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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并不是单纯的讲述生物本性与生殖,而是涵盖了能够解释种族绵延、社会结构完整以及社会稳定等相关内容的所有问题。男女双方相互结合组建家庭,生育子女共同将其抚养成人,适当时间下完成社会继替,这就是我们普遍认同的生育制度。本文重在阐述生育制度中的三大支柱如何发挥其维护社会完整稳定的文化保障功能。
关键词:生育制度 社会结构完整 婚姻 三角结构 社会继替
一、引言
潘光旦在为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作序时曾将自己的作品与之做过比较:认为自己属于生物学派,绕过制度的根源着眼于问题,旨在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改革的意见和方案;后者则属于功能学派,注意制度本身,在于解释以种族绵延为起点以制度完成为终点的社会和文化。这样一番点播使读者对书的性质有一个方向性的理解,之后书中分生殖抚育、婚姻家庭、三角结构、继替续绝等多个模块对生育制度进行说明,其中生殖、婚姻、继替是生育制度维护社会结构完整的三大支柱。
二、生殖的意义在于实现种族延续
“种族需要延续”是发生生育制度的基础。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援引马林诺夫斯基关于大洋洲罗布里恩德群岛岛民的研究成果,探索得出生育制度可以满足人类基本的性需要但是包括求偶、结婚、抚育在内的生育制度并不是为了满足性欲而形成的。正如马林诺斯基所言“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的需要绵续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理行动及生理作用而满足,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①
生殖是一种生物现象,人类社会利用文化对此进行规范。抚育是生殖的后续环节,是给予新生命生活上的供养,其中社会性抚育对于孩子的成长、新社会分子的培养以及种族的绵延与生理性抚育同等重要。为了克服生物自私性,人类结成社会来“迫使”个人损己利人,以个体的死来成全种族的延续,以两性的分化来成全社会的完整。社会完整成为个人健全生活的条件,社会稳完整依赖于人口稳定和社会分子的新陈代谢,人为的保障社会结构的完整这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的生育制度,也同时体现了生育制度的任务——供给新的社会分子。
三、社会抚育的完美摇篮——婚姻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讲明,社会之中两性分工和抚育作用要求男女以婚姻的责任制形式结成夫妇,组成家庭。罗布利恩德岛民与托达人的研究实例证明生物本能性不足以担当社会双系抚育的解释;将抚育归结为爱屋及乌的夫妇情感眷恋也很不牢固;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需要有能够长久维持的感情联结,它是人们能够普遍接受的文化形式、拥有法律维护的秩序规范,它就是婚姻。婚姻是严肃的事实,一方面像“私奔”这类没有履行恰当的婚姻手续是不被社会认可的,另一方面婚姻里发展出关于乱伦的禁律。社会越发展越重视外婚的积极作用,通过强烈的责任形式不仅限制了性的越轨,规避性因强烈感情冲动而对社会结构完整产生的破坏,还以一种极富情感性、创造性的方式加强社会团结和促进文化交流。不论中外,婚姻都携带着或浓或淡宗教色彩,例如西方的牧师、教堂,中国的姻缘、祖宗,其实都是在增强婚姻的文化说服力。
正如几何里的三角结构稳定性极强,父母子三方构成的健全的三角结构也是婚姻持久的保证。不管是《生育制度》中举出的广西花篮瑶中将“婚宴酒”延迟至“满月酒”才举行的例子,还是现在社会很多父母怀有的“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婚”的思想,足以说明孩子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俗语讲“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一定的道理,迫于生计压力夫妇双方需要长时间劳作,彼此情感上的联结迟早会磨灭殆尽,此时寄托双方理想的子女成为龟裂生活的粘合剂,并将夫妇双方的未来具体化,使恋爱精神更长久的注入到婚姻之中。
四、通过继替过程实现社会的新陈代谢
社会继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采取世代交替的形式,遵循亲属原则。人们所有行为都限定在一整套系统的文化规范之中。由新社会分子填补社会结构缺额的社会继替成为生育功能中完成社会新陈代谢的实现过程,新社会成员的入社资格和享有权利需得从原有社会之中获取,也就是说新社会成员在继替过程还总是被动的,它需要等待旧社会成员的退出,不可避免的世代交替和亲属原则都为社会继替买下了亲子矛盾的隐患。
社会继替必然涉及到世代间地位、权力、财产以及相应的社会义务等的传递,为了保证社会身份的完整性,在继替过程当中单系偏重逐渐压倒双系并重成为最合宜的方式。回顾整个生育制度,继替与抚育的“单双矛盾”造成社会结构中不可预防的漏洞,人们也发展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一方面父母运用观念树立的方式,对得不到继替权利的儿女灌输疏离和“本分”的思想,例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另一方面是利用婚姻配偶的选择中和生育制度的过失,江村通行的中表婚姻对此进行了解释。继替两代人数的不对称性是社会继替的又一大问题所在。要解决以多继少的问题,首先要使没有继承权的子女获得继续生活的机会与发展生活的权利,其次是平衡彼此间的家族義务,然后才能得到家庭团体的和平默认。存在以多继少的难题必然存在“后继无人”的困窘,也就是所谓的的继替不足。生育是一项社会性的事物,文化上的认同可以跨越很多生物意义上的障碍,面对继替不足的窘境,很多人选择用社会性的亲子关系来代替生物性的亲子关系,如自由领养或者在亲属之中选择一个较为适宜的领养对象。也有正面更改继替一贯性的解决方式,只有女儿的家庭可以通过入赘的婚配来解决继替的困难,例如花篮瑶中男女皆可嫁娶的习俗。
五、总结
费孝通先生将功能主义理论贯穿《生育制度》全书,大至生殖抚育、婚姻继替等生育制度的骨骼框架,小至情感转变、领养续绝等内外填充都做出了交代。虽然存在一些限于时事发展的瑕疵,但仍然是解释中国乃至通透中西《生育制度》的学术经典。
注释:
[1]马林诺斯基:《文化论》,商务印书馆,1940年,第26—27页。
[2]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J].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陶格斯从“以多继少”到“以少继多——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7
[3]余红,钱灵犀.费孝通的〈生育制度〉及其功能主义社会学[J].江西大学学报,1990
[4]费孝通.从马林斯诺老师学习文化论的体会[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5]李嘉敏,李枫.读〈生育制度〉的诸多启发和思考[J].法治与社会.2009
关键词:生育制度 社会结构完整 婚姻 三角结构 社会继替
一、引言
潘光旦在为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作序时曾将自己的作品与之做过比较:认为自己属于生物学派,绕过制度的根源着眼于问题,旨在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改革的意见和方案;后者则属于功能学派,注意制度本身,在于解释以种族绵延为起点以制度完成为终点的社会和文化。这样一番点播使读者对书的性质有一个方向性的理解,之后书中分生殖抚育、婚姻家庭、三角结构、继替续绝等多个模块对生育制度进行说明,其中生殖、婚姻、继替是生育制度维护社会结构完整的三大支柱。
二、生殖的意义在于实现种族延续
“种族需要延续”是发生生育制度的基础。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援引马林诺夫斯基关于大洋洲罗布里恩德群岛岛民的研究成果,探索得出生育制度可以满足人类基本的性需要但是包括求偶、结婚、抚育在内的生育制度并不是为了满足性欲而形成的。正如马林诺斯基所言“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的需要绵续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理行动及生理作用而满足,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①
生殖是一种生物现象,人类社会利用文化对此进行规范。抚育是生殖的后续环节,是给予新生命生活上的供养,其中社会性抚育对于孩子的成长、新社会分子的培养以及种族的绵延与生理性抚育同等重要。为了克服生物自私性,人类结成社会来“迫使”个人损己利人,以个体的死来成全种族的延续,以两性的分化来成全社会的完整。社会完整成为个人健全生活的条件,社会稳完整依赖于人口稳定和社会分子的新陈代谢,人为的保障社会结构的完整这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的生育制度,也同时体现了生育制度的任务——供给新的社会分子。
三、社会抚育的完美摇篮——婚姻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讲明,社会之中两性分工和抚育作用要求男女以婚姻的责任制形式结成夫妇,组成家庭。罗布利恩德岛民与托达人的研究实例证明生物本能性不足以担当社会双系抚育的解释;将抚育归结为爱屋及乌的夫妇情感眷恋也很不牢固;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需要有能够长久维持的感情联结,它是人们能够普遍接受的文化形式、拥有法律维护的秩序规范,它就是婚姻。婚姻是严肃的事实,一方面像“私奔”这类没有履行恰当的婚姻手续是不被社会认可的,另一方面婚姻里发展出关于乱伦的禁律。社会越发展越重视外婚的积极作用,通过强烈的责任形式不仅限制了性的越轨,规避性因强烈感情冲动而对社会结构完整产生的破坏,还以一种极富情感性、创造性的方式加强社会团结和促进文化交流。不论中外,婚姻都携带着或浓或淡宗教色彩,例如西方的牧师、教堂,中国的姻缘、祖宗,其实都是在增强婚姻的文化说服力。
正如几何里的三角结构稳定性极强,父母子三方构成的健全的三角结构也是婚姻持久的保证。不管是《生育制度》中举出的广西花篮瑶中将“婚宴酒”延迟至“满月酒”才举行的例子,还是现在社会很多父母怀有的“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婚”的思想,足以说明孩子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俗语讲“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一定的道理,迫于生计压力夫妇双方需要长时间劳作,彼此情感上的联结迟早会磨灭殆尽,此时寄托双方理想的子女成为龟裂生活的粘合剂,并将夫妇双方的未来具体化,使恋爱精神更长久的注入到婚姻之中。
四、通过继替过程实现社会的新陈代谢
社会继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采取世代交替的形式,遵循亲属原则。人们所有行为都限定在一整套系统的文化规范之中。由新社会分子填补社会结构缺额的社会继替成为生育功能中完成社会新陈代谢的实现过程,新社会成员的入社资格和享有权利需得从原有社会之中获取,也就是说新社会成员在继替过程还总是被动的,它需要等待旧社会成员的退出,不可避免的世代交替和亲属原则都为社会继替买下了亲子矛盾的隐患。
社会继替必然涉及到世代间地位、权力、财产以及相应的社会义务等的传递,为了保证社会身份的完整性,在继替过程当中单系偏重逐渐压倒双系并重成为最合宜的方式。回顾整个生育制度,继替与抚育的“单双矛盾”造成社会结构中不可预防的漏洞,人们也发展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一方面父母运用观念树立的方式,对得不到继替权利的儿女灌输疏离和“本分”的思想,例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另一方面是利用婚姻配偶的选择中和生育制度的过失,江村通行的中表婚姻对此进行了解释。继替两代人数的不对称性是社会继替的又一大问题所在。要解决以多继少的问题,首先要使没有继承权的子女获得继续生活的机会与发展生活的权利,其次是平衡彼此间的家族義务,然后才能得到家庭团体的和平默认。存在以多继少的难题必然存在“后继无人”的困窘,也就是所谓的的继替不足。生育是一项社会性的事物,文化上的认同可以跨越很多生物意义上的障碍,面对继替不足的窘境,很多人选择用社会性的亲子关系来代替生物性的亲子关系,如自由领养或者在亲属之中选择一个较为适宜的领养对象。也有正面更改继替一贯性的解决方式,只有女儿的家庭可以通过入赘的婚配来解决继替的困难,例如花篮瑶中男女皆可嫁娶的习俗。
五、总结
费孝通先生将功能主义理论贯穿《生育制度》全书,大至生殖抚育、婚姻继替等生育制度的骨骼框架,小至情感转变、领养续绝等内外填充都做出了交代。虽然存在一些限于时事发展的瑕疵,但仍然是解释中国乃至通透中西《生育制度》的学术经典。
注释:
[1]马林诺斯基:《文化论》,商务印书馆,1940年,第26—27页。
[2]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J].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陶格斯从“以多继少”到“以少继多——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7
[3]余红,钱灵犀.费孝通的〈生育制度〉及其功能主义社会学[J].江西大学学报,1990
[4]费孝通.从马林斯诺老师学习文化论的体会[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5]李嘉敏,李枫.读〈生育制度〉的诸多启发和思考[J].法治与社会.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