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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新制度经济学将意识形态作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变量,为解决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问题提供了启示。崇尚和谐的中和理念、以德为本的文化理念、以农为本的经济理念、以民为本的政治理念构成了中国传统意识形态的基本结构。它决定了中国封建王朝的制度设计和政治决策,支撑了中国封建文明的长期繁荣,同时也对制度变迁的路径进行了锁定,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主因。
关键词:意识形态;封建社会;路径依赖;制度锁定
作者简介:郭忠义(1956-),男,山东临朐人,哲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从事文化哲学、经济哲学、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504(2006)06-0129-05收稿日期:2006-09-20
中国封建社会上下数千年,是世界史上绝无仅有的历史奇观。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问题,讨论了数十年之久,足见论题之学术魅力。尽管许多学者作出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多种解说,但是从意识形态角度论证这一问题的专论尚未见到。笔者试图以新制度经济学将意识形态作为制度变迁重要变量的理论重新阐释此问题,以求教于专家学者。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的重要论点如下:首先,诺斯将意识形态与产权和国家一起作为制度变迁的基本变量,为我们提供了新视角。他说:“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或知识社会学理论,那么,我们在说明无论是资源的现代配制还是历史变迁的能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1](P51)其次,他认为制度变迁同技术变迁一样存在着路径依赖。由于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使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要想摆脱这种状态,就十分困难,往往要依靠外部力量或外生变量的作用。再次,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先从认知层面开始,经过制度层面,最后达到经济层面。信念决定了制度结构,因为认知的路径依赖,制度也呈现出路径依赖的特性转引自刘和旺《诺思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新发展》,《经济评论》,2006年第2期。。
借鉴诺思的方法,笔者着重从意识形态角度探索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的原因,据此作出三点推论:第一,意识形态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和停滞的主要原因。意识形态主要是指中国文化中一以贯之的四大基本理念:中和精神、农本精神、民本精神和德本精神。第二,上述理念对于封建国家的制度设计、适应性变革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利于封建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制度绩效的递增强化了意识形态理念,意识形态理念决定了封建社会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第三,上述理念与封建制度高度契合,其制度效应形成了包括认知层面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意识形态将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锁定在均衡状态,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主要原因。
一、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和意识形态的基本结构
分析贯穿于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精神理念,并将之作为制度变迁的内在原因是必要的。为说明持恒不变的社会制度,需要找出持恒不变的意识形态要素,那些支持封建经济、政治和文化结构的基本理念。
1.中和——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
自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热”以来,出现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的各种界说,新近张立文先生以“和合”精神为中华文化的根本精神的观点,得到政学两界许多人的认同。这种观点言之成理,持之有据,不仅概括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般特征及其对中国文明持久绵延的影响,而且解释了中国文化的博大胸襟、“融突”能力和当代价值。然而,笔者以为这种解释也有一定的缺陷:第一,作为根本的文化精神,应是上升为哲学理念的“形而上学”范畴。虽然“和合”一词出于春秋,但却是作为动词出现,并非哲学范畴,更不表示终极实在、终极解释、终极价值。第二,儒家文化在中国文化中居主导地位,“和合”在儒学中不是重要概念,因此,不能解释何以成为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第三,在《淮南子》和王充哲学中,“合”虽然反映气生万物的过程,但“合”还不是一般的属性范畴;它虽然可以表征中国文化发展的聚合趋势,但是不能解释多种文化和合的价值尺度和依据的原则。第四,不能解释宋代以来中国文化何以失去“和合”能力,日益走向保守、自闭和僵滞。笔者认为,与“和合”范畴相比,“中和”即中正和谐更能代表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更能解释后来的文化与社会发展。中和是中庸的表述之一。中庸不仅是孔子的根本方法论,也是其具有本体意义的终极实在和终极价值范畴。《礼记·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正有中道之意,是人伦、情感、文化“和合”的前提和价值标准。在先秦已经上升为儒家最高范畴之一。“和”在道家哲学中指阴阳交合之气,具有天道的本体意义。儒家中和概念,后来吸收了道家本体论含义,“中和”成为具有终极解释、终极价值和终极实在意义的哲学范畴,成为天人和谐、人际和谐、政治和谐的本体根基。同时,中和反映了中华文明的与外来文明冲突融合的基本趋势和融会外来文明的价值尺度,因此,可以称之为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
2.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的基本结构
本文的意识形态是指政治文化基本结构,即以“中和”、“农本”、“民本”、“德本”理念为内核,所构成的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的元结构。“一和三本”是贯穿中国封建社会数千年的核心理念,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
农本即“以农为本”,其基本含义是:农业为本,工商为末,要崇本抑末;农业是国力之本、财富之源、国政之要。农本是最基本的经济、文化理念和最悠久的政治传统。
“民本”的含义是,“民唯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天立君做民的父母,民众的选择影响天对天子的选择,所以,君、臣要以民为本,勤政为民。民本的前提是“君主”而非民主。民本的真谛是君“为民作主”而非人民自主,是“为人民”而非“由人民”。民本是中国古代最核心的政治理念,表现了由君臣民三大等级所构成的国家政体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理性认知,也表现了对专制系统合法性的哲学解释。
以德为本是儒家提出的基本政治方略。内涵是政治上行德政,教育上施德化,军事上兴仁义之师,用道德兴国安邦,用礼仪治国维民。孔子的“德政”不排除刑罚,主张怀德怀刑,宽猛相济;又强调“复礼”,主张按伦理原则安排君臣父子的等级秩序。
二、意识形态理念与封建社会制度变迁的双向自我强化
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长期延续,原因在于通过春秋战国时期制度创新和制度重建,克服了固有的制度弊端,实现了由领主封建制向地主封建制的转变,由贵族分封制向君主集权制的转变,建立了经济统制、政治专制、文化专制高度一体化的封建社会制度。所以将制度潜能发挥到了极致,创造了辉煌的封建文明;又成功遏制了新制度创生和发展,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萌而不生,使封建社会长期停滞。
因此,分析战国军事博弈背后的制度创新和制度选择是解决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的前提,找到变迁持久不变的路径走势是问题的关键。春秋战国史说明,传统意识形态资源,影响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制度选择。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效率又强化了 “一和三本”的意识形态信念,使制度建构和制度变迁路径定型化。
西周宗法封建制,具有权力分散的特点,天子所封的诸侯和诸侯所封的卿大夫具有对领地及其人民经济、政治、军事统治权,每个封地都是主要靠血缘维系的独立王国,由此产生了不可克服的体制弊端:贵族化倾向(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或者叫委托—代理问题,即作为天子代理人并拥有自决权的诸侯,不顾委托者天子的利益,只追求自己的利益,甚至取而代之。
随着血缘关系的日益疏远和人口压力的增加,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礼崩乐坏,天下大乱。中国进入制度大变革的春秋战国时代。围绕着“富国强兵”、 统一天下的目标,各国纷纷变法改制,进行制度创新,以寻求国家产出和统治者收益的最大化。诸子百家在传统意识形态资源基础上提出新的理念,并变成制度安排,接受着“制度绩效”的检验。
由于第一次经济革命的成果,以农为本理念成为商周以来的文化传统。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克服人口与资源比例矛盾,开始“通过改变资源基数的经济制度的效率改进”[1](P15)来克服人口压力,进行以土地产权私有为主导的制度改革。管仲率先在齐国进行了 “井田畴均”、“均地分力”的地权改革,承认农民土地产权,并实行“相地而衰征”税制改革,使齐国由弱到强,成为春秋时期九合诸侯的第一个霸主。商鞅把“抑商”作为“重农”的必要前提,首创重农抑商制度。实行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自主经营、可以买卖、按土地收税、发展小农经济、鼓励垦荒等重农政策,同时实行了“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收为孥”[2](卷68,《商君传》),对工商之民施以重税的“抑商”措施。变法使秦国从战国诸雄中脱颖而出,为后来统一中国奠定了雄厚基础。制度效率强化了制度变迁的路径,“重农抑商”成为后世经济制度变迁的基本走势。
民本理念源于周初统治者对小邦周何以战胜大国殷的理性认知,民众对暴君的离弃是殷亡的原因,暴君对天赋的保民责任的背弃,导致了民弃和天弃。春秋争霸,人力成为致胜关键。于是,民本思想中的“君主”前提和“重民”手段得到高扬,如何尊君、如何利用民力成为统治者关注的焦点。在尊君问题上,主张政出天子的儒家与主张专制独裁的法家目的一致手段有别。儒家主张恢复分封制的尊君手段,既无创意又不切实际。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提出用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克服分封制的体制弊端,并实行郡县制的制度安排,避免了 “大夫专权”、“陪臣执国命”的现象。结果秦国凭借能够充分整合国力的政治体制优势,一统天下,显示了巨大的制度效率。
然而,强大的秦王朝却在农民大起义中不堪一击,短命猝死。反思亡秦教训成为汉初统治者的政治主题。儒家的以民为本理念成了西汉统治者的政治选择,贾谊继承了西周民本观念和孟子“民贵君轻”思想,作出了“民为国本、民为君本、民为吏本”的系统论证;董仲舒则以天人感应论完善了“天、君、民”三者关系的说明,发展了民本思想。此时民本思想的前提——君“主”,已经在法家思想框架内成为中央集权制的制度化实在。法家用“集权”、“专制”克服贵族化弊端的制度效率和比较优势,已被历史所证实。集权尊君与固本安民成为后世制度变革的基本走势。
“以德为本”是孔子秉承西周“敬德保民”传统提出的与法家对立的政治理念。因不合春秋战国的时代主题而受到诸侯们的政治冷落。韩非的道德虚无主义却成为非尧舜、反传统、损世爵、伸君权的利器。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普适性规则体现平等和制度公正。因此“法”比差异化的“礼”和难以监测的“德”更具有制度效率,这为各国变法绩效所证实。更重要的是,“以法为本”才能建立自上而下的外在规则体系,建构中央集权封建制的大厦。然而,秦王朝也因法和罚的绩效产生了对法的迷信和暴力崇拜。单纯追求统治者效益最大化的横征暴敛和严刑峻法导致了秦的速亡。继承秦制的汉初统治者的任务是坚持专制和刑治的同时,赋予其合情理性。
总结亡秦教训的思想家与统治者达成两点共识:一是马上得之,不能马上治之,逆取顺守、文武并用,才是长久之术。二是废弃仁义,滥用法刑,迷信暴力,致秦速亡。于是,在陆贾、贾谊等人倡导下儒学重新兴起,以德为本在集权制下再度出场,为专制政治挂上了神圣的天道光环,披上了温情的德治面纱。以德为本的意识形态不仅提供了君主专制正义性、合法性证明,而且,可以为官僚提供“忠君保民”的非功利价值理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克服“委托—代理问题”,节约控制成本,提高制度的运作效率。德本理念还与分散的小农经济相应的宗法家族组织高度契合,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作用。重建德法并用的意识形态,与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结论相合:作为外在制度的法律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习俗、惯例等内在制度的互补。如果没有内在制度形成的自发性服从,“政府靠强制在任何时候最多只能执行全部法律规范的3-7%”[3](P167)。
“中和”理念的“中正”、“和谐”内涵,西周时都已初步形成。《尚书·尧典》就提出了“协和万邦”的和谐精神,西周制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周礼·天官》)。华夏文明在经济政治先发优势以及特殊的地理环境,使文明传播呈外向趋势,文明认同成内聚趋势,从而使华夏民族产生了“天下”世界观和“中国”国家观,相应产生了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并上升为“中正”观念。西周时天子之国居中央的行政区划,强化了这种意识。《尚书·梓材》中“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就是“中国”观念和中正意识的体现。中正观念影响了战国争雄的趋势和“中央集权制”的制度设计。
三、封建意识形态核心理念对制度变迁路径的锁定报酬递增
西汉时期经过反复的制度选择和制度效率的强化,不仅确立中央集权的政治专制制度,而且确立了以农为本、统制工商的经济专制和儒学独尊的文化专制制度。一和三本理念成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选择,文化专制导致了意识形态上的路径依赖,意识形态的路径依赖又对经济和政治变迁的路径进行了锁定。
秦国“重农抑商”制度因巨大绩效影响了汉初的经济国策。汉初实行了 “以有功劳行田宅”,“复故爵田宅”,给失地无地农民土地,减轻农民税赋,鼓励增加人口等系列重农措施。同时,实行了不准商人衣丝乘车,加重商人租税算赋,不准商人及子弟做官等抑商、贱商措施。重农政策取得很大成效,抑商政策则由于社会对商品经济的需要而流于形式。惠帝时期实行“无为而治”的统治战略,经济上自由放任,“弛商贾之律”,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但汉初对商人的政治定位依然未变。
汉武帝为解决对匈奴战争造成的财政危机,重新强化抑商制度。首先,对铸钱、盐、铁、酒实行官营专卖,建立工商业官营制度及相应的官僚机构,建立了统制经济体系。其次,汉武帝颁布算缗令,对工商业者强制征收非常规财产税。结果增加了财政收入,解决了战时的财政危机,也使大工商业主及富豪几乎全部破产。算缗令,首开中央向商人转嫁财政负担之先河,并成为后代王朝的通例。自此,重农抑商制度正式形成。于是,重农抑商的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开始定型化,重农抑商成为各朝各代的基本国策和整个中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经济制度。
民本理念在汉代的理论发展,突出体现为对民本的前提——君“主”(专制)的逻辑确认,在讲民本时无不强化“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思想路径。贾谊系统论证了官僚制下君臣民的关系,对民本思想做了系统论证,同时,敏锐发现了分封诸王造成的“尾大不掉”的制度弊端,提出削弱侯国力量的建议,并被文帝实行。董仲舒的君权神授、天人感应论为大一统的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本体论证明和合法性说明。他的民本思想强调以民随君、以君随天、屈民伸君、屈君伸天。同时,强调了君主责任和“为民”宗旨。汉代统治者是按照“强干(加强君主集权)、弱枝(打击王侯贵族势力)、固本(实行民本措施)”的路径进行政治制度变迁的。沿着这一路径,后世统治者实行了安民生、察民情、济民困、除民怨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并建立了兴修水利、均田减赋、救灾赈济、求谏纳谏、监察弹劾、死刑复核等一系列民本理念的制度化形式。同时,完善官僚制度、加强中央集权成为历代政治制度变迁的基本走势。
以德为本、德主刑辅的文化战略是汉初反思亡秦教训的重大成果。经过道家黄老学派、法家思想、儒家思想在政治战略上的竞争与选择,确立了二条制度变迁路径:第一,由陆贾、贾谊创立的“攻守异术”、逆取顺守的制度变迁路径。在兼并、战争、制乱、进取的状态下,要用法家“法术诈力”;在和平、统一条件下,要行仁政,以德为本。第二,董仲舒融会道法刑名百家后,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强化文化专制的制度变迁路径。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独尊儒术建议不久,就重新启用法家代表桑弘羊,实行法家政治主张。原因在于长达39年对匈奴的战争状态。随着对匈奴战争的结束,盐铁会议之后,独尊儒术开始正式实施,儒学再度成为统治思想,董仲舒开创的“春秋决狱”将儒家思想法律化,开伦理法之先河。而隋唐开科取士,以儒家经典为准,儒家思想真正成了国家意识形态,以德为本成为基本的文化理念。
后世的意识形态制度改革,基本是按照文化(风俗、习惯、教育、法律)道德化、道德政治化和制度化的路径。由于教育文化与政治激励的一体化,知识分子不可能提出类似于西方代表新生产力或商品经济关系的意识形态,大一统的文化专制锁定了文化变迁的路径。中和理念在董仲舒那里变成了宇宙精神,“中者,天下之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春秋繁露·循天道》)。王道三纲所设定的君臣、父子、夫妇、尊卑等级关系是天地之序,各安其位就是中和。 汉代的中和理念强化了内部的专制秩序观和传统的不平等的国际秩序观,国家化的儒学教育使孟子的华夷之辩深入人心,由汉至明的外交史强化了中国与四夷的文明等级秩序,中正夷偏、用夏变异的观念定势锁定了外交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
“一和三本”理念既是可实施的国家战略,又是意识形态的本元结构;相互之间既高度吻合,又与经济基础高度适应,是封建社会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制度精华。“以农为本、重农抑商”的经济国策,极大稳定了封建政治的经济基础,排斥了新的异己的生产关系的形成。“以民为本、君主专制”的政治国策,既防止了封建政治结构固有的“贵族化”倾向,保证了制度效率,又缓解了君民矛盾;同时又与小农经济高度适应,这就保证了政治结构的稳定性。文化上的“以德为本”,既保证了与小农经济相应的伦理型社会结构(家族)的稳定,又保证了政治统治和政治过程的合法性,也保证了文化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和谐性。中和观念打造了对自身文明、政治制度的民族自信和兼容其他文明的开放态度,也排除了任何异质文化在精神、制度方面主导中国的可能。这种以政治、社会稳定为目标,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高度和谐的制度结构,达到了制度均衡,必然产生农业经济条件下的最高制度效率,所以,在中世纪创造了曾遥遥领先的中华文明。
同时,这种与政治结构和经济基础高度和谐的意识形态,又是以儒学为理论基础、以国家强制为后盾、以教育德化为支撑的。六经皆史的儒学经典散发着浓重的传统气息,教化使儒学和意识形态作为知识存量又被置入人们的学习中,使国人认知层面产生了不可逆转的路径依赖,并进入锁定状态。
意识形态的路径依赖,决定了政治制度变迁和经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使制度变迁按照固有的强化集权、重农抑商、强化德治的路径延续,最后将中国封建社会制度锁定在相对的无效率状态。当中国面临资本主义外来文明挑战时,多次与近代科学的传播、工业化失之交臂,失去了主动靠外部力量或外生变量打破路径依赖的良机。原因在于,意识形态路径依赖使中国封建制度具有了极强的保守性和抗变性。从而抑制了从根本上进行制度创新的可能,导致了自宋明以来的中华文明发展日益走向僵滞,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德柯武刚. 史漫非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责任编辑王娟娟]
关键词:意识形态;封建社会;路径依赖;制度锁定
作者简介:郭忠义(1956-),男,山东临朐人,哲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从事文化哲学、经济哲学、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504(2006)06-0129-05收稿日期:2006-09-20
中国封建社会上下数千年,是世界史上绝无仅有的历史奇观。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问题,讨论了数十年之久,足见论题之学术魅力。尽管许多学者作出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多种解说,但是从意识形态角度论证这一问题的专论尚未见到。笔者试图以新制度经济学将意识形态作为制度变迁重要变量的理论重新阐释此问题,以求教于专家学者。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的重要论点如下:首先,诺斯将意识形态与产权和国家一起作为制度变迁的基本变量,为我们提供了新视角。他说:“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或知识社会学理论,那么,我们在说明无论是资源的现代配制还是历史变迁的能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1](P51)其次,他认为制度变迁同技术变迁一样存在着路径依赖。由于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使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要想摆脱这种状态,就十分困难,往往要依靠外部力量或外生变量的作用。再次,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先从认知层面开始,经过制度层面,最后达到经济层面。信念决定了制度结构,因为认知的路径依赖,制度也呈现出路径依赖的特性转引自刘和旺《诺思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新发展》,《经济评论》,2006年第2期。。
借鉴诺思的方法,笔者着重从意识形态角度探索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的原因,据此作出三点推论:第一,意识形态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和停滞的主要原因。意识形态主要是指中国文化中一以贯之的四大基本理念:中和精神、农本精神、民本精神和德本精神。第二,上述理念对于封建国家的制度设计、适应性变革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利于封建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制度绩效的递增强化了意识形态理念,意识形态理念决定了封建社会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第三,上述理念与封建制度高度契合,其制度效应形成了包括认知层面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意识形态将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锁定在均衡状态,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主要原因。
一、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和意识形态的基本结构
分析贯穿于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精神理念,并将之作为制度变迁的内在原因是必要的。为说明持恒不变的社会制度,需要找出持恒不变的意识形态要素,那些支持封建经济、政治和文化结构的基本理念。
1.中和——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
自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热”以来,出现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的各种界说,新近张立文先生以“和合”精神为中华文化的根本精神的观点,得到政学两界许多人的认同。这种观点言之成理,持之有据,不仅概括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般特征及其对中国文明持久绵延的影响,而且解释了中国文化的博大胸襟、“融突”能力和当代价值。然而,笔者以为这种解释也有一定的缺陷:第一,作为根本的文化精神,应是上升为哲学理念的“形而上学”范畴。虽然“和合”一词出于春秋,但却是作为动词出现,并非哲学范畴,更不表示终极实在、终极解释、终极价值。第二,儒家文化在中国文化中居主导地位,“和合”在儒学中不是重要概念,因此,不能解释何以成为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第三,在《淮南子》和王充哲学中,“合”虽然反映气生万物的过程,但“合”还不是一般的属性范畴;它虽然可以表征中国文化发展的聚合趋势,但是不能解释多种文化和合的价值尺度和依据的原则。第四,不能解释宋代以来中国文化何以失去“和合”能力,日益走向保守、自闭和僵滞。笔者认为,与“和合”范畴相比,“中和”即中正和谐更能代表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更能解释后来的文化与社会发展。中和是中庸的表述之一。中庸不仅是孔子的根本方法论,也是其具有本体意义的终极实在和终极价值范畴。《礼记·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正有中道之意,是人伦、情感、文化“和合”的前提和价值标准。在先秦已经上升为儒家最高范畴之一。“和”在道家哲学中指阴阳交合之气,具有天道的本体意义。儒家中和概念,后来吸收了道家本体论含义,“中和”成为具有终极解释、终极价值和终极实在意义的哲学范畴,成为天人和谐、人际和谐、政治和谐的本体根基。同时,中和反映了中华文明的与外来文明冲突融合的基本趋势和融会外来文明的价值尺度,因此,可以称之为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
2.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的基本结构
本文的意识形态是指政治文化基本结构,即以“中和”、“农本”、“民本”、“德本”理念为内核,所构成的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的元结构。“一和三本”是贯穿中国封建社会数千年的核心理念,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
农本即“以农为本”,其基本含义是:农业为本,工商为末,要崇本抑末;农业是国力之本、财富之源、国政之要。农本是最基本的经济、文化理念和最悠久的政治传统。
“民本”的含义是,“民唯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天立君做民的父母,民众的选择影响天对天子的选择,所以,君、臣要以民为本,勤政为民。民本的前提是“君主”而非民主。民本的真谛是君“为民作主”而非人民自主,是“为人民”而非“由人民”。民本是中国古代最核心的政治理念,表现了由君臣民三大等级所构成的国家政体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理性认知,也表现了对专制系统合法性的哲学解释。
以德为本是儒家提出的基本政治方略。内涵是政治上行德政,教育上施德化,军事上兴仁义之师,用道德兴国安邦,用礼仪治国维民。孔子的“德政”不排除刑罚,主张怀德怀刑,宽猛相济;又强调“复礼”,主张按伦理原则安排君臣父子的等级秩序。
二、意识形态理念与封建社会制度变迁的双向自我强化
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长期延续,原因在于通过春秋战国时期制度创新和制度重建,克服了固有的制度弊端,实现了由领主封建制向地主封建制的转变,由贵族分封制向君主集权制的转变,建立了经济统制、政治专制、文化专制高度一体化的封建社会制度。所以将制度潜能发挥到了极致,创造了辉煌的封建文明;又成功遏制了新制度创生和发展,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萌而不生,使封建社会长期停滞。
因此,分析战国军事博弈背后的制度创新和制度选择是解决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的前提,找到变迁持久不变的路径走势是问题的关键。春秋战国史说明,传统意识形态资源,影响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制度选择。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效率又强化了 “一和三本”的意识形态信念,使制度建构和制度变迁路径定型化。
西周宗法封建制,具有权力分散的特点,天子所封的诸侯和诸侯所封的卿大夫具有对领地及其人民经济、政治、军事统治权,每个封地都是主要靠血缘维系的独立王国,由此产生了不可克服的体制弊端:贵族化倾向(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或者叫委托—代理问题,即作为天子代理人并拥有自决权的诸侯,不顾委托者天子的利益,只追求自己的利益,甚至取而代之。
随着血缘关系的日益疏远和人口压力的增加,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礼崩乐坏,天下大乱。中国进入制度大变革的春秋战国时代。围绕着“富国强兵”、 统一天下的目标,各国纷纷变法改制,进行制度创新,以寻求国家产出和统治者收益的最大化。诸子百家在传统意识形态资源基础上提出新的理念,并变成制度安排,接受着“制度绩效”的检验。
由于第一次经济革命的成果,以农为本理念成为商周以来的文化传统。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克服人口与资源比例矛盾,开始“通过改变资源基数的经济制度的效率改进”[1](P15)来克服人口压力,进行以土地产权私有为主导的制度改革。管仲率先在齐国进行了 “井田畴均”、“均地分力”的地权改革,承认农民土地产权,并实行“相地而衰征”税制改革,使齐国由弱到强,成为春秋时期九合诸侯的第一个霸主。商鞅把“抑商”作为“重农”的必要前提,首创重农抑商制度。实行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自主经营、可以买卖、按土地收税、发展小农经济、鼓励垦荒等重农政策,同时实行了“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收为孥”[2](卷68,《商君传》),对工商之民施以重税的“抑商”措施。变法使秦国从战国诸雄中脱颖而出,为后来统一中国奠定了雄厚基础。制度效率强化了制度变迁的路径,“重农抑商”成为后世经济制度变迁的基本走势。
民本理念源于周初统治者对小邦周何以战胜大国殷的理性认知,民众对暴君的离弃是殷亡的原因,暴君对天赋的保民责任的背弃,导致了民弃和天弃。春秋争霸,人力成为致胜关键。于是,民本思想中的“君主”前提和“重民”手段得到高扬,如何尊君、如何利用民力成为统治者关注的焦点。在尊君问题上,主张政出天子的儒家与主张专制独裁的法家目的一致手段有别。儒家主张恢复分封制的尊君手段,既无创意又不切实际。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提出用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克服分封制的体制弊端,并实行郡县制的制度安排,避免了 “大夫专权”、“陪臣执国命”的现象。结果秦国凭借能够充分整合国力的政治体制优势,一统天下,显示了巨大的制度效率。
然而,强大的秦王朝却在农民大起义中不堪一击,短命猝死。反思亡秦教训成为汉初统治者的政治主题。儒家的以民为本理念成了西汉统治者的政治选择,贾谊继承了西周民本观念和孟子“民贵君轻”思想,作出了“民为国本、民为君本、民为吏本”的系统论证;董仲舒则以天人感应论完善了“天、君、民”三者关系的说明,发展了民本思想。此时民本思想的前提——君“主”,已经在法家思想框架内成为中央集权制的制度化实在。法家用“集权”、“专制”克服贵族化弊端的制度效率和比较优势,已被历史所证实。集权尊君与固本安民成为后世制度变革的基本走势。
“以德为本”是孔子秉承西周“敬德保民”传统提出的与法家对立的政治理念。因不合春秋战国的时代主题而受到诸侯们的政治冷落。韩非的道德虚无主义却成为非尧舜、反传统、损世爵、伸君权的利器。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普适性规则体现平等和制度公正。因此“法”比差异化的“礼”和难以监测的“德”更具有制度效率,这为各国变法绩效所证实。更重要的是,“以法为本”才能建立自上而下的外在规则体系,建构中央集权封建制的大厦。然而,秦王朝也因法和罚的绩效产生了对法的迷信和暴力崇拜。单纯追求统治者效益最大化的横征暴敛和严刑峻法导致了秦的速亡。继承秦制的汉初统治者的任务是坚持专制和刑治的同时,赋予其合情理性。
总结亡秦教训的思想家与统治者达成两点共识:一是马上得之,不能马上治之,逆取顺守、文武并用,才是长久之术。二是废弃仁义,滥用法刑,迷信暴力,致秦速亡。于是,在陆贾、贾谊等人倡导下儒学重新兴起,以德为本在集权制下再度出场,为专制政治挂上了神圣的天道光环,披上了温情的德治面纱。以德为本的意识形态不仅提供了君主专制正义性、合法性证明,而且,可以为官僚提供“忠君保民”的非功利价值理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克服“委托—代理问题”,节约控制成本,提高制度的运作效率。德本理念还与分散的小农经济相应的宗法家族组织高度契合,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作用。重建德法并用的意识形态,与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结论相合:作为外在制度的法律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习俗、惯例等内在制度的互补。如果没有内在制度形成的自发性服从,“政府靠强制在任何时候最多只能执行全部法律规范的3-7%”[3](P167)。
“中和”理念的“中正”、“和谐”内涵,西周时都已初步形成。《尚书·尧典》就提出了“协和万邦”的和谐精神,西周制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周礼·天官》)。华夏文明在经济政治先发优势以及特殊的地理环境,使文明传播呈外向趋势,文明认同成内聚趋势,从而使华夏民族产生了“天下”世界观和“中国”国家观,相应产生了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并上升为“中正”观念。西周时天子之国居中央的行政区划,强化了这种意识。《尚书·梓材》中“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就是“中国”观念和中正意识的体现。中正观念影响了战国争雄的趋势和“中央集权制”的制度设计。
三、封建意识形态核心理念对制度变迁路径的锁定报酬递增
西汉时期经过反复的制度选择和制度效率的强化,不仅确立中央集权的政治专制制度,而且确立了以农为本、统制工商的经济专制和儒学独尊的文化专制制度。一和三本理念成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选择,文化专制导致了意识形态上的路径依赖,意识形态的路径依赖又对经济和政治变迁的路径进行了锁定。
秦国“重农抑商”制度因巨大绩效影响了汉初的经济国策。汉初实行了 “以有功劳行田宅”,“复故爵田宅”,给失地无地农民土地,减轻农民税赋,鼓励增加人口等系列重农措施。同时,实行了不准商人衣丝乘车,加重商人租税算赋,不准商人及子弟做官等抑商、贱商措施。重农政策取得很大成效,抑商政策则由于社会对商品经济的需要而流于形式。惠帝时期实行“无为而治”的统治战略,经济上自由放任,“弛商贾之律”,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但汉初对商人的政治定位依然未变。
汉武帝为解决对匈奴战争造成的财政危机,重新强化抑商制度。首先,对铸钱、盐、铁、酒实行官营专卖,建立工商业官营制度及相应的官僚机构,建立了统制经济体系。其次,汉武帝颁布算缗令,对工商业者强制征收非常规财产税。结果增加了财政收入,解决了战时的财政危机,也使大工商业主及富豪几乎全部破产。算缗令,首开中央向商人转嫁财政负担之先河,并成为后代王朝的通例。自此,重农抑商制度正式形成。于是,重农抑商的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开始定型化,重农抑商成为各朝各代的基本国策和整个中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经济制度。
民本理念在汉代的理论发展,突出体现为对民本的前提——君“主”(专制)的逻辑确认,在讲民本时无不强化“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思想路径。贾谊系统论证了官僚制下君臣民的关系,对民本思想做了系统论证,同时,敏锐发现了分封诸王造成的“尾大不掉”的制度弊端,提出削弱侯国力量的建议,并被文帝实行。董仲舒的君权神授、天人感应论为大一统的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本体论证明和合法性说明。他的民本思想强调以民随君、以君随天、屈民伸君、屈君伸天。同时,强调了君主责任和“为民”宗旨。汉代统治者是按照“强干(加强君主集权)、弱枝(打击王侯贵族势力)、固本(实行民本措施)”的路径进行政治制度变迁的。沿着这一路径,后世统治者实行了安民生、察民情、济民困、除民怨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并建立了兴修水利、均田减赋、救灾赈济、求谏纳谏、监察弹劾、死刑复核等一系列民本理念的制度化形式。同时,完善官僚制度、加强中央集权成为历代政治制度变迁的基本走势。
以德为本、德主刑辅的文化战略是汉初反思亡秦教训的重大成果。经过道家黄老学派、法家思想、儒家思想在政治战略上的竞争与选择,确立了二条制度变迁路径:第一,由陆贾、贾谊创立的“攻守异术”、逆取顺守的制度变迁路径。在兼并、战争、制乱、进取的状态下,要用法家“法术诈力”;在和平、统一条件下,要行仁政,以德为本。第二,董仲舒融会道法刑名百家后,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强化文化专制的制度变迁路径。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独尊儒术建议不久,就重新启用法家代表桑弘羊,实行法家政治主张。原因在于长达39年对匈奴的战争状态。随着对匈奴战争的结束,盐铁会议之后,独尊儒术开始正式实施,儒学再度成为统治思想,董仲舒开创的“春秋决狱”将儒家思想法律化,开伦理法之先河。而隋唐开科取士,以儒家经典为准,儒家思想真正成了国家意识形态,以德为本成为基本的文化理念。
后世的意识形态制度改革,基本是按照文化(风俗、习惯、教育、法律)道德化、道德政治化和制度化的路径。由于教育文化与政治激励的一体化,知识分子不可能提出类似于西方代表新生产力或商品经济关系的意识形态,大一统的文化专制锁定了文化变迁的路径。中和理念在董仲舒那里变成了宇宙精神,“中者,天下之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春秋繁露·循天道》)。王道三纲所设定的君臣、父子、夫妇、尊卑等级关系是天地之序,各安其位就是中和。 汉代的中和理念强化了内部的专制秩序观和传统的不平等的国际秩序观,国家化的儒学教育使孟子的华夷之辩深入人心,由汉至明的外交史强化了中国与四夷的文明等级秩序,中正夷偏、用夏变异的观念定势锁定了外交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
“一和三本”理念既是可实施的国家战略,又是意识形态的本元结构;相互之间既高度吻合,又与经济基础高度适应,是封建社会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制度精华。“以农为本、重农抑商”的经济国策,极大稳定了封建政治的经济基础,排斥了新的异己的生产关系的形成。“以民为本、君主专制”的政治国策,既防止了封建政治结构固有的“贵族化”倾向,保证了制度效率,又缓解了君民矛盾;同时又与小农经济高度适应,这就保证了政治结构的稳定性。文化上的“以德为本”,既保证了与小农经济相应的伦理型社会结构(家族)的稳定,又保证了政治统治和政治过程的合法性,也保证了文化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和谐性。中和观念打造了对自身文明、政治制度的民族自信和兼容其他文明的开放态度,也排除了任何异质文化在精神、制度方面主导中国的可能。这种以政治、社会稳定为目标,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高度和谐的制度结构,达到了制度均衡,必然产生农业经济条件下的最高制度效率,所以,在中世纪创造了曾遥遥领先的中华文明。
同时,这种与政治结构和经济基础高度和谐的意识形态,又是以儒学为理论基础、以国家强制为后盾、以教育德化为支撑的。六经皆史的儒学经典散发着浓重的传统气息,教化使儒学和意识形态作为知识存量又被置入人们的学习中,使国人认知层面产生了不可逆转的路径依赖,并进入锁定状态。
意识形态的路径依赖,决定了政治制度变迁和经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使制度变迁按照固有的强化集权、重农抑商、强化德治的路径延续,最后将中国封建社会制度锁定在相对的无效率状态。当中国面临资本主义外来文明挑战时,多次与近代科学的传播、工业化失之交臂,失去了主动靠外部力量或外生变量打破路径依赖的良机。原因在于,意识形态路径依赖使中国封建制度具有了极强的保守性和抗变性。从而抑制了从根本上进行制度创新的可能,导致了自宋明以来的中华文明发展日益走向僵滞,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德柯武刚. 史漫非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责任编辑王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