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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宁河洪水特性、河道自然条件,结合“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要求,以大宁河流经的巫溪县防洪护岸综合工程治理设计为例,针对采取工程措施后仍不能达到防洪标准的城镇,提出了采取非防洪工程措施的设计理念。巫溪县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采取了河道疏浚、卡口切坡、修建护岸挡土墙等工程措施,结合非防洪工程措施,有效改善了城市居民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可为山区中小河流治理设计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