,使用第一语言来帮助学生的理解。第三种是过渡型双语教学。是指在教学的初期逐渐采用简单的双语教学直至最后采用浸入型双语教学。[1]
  2.教材的选用
  教材的选用是根据教学目的而来的。具体到国际公法这个科目,我国高校目前选用的双语教学的教材一般满足以下三点要求[2]:
  一是保证学生体会到“原汁原味”的信息。很多法律英语的词汇翻译过后有可能失去了其在原来的制度框架下或者原来的论文体系中的含义,双语教材可以使学生在掌握了很多法律英语的专业词汇的汉语含义后了解其在英语语境下的含义,更能够了解国际法律制度。
  二是在学习双语教材的过程中能够培养学生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尤其是能够使学生直接获得更多或更新的国际公法知识。从这个层面而言,教材还能够起到能力过渡的作用。
  三是在法律学科中使用双语教材应该切合法律教育的特点,即实用性。在国际公法的课堂中使用双语教材的最终目的是要学生能够掌握英语的专业交流、应用能力,而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知识的传授,因此,国际公法的双语教材的内容应该更符合法学专业的习惯来写作,而且英语水平应该是超过一般的大学英语教材水平。
  二、在国际公法中进行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一)由国际公法的国际性特征决定的
  国际公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参与的主体是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个人和社会团体,国际法的规则包括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惯例、国际示范法、国际组织决议和司法判例。这决定了国际公法课程的国际性特征。因此,在国际公法的教学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外文原版的文献、条约、判决以及论文等资料。否则,国际交流与对话便无从谈起。
  (二)全球化背景下对于法学专业的必然要求
  “经济全球化迫切需要大量优秀的双语人才,这种时代的特征影响到能双语人才的双语教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双语教学成为需要和可行。”[3]法学专业作为中国加入WTO后需要重点先行的专业,双语教学更显得尤为重要。这些都不可避免的需要同时具备较高法学专业素养以及良好的英语交流能力的人才,这对于法学本科教育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三、双语教学在国际法中的具体应用
  (一)双语教学与多媒体教学法的结合
  多媒体教学方法能够把专业知识直观化、生动化,尤其是国际公法相对于法学其他的课程来说,并不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接触到的,因而更有理解的难度。双语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的结合主要体现在PPT课件以及视频播放两种方式。对于课件的制作尽可能的采取中英文对照的方式,突出国际公法的讲授重点内容,以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教授的专业知识,这也是保证学生在国际公法课程的知识储备的完整性和体系性的有效方式。
  (二)双语教学与案例教学法的结合
  案例教学法也是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常见教学方法。在国际公法的课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能够缩小学生与国际公法之间的神秘感,使学生更贴近国际公法的真实情况。对于本科阶段而言,学生更主要的是掌握研究国际公法案例的方法。在双语教学与案例教学法的结合中,首先,在案例的挑选上,应当尽量选取国际公法中典型案例。其次,案例的材料应当采用全英文的方式。再次,教师应当引领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最后,教师应当培养学生双向思维的能力,即“If you are the Judge”或者是“If you are a lawyer”,这两种不同的角色去分析案例,找到支撑自己论点的证据,培养学生的实务能力。[4]
  (三)双语教学与模拟法庭教学法的结合
  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法学专业所特有的一种教学方法,也是现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双语教学与模拟法庭教学的结合主要体现在课堂展示上。一项成功的模拟法庭教学的开展最终应当以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演示作为成果。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与双语教学的结合也是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在国际公法的模拟法庭中,所以的文书写作以及口头答辩都应当以英文进行,而且模拟法庭中采用的案件也完全是涉及国际争端,必须运用国际规则以及国际法院的工作程序进行。这对学生的语言能力、国际公法知识掌握能力以及法律思维的训练都极具挑战,同时也更能锻炼学生的实战能力。
  (四)实行双语教学应当注意的问题
  1.学生的英文水平参差不齐
  高校面临的生源英语水平存在很大差别,尤其对于西部或者偏远地区的学生来说,英语的听说能力与其他地区的学生相比会有很大差距,因此,采用双语教学的授课方法可能这些学生并不能很好的适应,无法实现双语教学的有效目标。这就加剧了双语教学开展的难度。对于教师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怎样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制定有效的教学方案,以达到每个同学都能够在国际公法的双语教学中获取知识并达到最大程度的进步。
  2.双语教学方法与专业学习的平衡
  在国际公法的双语授课中一定要实现英语的教学和专业知识的讲授并重。否则,就会出现要么全部采用英语授课,要么只讲授了专业知识,没有达到双语教学的目标。因此,必须注意双语教学和专业知识的平衡进行。不能以牺牲学习专业知识为代价来进行双语教学。
  四、结语
  国际公法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必修课,双语教学的方法已经成为了我国很多高校乐于采取的教学方法,虽然实施的效果“因校而异”,但总体而言,双语教学还是在国际公法的课堂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应当将双语教学与其他的法学教学方法尽可能的结合起来,才能够实现培养高素质国际法人才的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陈秀春.双语教学的评价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06.
  [2]罗睿,郭建军.对中国大学双语教学中教材建设的思考[J].教育文化论坛,2012,4(5):70-75.
  [3]夏劍.双语教学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究——基于上海市大同中学实施双语教学的个案[D].上海师范大学,2005.
  [4]刘丹.JESSUP 模拟法庭结合国际法双语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5):1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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