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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的孩子都长大成人了,香港却在一阵飘摇的病痛中未曾醒来……
第一日
以前香港行的是英国规矩。现如今,圣诞的气氛越发比不上新年了。阿Ray这样说。话里的追缅意味,宋别后来才意识到。
当时,宋别只是随口回了句:“维港的鱼腥味倒是多年没变。”
阿Ray听了不禁回头。只见对方端起高级相机,正在取景拍照,动作似乎纯熟。
自己从中学毕业就出来做导游,熬到现在也算资历丰富——但这次见到的游客仍是他接待过最奇怪的。
姓名:宋别。
性别:男。
籍贯:不详。
职业:不详。
……
除了简单的名字,其他一概不说,连性取向一览填的都是不详!
刚开始拿到资料时,阿Ray很是头痛。他们做惯了导游,要先了解客人喜好,才能针对性地带去购物场所。但他随即又想,对方大概不愿意透露隐私罢。无所谓,反正伺候好了客人最紧要。这位客人穿着时髦,手上的相机看起来又很先进,应该有得赚。
这样想着,他努力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附和:“是咯!以前都没这样臭,这几年更加臭了。”
宋别瞟他一眼,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烦躁——好像骨子里潜在的,他就是听不惯港普:“你还是讲回广东话吧。”
那边阿Ray也是如蒙大赦,转换语言之后,更加滔滔不绝背起来:“1861年,英军将港岛与九龙间的海港冠以女王之名,维港因此成为大英文明的见证,著名的星光大道和天星码头都在这里……”
而他的客人实际上没听进几句,望着对岸璀璨的灯牌走了神:“怎么感觉这里像见过一样。”
“你不觉得维港的风景跟上海黄浦江很像啊?”有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划过,“反正所有的Metropolis[1],长得都差不多呗!”
霓虹闪烁,海浪反复拍打着岸,天星小轮随浪而晃,整座浮城似在夜色中飘摇。星光大道上立起巨型节日灯饰,数百颗悬挂的祝愿星星把黑夜照得光亮,宛如白昼,引得游客惊叫纷纷。波光粼粼。隔岸有烟花升起,照得海港恍如白昼。
但宋别却叹了口气,把相机收起来:“没什么可拍的,所有Metropolis长得都差不多。”
正在激情解说的阿Ray突然被打断,多少有些尴尬,但很快调整过来:“係,係啊。过几日就係平安夜了,嗰时先叫热闹……”[2]
阿Ray说着,又被自己口袋里的铃声打断,掏出手机按掉,而后又迅速地抬头,脸上再度堆起笑容:“宋生,沿呢条路走到头,就係香港出名的海港城购物中心……”[3]
第一天行程,宋别随便逛了逛尖沙咀,就借口太累早早回宾馆——洗个热水澡,打开冷气,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的时候,他才想起又忘记吃药了。
不填客户资料不是因为隐私,是他自己也不记得。
这些年他走了不少地方。江南烟胧雨,塞北孤天寂;蒙马特满街的马戏都看遍,痴痴站在人群中好像旁边那个演独幕剧的小丑;阿比斯库的雪野茫茫,等待极光却被冻到以为不会活着出来……他是这世间的一缕幽魂,游游荡荡,行李越背越少,最后只剩一堆回忆。
而在这当中,印象最为模糊的,就是香港这座孤城。因此他又调转回来,寻找记忆。
在他的生命中有一段空白,似乎在香港,又似乎不在。医生说这是心因性失忆症,他被要求避风寒、保暖,防止诱发致病。然而他习惯寒冷,冬天也把空调调低,寒冷中他才能思考,才能感受到自己的意识。
窗外灯火一一熄灭,天光亮了起来,他的思绪连同他一起裹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反反复复地搜索,最终也没有理出头绪。
第二日
“昨晚睡得点样,宋生?”[4] 次日,阿Ray手拿吃剩的半个菠萝包,西服笔挺等在宾馆外。
天气降温,宋别戴上灰色的套头帽,围脖斜斜披下来,不理会他无意义的搭讪:“今天去哪?”
“原本先去山顶,既然您训到下昼先出门,我地就去逛铜锣湾咯。”[5]这位地陪估计是昨天没完成消费任务,今儿赶着往商场跑。
刚吃过下午茶,宋别倒不介意逛街消食。只是自己向来习惯独自压马路,对身边有个唠唠叨叨的推销员不太满意。琳琅满目的商铺,白天也开着明晃晃的大灯,商品的价格动辄四五位數,展现出风姿绰约的华贵——价格的华贵。
他心不在焉张望几眼,随意挑了件便宜的手信堵上对方的嘴,终于逃也似的坐上螺旋型扶手电梯。
从电梯往下降的时候,城市的所有灯火辉煌落尽眼匣。名牌店的玻璃窗和橱内闪闪发亮的饰品,发出一道道璀璨光芒,像一道道无形的剑,刺进人们心里——如同这里的欲望一样耀眼。
直到踏上地面,他这才舒了口气。
“您睇个大钟,我地模仿纽约时代广场在除夕夜办倒数庆祝,係香港最有特色的活动……”[6]天色渐暗下来,阿Ray似不觉累,还在尽职讲说。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宋别不耐烦地瞟了瞟,一眼望不到顶的建筑和被压缩成小方块的天空在眼前打转,人群一批批涌上来,那样熟悉的拥挤感——他忽然觉得眩晕,有零碎的记忆从脑海中浮现升起。
时代广场的巨型挂钟下,人潮拥挤,女孩被游客撞来撞去,刷着手机,等得很是不耐烦——直到男孩终于捧着一大束玫瑰从身后出现。
就着咸腥海风,空气中弥漫开荷尔蒙的味道。像所有剧情里演得那样浪漫动人,男孩双眸闪烁,向对方高声喊道:“遇见你,是我来香港最幸福的事。”
那是他的好友B。
B是广州人,不同刚来连话都不会说的他们,讲一口流利的粤语,办事也游刃有余,是小圈子的中心。和他在一起的女友也是大陆来的,大家便起哄让B给女友送惊喜。
而他自己,此刻却站在远处的暗影里,抬头望繁华高楼。
这里新旧楼宇林立,空间像集装箱狭小,人如蚂蚁般众多,站在街道中央,连喘口气都困难。曾经的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高的楼,打心底惊叹,即使什么都买不起,但是光看看就很满足,假装自己也是这繁华盛世的一员。 不过此时他倒觉得,偌大的香港不过是给这对恋人做背景。
而且也因为,此刻赵宁正站在他身旁,一同望着那对恋人。她的双眸在夜空中湛湛发亮,他咬咬唇,咳了声想说什么。于是赵宁一眼看过来。
女孩的笑容比霓虹更璀璨,只可惜转瞬即逝。
他心头生怯,话到嘴边又溜了回去,只剩一丝讪笑。
“宋生,宋先生!你点样?”[7]阿Ray的声音听不真切,宋别摆摆头,想迈步却一脚踏空往旁边倒过去。
“小心!”Ray话音未落,他已经撞到了人。
“对,对不起!”努力站直身子,他忙道歉。阿Ray也跟了过来,“对唔住、对唔住”[8]地说个不停。
“没事。”标准的普通话,听来如黄莺般脆生,“你走路小心。”
从宋别的角度,入眼一双极细的高跟鞋。抬头,女人戴着巨大的墨镜,长长的彩色围巾在风里扬起来,配着黑风衣很亮丽。他刚想回话,那女人转身就走了,身后一条麻花辫长及腰身。
直到女人的身影消失在人流中,他觉得头痛缓解了些,阿Ray在身旁的唠叨也清晰起来:“宋生你冇嘢吧?个女仔真没素质,掉头就走……”[9]
宋别倒是不以为意,摆摆手:“休息会吧。”
“咁食晚饭啰?旁边就係食通天,你想食地咩?”[10]阿Ray扶住宋别。
“498号。498号。”服务员毫无表情的脸上满是不耐烦,“498号在不在?”
等了一个多小时的两人正靠墙小憩,突然惊醒,拿着票挤过人群:“来了来了。”时代广场旁的食肆永远人满为患,尤其口碑上佳的几间,比如这家寿司店。坐上餐桌时,隐约的熟悉感被坐实。
“我来过这间店。”记忆拼图的拾捡,并非都是好的往事。本该高兴的话,他却说得苦涩。
大约逐渐习惯了这位客人的不正常,阿Ray闻言,只随意耸耸肩:“好!”说罢自行咬下一块鲑鱼,吃得畅快。
载着寿司和生鱼片的运输带在眼前转过,宋别却已没了胃口。
他想起来了。
刚来香港那会,像寻找安全感的羊群,跟所有的内地生一样,通常都要哄哄闹闹扎堆出游。那一天也在时代广场,他最好的兄弟B很高兴,于是他也高兴。在那场闹剧当中,赵宁也在人群里。
表白结束之后,众人去了KTV庆祝。一片嘈杂哄乱的气氛,宋别鼓起勇气清了清嗓子,羞涩发声:“我……我新学了首曲子,陈奕迅的《倾城》……”
“来来来,快点歌!”
“要什么情歌,当然唱热闹的!High歌啊!”
宋别追赵宁追得众所周知,为此还学了尤克里里,这次出行原本打算唱给对方听,然而这点小心思却被一阵阵哄闹声盖了过去。
B过来拍拍他的肩,摇头示意。
他眼神躲闪了几秒,垂下双眸,默默将琴盒放回书包。
宋别的黯然神伤,被最好甚至唯一的兄弟B看在眼里,暗地嘲笑他太痴情。不过玩笑归玩笑,B作为颇受女生欢迎的校草,深谙套路,还是很帮他的,也会给他出些主意:“你不能总悄无声息地等,要主动出击,懂吗?女生虚荣,喜欢热烈到无法拒绝的追求,尤其赵宁这种才貌兼备的女生!”
B说得没错。赵宁算是当届的校花有力人选,不仅五官清秀、小有姿色,学习成绩也优异,因而向来眼高,追她的人不在少数。宋别天性软绵,他可以为B给女友表白而鼓掌,自己却永远无法做出这样的举动。
也许以歌传情,就是他这样的文艺青年最大力度的表达——却也被对方忽视。那么,余下能做到,便只剩陪伴了吧。
其实他也自知是备胎,但那时对很多事充满希望,总觉得装作若无其事地一直守候身边,也许她就感动了呢。现在想来,真是年轻才有的天真。
然而,没来得及等到赵宁感动的这一天,B失恋的消息却很快传来。
关于这场他以为是真爱又半路给个耳光的分手,他不理解,倒是有人懂。学长见惯了离散,说得直接:“港漂的感情大都脆弱,不过是相互取暖,因为寂寞一起排遣罢了。”
是这样吗?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爱却不是出于寂寞,因为那种单方面的付出只让自己更寂寞——但他渐渐想通了,就算始终得不到,但或许,爱本就是一個人的事。于是他不再奢望对方的反馈,只自个坚持。
无论如何,兄弟受伤颓废,他不能袖手旁观。而B的前女友很快结交新男友,赵宁也不大跟她联络了。于是,那时候二人有一个共同的秘密任务,就是陪伴与安慰B。
与赵宁相处和分享秘密的心情让他感到幸福,无论为何原因,总归是两人难有的交集——就像躺在寿司旁的白萝卜丝,虽然只是配菜,细细品尝却似有一丝甜意。
忆起往事,现实里的宋别坐在日料店,有些心猿意马。
配着萝卜丝,他吞了块鲑鱼。不小心放多芥末,辣得双耳冒火眼泪直流,回忆就此中断。
“小心!”阿Ray见状递来茶杯,“呢度嘅芥末劲道好大。”[11]
他咽了口气:“没事。我知道。”
饭后,宋别提出要去兰桂坊。然而途中,阿Ray的电话一次接一次地响起。
“对唔住。”终于忍不下去,Ray按了接听键,又对着话筒捂起嘴,尽量压低声音,“Christina,同你讲过,工作时冇打来……今日唔得闲……喂?喂!”[12]
大概被挂断电话,阿Ray露出一秒钟茫然的神情。
“女朋友吗?”宋别拍拍他,“没事,今天就到这,你先回吧。”
“对唔住。我girl friend要买包包,她说限量版,一定要今日去。”
兰桂坊离地铁站不远,其实不用指路,宋别也记得怎么走。
白天这里与普通街道没差别,保留的一条青石板路并不能使它吸引关注。然而夜幕降临,整条街反而醒了过来。华灯亮起,灯火通明,花花绿绿的招牌旋转着打出光,每家酒吧都传来嘈杂的音乐。一圈圈酒鬼手拿酒瓶,跟随音乐摇头摆脑,满口脏话。 几年不见,兰桂坊也没什么变化。
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就是跟赵宁和B,最后却因高档酒吧的入场费太高而提前离席。
“反正没什么可看的,所有的Metropolis都差不多嘛。”当年赵宁曾这样说。
他记得,那时候路边有个酒鬼正靠着垃圾桶抽烟,循声向他们瞥来,朝空中吐了一个烟圈,露出鄙夷的眼神。
宋别甩甩头,随意找了间酒吧进去,坐到无人的角落将套头帽拉下来,发呆。
“来,咱们比比谁先喝完这桶!”酒吧的邻桌传来吆喝声,果然是“一桶”啤酒,玻璃制的罐子,半人那么高。第一次看服务员端来时很开眼界。
不过那已经不是第一次。中秋节至,飘零的港漂为遣乡愁抱团前往兰桂坊。与其说乡愁,真正想逃避的大概是独自待在小屋里的空落落。
这是不要入场费的低档酒吧,一行十几人分坐两桌,四周被粤语和英文包围,这边肆无忌惮地飙着普通话,夹带几句国骂,总算有点过节的气氛。
“宋宋啊,来,我俩一起敬你。”赵宁和B举起酒杯,吞吞吐吐。
“怎么,你们最近搞什么?”“我俩”二字听得他不太舒服,但没表现出来,“不是做了亏心事吧,哈哈!”
二人对视一眼,气氛忽然尴尬起来。场子有点干,他兀自笑着。
“我跟她在一起了。”一口气说出来,B干掉自己的酒。赵宁眨眨美目,点了头也一口闷。
时间卡住两秒,他保持敬酒的姿势盯着杯子,黄色液体泛出泡泡。他以为他会暴怒,但他没有。
“你他妈真有脸说出来。”良久,他只是重重放下了酒杯,玻璃撞击桌面发出一声巨响。
B有点愧疚,伸手想捶他的肩:“遇见阿宁是我来香港最幸福的事。但我们也想得到你的祝福,毕竟兄弟一场……”
宋思文冷哼一声,肩膀一挺躲了过去。然后他举手就是一拳。
赵宁和B全没料到这个江南温厚的男生竟有如此力量,前者来不及拉,后者来不及挡——当即被打得当场鼻血横流,杯盏也散落了满地。
“你怎么打人啊!”
赵宁的声音带着恼怒响起,周围人也纷纷投来指点的目光。
他骂句脏话,不看二人一眼,出门去隔壁7-11买了包烟。那是他第一次抽烟,吊儿郎当靠着垃圾桶看人来人往,跟路边酒鬼没什么两样。开始呛了两下,后来有人来找他借火,他也莫名熟练地应了。
待到他回座才发觉,原来没人注意到自己的离开。整桌人玩接龙游戏到兴头上,刚才那桶酒也被拿走做道具了。
他拉过空杯子,拧开酒桶的龙头重新接满酒。
“要么选我,要么选她。”避开赵宁,他对着用手巾捂住鼻子的B,抛下最后一句话,然后一饮而尽。
这种问题,恐怕只有当年死心眼的自己问得出来。宋别揉着自己越来越痛的脑袋,自嘲冷笑了一声。
毫无疑问,自以为生命中最为珍视的友情与爱情,人家根本没给予他同样的珍视——只是像躺在寿司旁的白萝卜丝,配菜一般可有可无。
从那以后,宋別再没跟他们联系,那次酒席也成了最后的离别宴。
酒吧旋转灯打过来,刺得他眼花。穿过岁月,当初的自己就坐在酒吧的另一边,那个看不懂酒名又不会讲粤语、尴尬地站在吧台踌躇的少年。那是组成自己的部分,是他寻找的目的,也是他再也回不去的从前。
就像掏出兜里破碎的纸条,他想起来了。他曾经来香港念大学,学到带有浓重口音的粤语,结交一群半假半真的朋友,跟他们一起走遍这座空城。
“先生,坐进本酒吧的客人,需要消费金额达到……”
有服务生走过来,客气又带有距离感地打断宋别的回忆。他冷冷瞥了一眼对方,揣起一鳞半爪的记忆,懒懒起身移向吧台。
“请给我一瓶蓝色的饮料,就那个……哦不,左边……”
刚走到价目标前,他听到熟悉的国语响起,一转头,麻花辫正对着他。似乎是方才撞见的陌生女人呢。
他略带玩味地看戏,那番不懂粤语却又想要点酒的窘境——她满是热忱,而服务员一脸困惑,尝试了几次,终于不耐烦,冷着眼不愿搭理她。
多像曾经那个无能又无助的自己。
“Bacardi Breezier唔该。”宋别终于看不下去,探身对服务员说道,这才结束了双方的交流障碍。
女人起身道谢,柳眉弯起来,眼睛笑成两条月牙。有点眼熟。
这样想着,宋别向柜台那边喊:“仲有一杯Old Fashioned,一齐埋单。”
“啊,你!我们是不是在时代广场见过?”
“下午戴了墨镜,这会没认出来。”宋别礼节周到地举杯,“您的眼睛很美,不需要遮住它。”
女人有些不好意思,拿着酒瓶有点踌躇,来这地方居然不会喝酒,大概是游客吧。
宋别从吧台拿来装着冰块的空杯子,帮她把酒倒进去:“听口音您也是江浙人?我叫宋别,请问怎么称呼?”
“陈子离。离开的离。”对方展颜,一饮而尽。
如他所料,他的这位同乡是游客,又不仅是游客。香港每年邀请内地艺术团来表演,她正是其中一位花旦,陈子离是艺名。今晚没有演出便到处逛逛,独自一人,知道兰桂坊是什么地方,她倒敢来。
“刚坐电车绕港岛一圈,金钟地铁站外的建筑群挂上圣诞灯饰,真的好漂亮啊!像在港剧里一样。”她兴致很高,大耳环直晃。
“噢,是嘛。”宋别附和的敷衍。
“是呀!听说落雨时分坐叮叮车别有风味,你见过吗?”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旅游指南,陈子离说得激动。
“还可以吧,没见过。”
对方闻言望过来,眼里露出疑惑:“这么美的风景,为什么听起来你没兴趣呢?”
“啊?”像被惊了一下,他猛然从游离中回魂,“有吗?”
他好像有点明白了,也许自己患上遗忘症,根本是因为不想记得。 高楼外挂起巨大的“Merry Christmas”荧光字,还有圣诞老人和鹿车、铃铛,红红绿绿闪着光,是圣诞灯饰的传统配置。五颜六色的广告牌悬浮空中,构成最蒸汽朋克的一景。然而从他的位置是看不清的。
他在高耸建筑的最下端,准确地说,是楼外。
半夜来海边吹风结果找不到回去的路。夜色已深,钱包丢了,地铁关了,找不到巴士站,身上的钱不够搭出租,他只能漫无目的压马路。
走到两栋建筑间的风口,冷风卷来,吹得他几乎离地。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
他养成一个习惯,常在宿舍用音箱大声地放音乐,还因此被人投诉。此时,这句歌词不知怎么溜到嘴边。
他大声吼了出来,声音在风中颤抖。
这里的繁华曾经让他羡慕,现在让他迷失。路上的人行色匆匆,像是被谁催赶着满头大汗,一个个难以看清面容,仿佛戴著一张张相似的面具,那面具是微笑的,也是冰冷的。
陆生大多成绩好,拿了奖学金,受到港生的排挤;而他不够聪明,考不到头几名,又遭到陆生的冷漠。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融入这叵测的人群?
他尝试加入社团,跟随人群假装赞同,但总有股反动力让他心里阵痛。他毕竟不属于这里,好像漂在水面的浮萍找不到落脚。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副样子的,生活是慢慢渗透药力的过程,摧心蚀骨。
昨天,他眼见舍友抑郁症复发,考试前一天,脱光衣服从考场裸奔到地铁站,被送去医院。
北风中他眯起眼,望向灯火通明的高楼,和楼与楼之间漆黑的天空。
Everything will be alright, tomorrow will be fine.[13]
也许学长说得对,独自在外漂,感情和其他东西一样,不过是消除寂寞的寄托。这样想想,B的背弃也不值得介意。而他,只是没有被选择的工具。
然而不管什么寄托,只要不再像现在这么冷。永远被排斥在外的滋味,他受够了。他终于承认,哪怕是虚假的温暖,泡沫,也强过真实的寒冷。
可是我的tomorrow在哪里呢?他伸出手,抓住的都是虚空。
空气稀薄,满城霓虹开出荒漠。宋别笑得并无破绽,保持斜靠柜台的姿势,边走神,边继续跟对方闲聊着。
“明天我们在城市大学有示范表演。”临别前,陈子离从包里翻出一张票,“有兴趣的话欢迎捧场。”
“有时间一定去。祝演出成功!”他的头又开始剧痛,简短地说结束语。
对方踩起细高跟,转身离去。
“陈小姐。”宋别望着对方独自远去的背影,他忽然直起身喊住对方,“您的真名是什么?”
“艺名用久了,倒不记得本名。就叫我子离好了。”
如果我不知道我是谁,你也不知道你是谁,为什么我们要相爱,又相恨呢?像被刺痛了什么似的,宋别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隐约闪光。
“需不需要送您回去?”
她挥挥手:“放心,来之前就查好了通宵小巴。每次我都是一个人逛的。”
“都是一个人……吗?”
第三日
凌晨的城市,地铁停了,巴士来回穿梭,但每辆车都长得一模一样,他认不出。茫然在路边站了许久,招手能停的只有的士。
“去哪?”的士师傅面无表情。
“我……师傅,我钱包掉了,可不可以帮忙……”
“没事,给你开到银行取钱。”师傅答得爽快。
“银行卡也掉了……”
“那送你回家我等着,叫你家人给钱。”不等他答话,车子已经开出去几十米,“不过等候的时间也要算钱。去哪?”
他一时语塞,沉默了好久才回答,最后半句声音渐低到听不见:“我想回家。可是我没有家……”
“我知道,我是问你家在哪!听不懂人话吗?怎么这么麻烦……”乐于助人的司机师傅终于不耐烦起来。
天空下起灰濛濛的小雨,洒在脸上,不知是谁的眼泪。
他扭过头,看高大的钢铁建筑在身边快速掠过,车辆行驶激起水珠蒙了玻璃,万家灯火仿佛一片荒原,甩了甩越发沉重的脑袋,已分不清回忆和现实的距离:“在海的对面。”
“好。”
经过长长的海底隧道时,灯光煞白,他忽然有种不真实感。偌大的海洋顶在头上,整个城市彷佛豪华客轮般随海水起伏,一个浪头打过来就会被淹没。
他终于过海,却在海里消失。
宋别从碎梦中猛地惊醒,窗外天光发白,俨然已是清晨。
又是一晚挨过去了。
寻找渐渐有了方向,第三天当听到他主动提出去九龙塘,不出所料阿Ray很是兴奋,言语中按捺不住欣喜:“又一城Shopping Mall有全港最高的室内圣诞树。”
看这地陪强作正色的样子,宋别倒觉得可爱,被逗笑了。
从地铁站C出口,经过一条长长的通道,再顺着扶手电梯踏上商场透亮的地砖,熟悉感铺天盖地朝宋别涌来。
一层层逛去,服装店、香水店、领带店、首饰店……阿Ray全程落在后面,气喘吁吁才跟了上来:“宋,宋生,你,你行得好快啊!”[14]
宋别伸手指了指:“前面是一间电影院。”
“係啊!点样?”[15] 阿Ray顺他的手势张望,满脸疑惑。
“我大学时候,学校就在旁边,常常逃课来这里。”宋别转身继续走,嘴角终于露出缅怀笑意。
是了,这里他不能更熟悉。无数次重复的路径,只是印象中就算跟别人一起的时候,也常感觉像是一个人。
商场正中立着一株巨大的人造圣诞树,挂满闪光星星、毛绒玩偶和铃铛,像巨大的怪兽闪着小眼睛,装点了一个个幸福的梦境——但在高度近视的视野里只有一片明亮和模糊。灯光变出七彩颜色,在眼里闪出焕彩又很快泯灭,像一场寂寞的烟花。红、橙、黄、绿、青、蓝、紫,他痴痴望了好久,傻子一样数着。 可是我都做了什么?我和谁在一起?那句熟悉的话,是谁说的?
泪眼朦胧中,他朝着对岸灯火伸出手,抓住却是虚空。
宋思文在维港的人群里,寒风冻得他一哆嗦,夜色再次吞噬了他的记忆。“扑通”一声,巨大的浪花映得隔岸烟火更加绚烂,而后很快湮入黑暗。
注释:
[1]Metropolis:大都会,中心城市。
[2]是,是啊。过几天就是平安夜了,那时才叫热闹。
[3]宋先生,沿着这条路走到尽头,就是香港著名的海港城购物中心……
[4]宋先生,昨晚睡得好吗?
[5]本来安排先去山顶,既然您睡到下午才出门,我们就径直去逛铜锣湾咯。
[6]你看那个大钟,我们模仿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在除夕夜举行倒数庆祝,是香港最有特色的活动。
[7]宋先生,宋先生,你怎么样?
[8]对不起,对不起
[9]宋先生你没事吧?那个女的真没素质,掉头就走……
[10]那吃完饭吧?旁边就是“食通天”(美食广场),你想吃什么?
[11]这里的芥末劲道好大。
[12]Christina,跟你说过,工作时不要打来……今天没空……
[13]一切都会变好的,明天将是晴天。
[14]宋先生,你走得好快啊!
[15]是啊,怎么了?
[16]宋先生,要不要拍張相片纪念?
[17]上礼拜我去那边“宜家”(家居商城)看家具。
[18]那还要赚钱咯。唉,现在香港的房价越来越高,我们平民百姓哪里买得起……
[19]你成天都那么忙,今天圣诞节还要陪别人?
[20]Christina!你怎么在这里?别说了,这是我的客户!
[21]我先陪客人了,晚一点找你?
[22]不用了。我已经攒够钱,明年会去英国念书。再见!
[23]快乐的圣诞节。孤独的圣诞节。
吟光,本名罗旭。执笔当剑,吟光颂亮,醉舞袖袍天地窄。90后,江南人士,游学异域,现居香港。白天是观察世界的主持人,夜晚化身讲故事的织梦者。耕耘于文学的域界,相信人之所以为者,既因思想重量,更兼想象轻盈。曾获台湾金车奇幻小说奖、香港大学文学奖、掌阅文学大赛、青春文艺公社十强等。代表作:《上山》《浮焰沉光》《抱兔的灵力少女》。
第一日
以前香港行的是英国规矩。现如今,圣诞的气氛越发比不上新年了。阿Ray这样说。话里的追缅意味,宋别后来才意识到。
当时,宋别只是随口回了句:“维港的鱼腥味倒是多年没变。”
阿Ray听了不禁回头。只见对方端起高级相机,正在取景拍照,动作似乎纯熟。
自己从中学毕业就出来做导游,熬到现在也算资历丰富——但这次见到的游客仍是他接待过最奇怪的。
姓名:宋别。
性别:男。
籍贯:不详。
职业:不详。
……
除了简单的名字,其他一概不说,连性取向一览填的都是不详!
刚开始拿到资料时,阿Ray很是头痛。他们做惯了导游,要先了解客人喜好,才能针对性地带去购物场所。但他随即又想,对方大概不愿意透露隐私罢。无所谓,反正伺候好了客人最紧要。这位客人穿着时髦,手上的相机看起来又很先进,应该有得赚。
这样想着,他努力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附和:“是咯!以前都没这样臭,这几年更加臭了。”
宋别瞟他一眼,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烦躁——好像骨子里潜在的,他就是听不惯港普:“你还是讲回广东话吧。”
那边阿Ray也是如蒙大赦,转换语言之后,更加滔滔不绝背起来:“1861年,英军将港岛与九龙间的海港冠以女王之名,维港因此成为大英文明的见证,著名的星光大道和天星码头都在这里……”
而他的客人实际上没听进几句,望着对岸璀璨的灯牌走了神:“怎么感觉这里像见过一样。”
“你不觉得维港的风景跟上海黄浦江很像啊?”有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划过,“反正所有的Metropolis[1],长得都差不多呗!”
霓虹闪烁,海浪反复拍打着岸,天星小轮随浪而晃,整座浮城似在夜色中飘摇。星光大道上立起巨型节日灯饰,数百颗悬挂的祝愿星星把黑夜照得光亮,宛如白昼,引得游客惊叫纷纷。波光粼粼。隔岸有烟花升起,照得海港恍如白昼。
但宋别却叹了口气,把相机收起来:“没什么可拍的,所有Metropolis长得都差不多。”
正在激情解说的阿Ray突然被打断,多少有些尴尬,但很快调整过来:“係,係啊。过几日就係平安夜了,嗰时先叫热闹……”[2]
阿Ray说着,又被自己口袋里的铃声打断,掏出手机按掉,而后又迅速地抬头,脸上再度堆起笑容:“宋生,沿呢条路走到头,就係香港出名的海港城购物中心……”[3]
第一天行程,宋别随便逛了逛尖沙咀,就借口太累早早回宾馆——洗个热水澡,打开冷气,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的时候,他才想起又忘记吃药了。
不填客户资料不是因为隐私,是他自己也不记得。
这些年他走了不少地方。江南烟胧雨,塞北孤天寂;蒙马特满街的马戏都看遍,痴痴站在人群中好像旁边那个演独幕剧的小丑;阿比斯库的雪野茫茫,等待极光却被冻到以为不会活着出来……他是这世间的一缕幽魂,游游荡荡,行李越背越少,最后只剩一堆回忆。
而在这当中,印象最为模糊的,就是香港这座孤城。因此他又调转回来,寻找记忆。
在他的生命中有一段空白,似乎在香港,又似乎不在。医生说这是心因性失忆症,他被要求避风寒、保暖,防止诱发致病。然而他习惯寒冷,冬天也把空调调低,寒冷中他才能思考,才能感受到自己的意识。
窗外灯火一一熄灭,天光亮了起来,他的思绪连同他一起裹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反反复复地搜索,最终也没有理出头绪。
第二日
“昨晚睡得点样,宋生?”[4] 次日,阿Ray手拿吃剩的半个菠萝包,西服笔挺等在宾馆外。
天气降温,宋别戴上灰色的套头帽,围脖斜斜披下来,不理会他无意义的搭讪:“今天去哪?”
“原本先去山顶,既然您训到下昼先出门,我地就去逛铜锣湾咯。”[5]这位地陪估计是昨天没完成消费任务,今儿赶着往商场跑。
刚吃过下午茶,宋别倒不介意逛街消食。只是自己向来习惯独自压马路,对身边有个唠唠叨叨的推销员不太满意。琳琅满目的商铺,白天也开着明晃晃的大灯,商品的价格动辄四五位數,展现出风姿绰约的华贵——价格的华贵。
他心不在焉张望几眼,随意挑了件便宜的手信堵上对方的嘴,终于逃也似的坐上螺旋型扶手电梯。
从电梯往下降的时候,城市的所有灯火辉煌落尽眼匣。名牌店的玻璃窗和橱内闪闪发亮的饰品,发出一道道璀璨光芒,像一道道无形的剑,刺进人们心里——如同这里的欲望一样耀眼。
直到踏上地面,他这才舒了口气。
“您睇个大钟,我地模仿纽约时代广场在除夕夜办倒数庆祝,係香港最有特色的活动……”[6]天色渐暗下来,阿Ray似不觉累,还在尽职讲说。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宋别不耐烦地瞟了瞟,一眼望不到顶的建筑和被压缩成小方块的天空在眼前打转,人群一批批涌上来,那样熟悉的拥挤感——他忽然觉得眩晕,有零碎的记忆从脑海中浮现升起。
时代广场的巨型挂钟下,人潮拥挤,女孩被游客撞来撞去,刷着手机,等得很是不耐烦——直到男孩终于捧着一大束玫瑰从身后出现。
就着咸腥海风,空气中弥漫开荷尔蒙的味道。像所有剧情里演得那样浪漫动人,男孩双眸闪烁,向对方高声喊道:“遇见你,是我来香港最幸福的事。”
那是他的好友B。
B是广州人,不同刚来连话都不会说的他们,讲一口流利的粤语,办事也游刃有余,是小圈子的中心。和他在一起的女友也是大陆来的,大家便起哄让B给女友送惊喜。
而他自己,此刻却站在远处的暗影里,抬头望繁华高楼。
这里新旧楼宇林立,空间像集装箱狭小,人如蚂蚁般众多,站在街道中央,连喘口气都困难。曾经的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高的楼,打心底惊叹,即使什么都买不起,但是光看看就很满足,假装自己也是这繁华盛世的一员。 不过此时他倒觉得,偌大的香港不过是给这对恋人做背景。
而且也因为,此刻赵宁正站在他身旁,一同望着那对恋人。她的双眸在夜空中湛湛发亮,他咬咬唇,咳了声想说什么。于是赵宁一眼看过来。
女孩的笑容比霓虹更璀璨,只可惜转瞬即逝。
他心头生怯,话到嘴边又溜了回去,只剩一丝讪笑。
“宋生,宋先生!你点样?”[7]阿Ray的声音听不真切,宋别摆摆头,想迈步却一脚踏空往旁边倒过去。
“小心!”Ray话音未落,他已经撞到了人。
“对,对不起!”努力站直身子,他忙道歉。阿Ray也跟了过来,“对唔住、对唔住”[8]地说个不停。
“没事。”标准的普通话,听来如黄莺般脆生,“你走路小心。”
从宋别的角度,入眼一双极细的高跟鞋。抬头,女人戴着巨大的墨镜,长长的彩色围巾在风里扬起来,配着黑风衣很亮丽。他刚想回话,那女人转身就走了,身后一条麻花辫长及腰身。
直到女人的身影消失在人流中,他觉得头痛缓解了些,阿Ray在身旁的唠叨也清晰起来:“宋生你冇嘢吧?个女仔真没素质,掉头就走……”[9]
宋别倒是不以为意,摆摆手:“休息会吧。”
“咁食晚饭啰?旁边就係食通天,你想食地咩?”[10]阿Ray扶住宋别。
“498号。498号。”服务员毫无表情的脸上满是不耐烦,“498号在不在?”
等了一个多小时的两人正靠墙小憩,突然惊醒,拿着票挤过人群:“来了来了。”时代广场旁的食肆永远人满为患,尤其口碑上佳的几间,比如这家寿司店。坐上餐桌时,隐约的熟悉感被坐实。
“我来过这间店。”记忆拼图的拾捡,并非都是好的往事。本该高兴的话,他却说得苦涩。
大约逐渐习惯了这位客人的不正常,阿Ray闻言,只随意耸耸肩:“好!”说罢自行咬下一块鲑鱼,吃得畅快。
载着寿司和生鱼片的运输带在眼前转过,宋别却已没了胃口。
他想起来了。
刚来香港那会,像寻找安全感的羊群,跟所有的内地生一样,通常都要哄哄闹闹扎堆出游。那一天也在时代广场,他最好的兄弟B很高兴,于是他也高兴。在那场闹剧当中,赵宁也在人群里。
表白结束之后,众人去了KTV庆祝。一片嘈杂哄乱的气氛,宋别鼓起勇气清了清嗓子,羞涩发声:“我……我新学了首曲子,陈奕迅的《倾城》……”
“来来来,快点歌!”
“要什么情歌,当然唱热闹的!High歌啊!”
宋别追赵宁追得众所周知,为此还学了尤克里里,这次出行原本打算唱给对方听,然而这点小心思却被一阵阵哄闹声盖了过去。
B过来拍拍他的肩,摇头示意。
他眼神躲闪了几秒,垂下双眸,默默将琴盒放回书包。
宋别的黯然神伤,被最好甚至唯一的兄弟B看在眼里,暗地嘲笑他太痴情。不过玩笑归玩笑,B作为颇受女生欢迎的校草,深谙套路,还是很帮他的,也会给他出些主意:“你不能总悄无声息地等,要主动出击,懂吗?女生虚荣,喜欢热烈到无法拒绝的追求,尤其赵宁这种才貌兼备的女生!”
B说得没错。赵宁算是当届的校花有力人选,不仅五官清秀、小有姿色,学习成绩也优异,因而向来眼高,追她的人不在少数。宋别天性软绵,他可以为B给女友表白而鼓掌,自己却永远无法做出这样的举动。
也许以歌传情,就是他这样的文艺青年最大力度的表达——却也被对方忽视。那么,余下能做到,便只剩陪伴了吧。
其实他也自知是备胎,但那时对很多事充满希望,总觉得装作若无其事地一直守候身边,也许她就感动了呢。现在想来,真是年轻才有的天真。
然而,没来得及等到赵宁感动的这一天,B失恋的消息却很快传来。
关于这场他以为是真爱又半路给个耳光的分手,他不理解,倒是有人懂。学长见惯了离散,说得直接:“港漂的感情大都脆弱,不过是相互取暖,因为寂寞一起排遣罢了。”
是这样吗?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爱却不是出于寂寞,因为那种单方面的付出只让自己更寂寞——但他渐渐想通了,就算始终得不到,但或许,爱本就是一個人的事。于是他不再奢望对方的反馈,只自个坚持。
无论如何,兄弟受伤颓废,他不能袖手旁观。而B的前女友很快结交新男友,赵宁也不大跟她联络了。于是,那时候二人有一个共同的秘密任务,就是陪伴与安慰B。
与赵宁相处和分享秘密的心情让他感到幸福,无论为何原因,总归是两人难有的交集——就像躺在寿司旁的白萝卜丝,虽然只是配菜,细细品尝却似有一丝甜意。
忆起往事,现实里的宋别坐在日料店,有些心猿意马。
配着萝卜丝,他吞了块鲑鱼。不小心放多芥末,辣得双耳冒火眼泪直流,回忆就此中断。
“小心!”阿Ray见状递来茶杯,“呢度嘅芥末劲道好大。”[11]
他咽了口气:“没事。我知道。”
饭后,宋别提出要去兰桂坊。然而途中,阿Ray的电话一次接一次地响起。
“对唔住。”终于忍不下去,Ray按了接听键,又对着话筒捂起嘴,尽量压低声音,“Christina,同你讲过,工作时冇打来……今日唔得闲……喂?喂!”[12]
大概被挂断电话,阿Ray露出一秒钟茫然的神情。
“女朋友吗?”宋别拍拍他,“没事,今天就到这,你先回吧。”
“对唔住。我girl friend要买包包,她说限量版,一定要今日去。”
兰桂坊离地铁站不远,其实不用指路,宋别也记得怎么走。
白天这里与普通街道没差别,保留的一条青石板路并不能使它吸引关注。然而夜幕降临,整条街反而醒了过来。华灯亮起,灯火通明,花花绿绿的招牌旋转着打出光,每家酒吧都传来嘈杂的音乐。一圈圈酒鬼手拿酒瓶,跟随音乐摇头摆脑,满口脏话。 几年不见,兰桂坊也没什么变化。
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就是跟赵宁和B,最后却因高档酒吧的入场费太高而提前离席。
“反正没什么可看的,所有的Metropolis都差不多嘛。”当年赵宁曾这样说。
他记得,那时候路边有个酒鬼正靠着垃圾桶抽烟,循声向他们瞥来,朝空中吐了一个烟圈,露出鄙夷的眼神。
宋别甩甩头,随意找了间酒吧进去,坐到无人的角落将套头帽拉下来,发呆。
“来,咱们比比谁先喝完这桶!”酒吧的邻桌传来吆喝声,果然是“一桶”啤酒,玻璃制的罐子,半人那么高。第一次看服务员端来时很开眼界。
不过那已经不是第一次。中秋节至,飘零的港漂为遣乡愁抱团前往兰桂坊。与其说乡愁,真正想逃避的大概是独自待在小屋里的空落落。
这是不要入场费的低档酒吧,一行十几人分坐两桌,四周被粤语和英文包围,这边肆无忌惮地飙着普通话,夹带几句国骂,总算有点过节的气氛。
“宋宋啊,来,我俩一起敬你。”赵宁和B举起酒杯,吞吞吐吐。
“怎么,你们最近搞什么?”“我俩”二字听得他不太舒服,但没表现出来,“不是做了亏心事吧,哈哈!”
二人对视一眼,气氛忽然尴尬起来。场子有点干,他兀自笑着。
“我跟她在一起了。”一口气说出来,B干掉自己的酒。赵宁眨眨美目,点了头也一口闷。
时间卡住两秒,他保持敬酒的姿势盯着杯子,黄色液体泛出泡泡。他以为他会暴怒,但他没有。
“你他妈真有脸说出来。”良久,他只是重重放下了酒杯,玻璃撞击桌面发出一声巨响。
B有点愧疚,伸手想捶他的肩:“遇见阿宁是我来香港最幸福的事。但我们也想得到你的祝福,毕竟兄弟一场……”
宋思文冷哼一声,肩膀一挺躲了过去。然后他举手就是一拳。
赵宁和B全没料到这个江南温厚的男生竟有如此力量,前者来不及拉,后者来不及挡——当即被打得当场鼻血横流,杯盏也散落了满地。
“你怎么打人啊!”
赵宁的声音带着恼怒响起,周围人也纷纷投来指点的目光。
他骂句脏话,不看二人一眼,出门去隔壁7-11买了包烟。那是他第一次抽烟,吊儿郎当靠着垃圾桶看人来人往,跟路边酒鬼没什么两样。开始呛了两下,后来有人来找他借火,他也莫名熟练地应了。
待到他回座才发觉,原来没人注意到自己的离开。整桌人玩接龙游戏到兴头上,刚才那桶酒也被拿走做道具了。
他拉过空杯子,拧开酒桶的龙头重新接满酒。
“要么选我,要么选她。”避开赵宁,他对着用手巾捂住鼻子的B,抛下最后一句话,然后一饮而尽。
这种问题,恐怕只有当年死心眼的自己问得出来。宋别揉着自己越来越痛的脑袋,自嘲冷笑了一声。
毫无疑问,自以为生命中最为珍视的友情与爱情,人家根本没给予他同样的珍视——只是像躺在寿司旁的白萝卜丝,配菜一般可有可无。
从那以后,宋別再没跟他们联系,那次酒席也成了最后的离别宴。
酒吧旋转灯打过来,刺得他眼花。穿过岁月,当初的自己就坐在酒吧的另一边,那个看不懂酒名又不会讲粤语、尴尬地站在吧台踌躇的少年。那是组成自己的部分,是他寻找的目的,也是他再也回不去的从前。
就像掏出兜里破碎的纸条,他想起来了。他曾经来香港念大学,学到带有浓重口音的粤语,结交一群半假半真的朋友,跟他们一起走遍这座空城。
“先生,坐进本酒吧的客人,需要消费金额达到……”
有服务生走过来,客气又带有距离感地打断宋别的回忆。他冷冷瞥了一眼对方,揣起一鳞半爪的记忆,懒懒起身移向吧台。
“请给我一瓶蓝色的饮料,就那个……哦不,左边……”
刚走到价目标前,他听到熟悉的国语响起,一转头,麻花辫正对着他。似乎是方才撞见的陌生女人呢。
他略带玩味地看戏,那番不懂粤语却又想要点酒的窘境——她满是热忱,而服务员一脸困惑,尝试了几次,终于不耐烦,冷着眼不愿搭理她。
多像曾经那个无能又无助的自己。
“Bacardi Breezier唔该。”宋别终于看不下去,探身对服务员说道,这才结束了双方的交流障碍。
女人起身道谢,柳眉弯起来,眼睛笑成两条月牙。有点眼熟。
这样想着,宋别向柜台那边喊:“仲有一杯Old Fashioned,一齐埋单。”
“啊,你!我们是不是在时代广场见过?”
“下午戴了墨镜,这会没认出来。”宋别礼节周到地举杯,“您的眼睛很美,不需要遮住它。”
女人有些不好意思,拿着酒瓶有点踌躇,来这地方居然不会喝酒,大概是游客吧。
宋别从吧台拿来装着冰块的空杯子,帮她把酒倒进去:“听口音您也是江浙人?我叫宋别,请问怎么称呼?”
“陈子离。离开的离。”对方展颜,一饮而尽。
如他所料,他的这位同乡是游客,又不仅是游客。香港每年邀请内地艺术团来表演,她正是其中一位花旦,陈子离是艺名。今晚没有演出便到处逛逛,独自一人,知道兰桂坊是什么地方,她倒敢来。
“刚坐电车绕港岛一圈,金钟地铁站外的建筑群挂上圣诞灯饰,真的好漂亮啊!像在港剧里一样。”她兴致很高,大耳环直晃。
“噢,是嘛。”宋别附和的敷衍。
“是呀!听说落雨时分坐叮叮车别有风味,你见过吗?”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旅游指南,陈子离说得激动。
“还可以吧,没见过。”
对方闻言望过来,眼里露出疑惑:“这么美的风景,为什么听起来你没兴趣呢?”
“啊?”像被惊了一下,他猛然从游离中回魂,“有吗?”
他好像有点明白了,也许自己患上遗忘症,根本是因为不想记得。 高楼外挂起巨大的“Merry Christmas”荧光字,还有圣诞老人和鹿车、铃铛,红红绿绿闪着光,是圣诞灯饰的传统配置。五颜六色的广告牌悬浮空中,构成最蒸汽朋克的一景。然而从他的位置是看不清的。
他在高耸建筑的最下端,准确地说,是楼外。
半夜来海边吹风结果找不到回去的路。夜色已深,钱包丢了,地铁关了,找不到巴士站,身上的钱不够搭出租,他只能漫无目的压马路。
走到两栋建筑间的风口,冷风卷来,吹得他几乎离地。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
他养成一个习惯,常在宿舍用音箱大声地放音乐,还因此被人投诉。此时,这句歌词不知怎么溜到嘴边。
他大声吼了出来,声音在风中颤抖。
这里的繁华曾经让他羡慕,现在让他迷失。路上的人行色匆匆,像是被谁催赶着满头大汗,一个个难以看清面容,仿佛戴著一张张相似的面具,那面具是微笑的,也是冰冷的。
陆生大多成绩好,拿了奖学金,受到港生的排挤;而他不够聪明,考不到头几名,又遭到陆生的冷漠。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融入这叵测的人群?
他尝试加入社团,跟随人群假装赞同,但总有股反动力让他心里阵痛。他毕竟不属于这里,好像漂在水面的浮萍找不到落脚。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副样子的,生活是慢慢渗透药力的过程,摧心蚀骨。
昨天,他眼见舍友抑郁症复发,考试前一天,脱光衣服从考场裸奔到地铁站,被送去医院。
北风中他眯起眼,望向灯火通明的高楼,和楼与楼之间漆黑的天空。
Everything will be alright, tomorrow will be fine.[13]
也许学长说得对,独自在外漂,感情和其他东西一样,不过是消除寂寞的寄托。这样想想,B的背弃也不值得介意。而他,只是没有被选择的工具。
然而不管什么寄托,只要不再像现在这么冷。永远被排斥在外的滋味,他受够了。他终于承认,哪怕是虚假的温暖,泡沫,也强过真实的寒冷。
可是我的tomorrow在哪里呢?他伸出手,抓住的都是虚空。
空气稀薄,满城霓虹开出荒漠。宋别笑得并无破绽,保持斜靠柜台的姿势,边走神,边继续跟对方闲聊着。
“明天我们在城市大学有示范表演。”临别前,陈子离从包里翻出一张票,“有兴趣的话欢迎捧场。”
“有时间一定去。祝演出成功!”他的头又开始剧痛,简短地说结束语。
对方踩起细高跟,转身离去。
“陈小姐。”宋别望着对方独自远去的背影,他忽然直起身喊住对方,“您的真名是什么?”
“艺名用久了,倒不记得本名。就叫我子离好了。”
如果我不知道我是谁,你也不知道你是谁,为什么我们要相爱,又相恨呢?像被刺痛了什么似的,宋别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隐约闪光。
“需不需要送您回去?”
她挥挥手:“放心,来之前就查好了通宵小巴。每次我都是一个人逛的。”
“都是一个人……吗?”
第三日
凌晨的城市,地铁停了,巴士来回穿梭,但每辆车都长得一模一样,他认不出。茫然在路边站了许久,招手能停的只有的士。
“去哪?”的士师傅面无表情。
“我……师傅,我钱包掉了,可不可以帮忙……”
“没事,给你开到银行取钱。”师傅答得爽快。
“银行卡也掉了……”
“那送你回家我等着,叫你家人给钱。”不等他答话,车子已经开出去几十米,“不过等候的时间也要算钱。去哪?”
他一时语塞,沉默了好久才回答,最后半句声音渐低到听不见:“我想回家。可是我没有家……”
“我知道,我是问你家在哪!听不懂人话吗?怎么这么麻烦……”乐于助人的司机师傅终于不耐烦起来。
天空下起灰濛濛的小雨,洒在脸上,不知是谁的眼泪。
他扭过头,看高大的钢铁建筑在身边快速掠过,车辆行驶激起水珠蒙了玻璃,万家灯火仿佛一片荒原,甩了甩越发沉重的脑袋,已分不清回忆和现实的距离:“在海的对面。”
“好。”
经过长长的海底隧道时,灯光煞白,他忽然有种不真实感。偌大的海洋顶在头上,整个城市彷佛豪华客轮般随海水起伏,一个浪头打过来就会被淹没。
他终于过海,却在海里消失。
宋别从碎梦中猛地惊醒,窗外天光发白,俨然已是清晨。
又是一晚挨过去了。
寻找渐渐有了方向,第三天当听到他主动提出去九龙塘,不出所料阿Ray很是兴奋,言语中按捺不住欣喜:“又一城Shopping Mall有全港最高的室内圣诞树。”
看这地陪强作正色的样子,宋别倒觉得可爱,被逗笑了。
从地铁站C出口,经过一条长长的通道,再顺着扶手电梯踏上商场透亮的地砖,熟悉感铺天盖地朝宋别涌来。
一层层逛去,服装店、香水店、领带店、首饰店……阿Ray全程落在后面,气喘吁吁才跟了上来:“宋,宋生,你,你行得好快啊!”[14]
宋别伸手指了指:“前面是一间电影院。”
“係啊!点样?”[15] 阿Ray顺他的手势张望,满脸疑惑。
“我大学时候,学校就在旁边,常常逃课来这里。”宋别转身继续走,嘴角终于露出缅怀笑意。
是了,这里他不能更熟悉。无数次重复的路径,只是印象中就算跟别人一起的时候,也常感觉像是一个人。
商场正中立着一株巨大的人造圣诞树,挂满闪光星星、毛绒玩偶和铃铛,像巨大的怪兽闪着小眼睛,装点了一个个幸福的梦境——但在高度近视的视野里只有一片明亮和模糊。灯光变出七彩颜色,在眼里闪出焕彩又很快泯灭,像一场寂寞的烟花。红、橙、黄、绿、青、蓝、紫,他痴痴望了好久,傻子一样数着。 可是我都做了什么?我和谁在一起?那句熟悉的话,是谁说的?
泪眼朦胧中,他朝着对岸灯火伸出手,抓住却是虚空。
宋思文在维港的人群里,寒风冻得他一哆嗦,夜色再次吞噬了他的记忆。“扑通”一声,巨大的浪花映得隔岸烟火更加绚烂,而后很快湮入黑暗。
注释:
[1]Metropolis:大都会,中心城市。
[2]是,是啊。过几天就是平安夜了,那时才叫热闹。
[3]宋先生,沿着这条路走到尽头,就是香港著名的海港城购物中心……
[4]宋先生,昨晚睡得好吗?
[5]本来安排先去山顶,既然您睡到下午才出门,我们就径直去逛铜锣湾咯。
[6]你看那个大钟,我们模仿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在除夕夜举行倒数庆祝,是香港最有特色的活动。
[7]宋先生,宋先生,你怎么样?
[8]对不起,对不起
[9]宋先生你没事吧?那个女的真没素质,掉头就走……
[10]那吃完饭吧?旁边就是“食通天”(美食广场),你想吃什么?
[11]这里的芥末劲道好大。
[12]Christina,跟你说过,工作时不要打来……今天没空……
[13]一切都会变好的,明天将是晴天。
[14]宋先生,你走得好快啊!
[15]是啊,怎么了?
[16]宋先生,要不要拍張相片纪念?
[17]上礼拜我去那边“宜家”(家居商城)看家具。
[18]那还要赚钱咯。唉,现在香港的房价越来越高,我们平民百姓哪里买得起……
[19]你成天都那么忙,今天圣诞节还要陪别人?
[20]Christina!你怎么在这里?别说了,这是我的客户!
[21]我先陪客人了,晚一点找你?
[22]不用了。我已经攒够钱,明年会去英国念书。再见!
[23]快乐的圣诞节。孤独的圣诞节。
吟光,本名罗旭。执笔当剑,吟光颂亮,醉舞袖袍天地窄。90后,江南人士,游学异域,现居香港。白天是观察世界的主持人,夜晚化身讲故事的织梦者。耕耘于文学的域界,相信人之所以为者,既因思想重量,更兼想象轻盈。曾获台湾金车奇幻小说奖、香港大学文学奖、掌阅文学大赛、青春文艺公社十强等。代表作:《上山》《浮焰沉光》《抱兔的灵力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