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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与案例中罚没收入上缴国库的表述很多,法条的规制意义自不待言,但其归属于谁确是财产的首要问题。行政法学针对罚没收入的理论概念界定为财政公产,财政公产的归属存在几种学说:行政主体私有说、公所有权说、概括管理权说以及公共信托说,我国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导致财政公产所有权主体不明,但直接将其归于行政主体所有又不利于监督与救济、公益目的的实现。明确财政公产的法律归属有益于进行法律规制,实现财政公产的法治化路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