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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我国古代的政治制度,稍懂历史的朋友可能会不假思索地说道:专制主义制度!似乎“专制”这个词语就概括了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全部。这样的结论,虽说不能算错,但也显得有些片面。像在我国春秋时期的郑国、齐国、鲁国、卫国、宋国等一些地处中原区域、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曾经出现过较为短暂的民主性政治萌芽,虽然存在的时间有限,但在几千年前的古代中国,仍不失为历史长河中的亮点。这种民主性政治萌芽应时而生,对当时国家的宏观决策、律法的确立、民众的参政议政和思想文化发展都起到了十分有益的推动作用。
一、春秋时期民主萌芽出现的背景
我们只需要认真分析一下春秋时期的具体情况,便不难发现这种民主萌芽的出现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
1.铁制农具出现,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
社会变革和进步是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春秋时期是中国社会的剧变时期,也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实现突破的时期。这主要表现在:
(1)铁制农具的使用。春秋时期,铁制农具开始出现。所以,较以往相比,铁器的使用,极大提高了农耕效率,人们开始有能力开发原本闲置的荒地和山林,扩大了生产作业面积。铁器时代的到来,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
(2)牛耕的普遍运用。春秋时期,牛作为劳动工具,已开始被应用于犁耕并逐渐推广。考古发现的春秋时期的穿有鼻环的牛尊就说明了这一点。耕犁的出现,使耕作效率大大提高。牛耕的运用,是我国农业技术史上农用动力的一次革命。
(3)水利灌溉也为各国所重视。当时中原地区已普遍用桔槔来灌溉农田。淮河流域著名的水利工程芍陂可以灌溉田地一万多顷。水利工程和农业灌溉工具的应用,大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4)手工业和商业在春秋时期也开始有所发展。比较有代表意义的诸如开始冶铁和使用铁器,煮盐业、酿酒业有较大发展,商业繁荣等。
2.井田制瓦解,土地关系发生根本变化。
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生产力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而生产技术的进步促使奴隶主贵族开辟私田的积极性日益高涨,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有些公田甚至也化为私田。与此同时,公田的耕种则消极怠工,公田荒芜的现象日趋严重。到后来,奴隶主贵族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就变成了封建地主,原来的奴隶转变为封建农民,农民向地主交纳地租。为顺应这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变革,各诸侯国也采取了新的土地政策,最具意义的就是鲁国的“初税亩”——它从律法的角度肯定了土地私有制,是在新的生产力的要求下,对生产关系的一次合理调整。初税亩制度的推广,使原本的井田制土地制度彻底瓦解,各诸侯国的实力增强、地位稳固,其话语权得以提升。
3.分封体制下,诸侯国具有较大的自主性。
西周时期,周天子是国家君王,其管理国家、治理江山主要采用分封制的方法。诸侯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从这些来看,这种等级、君臣关系似乎十分明确,周天子的权威与至高无上的权力似乎无人可比。但实际上,各诸侯国有很大的自主权。他们有大量的物资与人口,可以设立自己的官职,拥有自己的军队与财富。从经济及军事上看,各诸侯国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这种关系说明,当时君臣关系较为宽松,各诸侯国的自治权力比较大,中央集权与专制主义的程度并不很高,初级的民主体制萌芽已有所显现。到了春秋中后期,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原一些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其国君也渐渐放松了对国家的绝对控制,权力逐步下移到了卿大夫与贵族手中。彼时比较著名的卿大夫有郑国的“七穆”罕氏、驷氏、良氏、国氏、游氏、丰氏和印氏,齐国的四大贵族高氏、栾氏、陈氏与鲍氏,鲁国的“三桓”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等。当时这几国诸侯国君的权力与卿大夫们分享,彼此相互牵制、相互依靠。国君处理国家大事时要同卿大夫与贵族们进行协商谈判,卿大夫们有权表达反对意见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此一来,原本实行的分封制逐渐解体,形成了周天子作为名义上的天下君王、各诸侯国相对自治、各诸侯国国君权力在其国内又受制于卿大夫与贵族的政治体制。
综上所述,春秋时期,铁制农具和牛耕的使用,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新的生产关系得以确立;各诸侯国拥有了较以往更大的经济实力、自主权和话语权,周天子、诸侯国君、卿大夫(贵族)之间形成了相互牵制、协商治理、共管国事的早期民主萌芽的局面。
二、春秋时期民主萌芽的积极意义
春秋时期民主萌芽的出现和初级形态,虽然有着先天的不足,也没有广泛传承,但在那个时代仍有着其积极的意义。
1.它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
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新型土地关系产生,促使封建剥削方式出现,地主和农民阶级逐渐形成,使得以井田制为标志的奴隶社会的土地分配制度走向消亡。同时,随着地主阶级的不断发展壮大,他们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求取得政治地位,用地主阶级专政代替奴隶主贵族统治。一些改革家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进行变法活动,确立封建制度,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春秋时期的各国争霸尽管不可避免地对社会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在争霸中没落下去的是旧的奴隶社会制度和奴隶主阶级,日益成长起来的是封建社会的新制度和新兴地主阶级,这体现了历史发展的方向。
2.多阶层的参政议政形式,有利于国家大事决策的相对正确。
国君与卿大夫们共同决策、共主政事、民众议政、监督的执政形式,有利于综合不同阶层的利益和观点,从不同角度寻求相对合理的方案,使得决策能在反复的权衡与斟酌中得以修改与完善,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国君一个人决策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如子产在出任郑国相国后,作为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他对外反对晋、楚等国的霸权政治,捍卫郑国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对内则是将贵族兼并的土地归还于民,提拔才能出众、品行高尚的人,并且用高超的手段抑制豪强势力,维持了六大家族共同执政的传统,达成了六大家族相互制衡的局面。最能体现他民主特点的措施是保留郑国的“乡校”,他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在他的坚持下,“乡校”不仅得以保留,而且发扬光大,成了体现民间声音和言论自由的场所,使得郑国的百姓有权集会并对当时的政事提出建议和监督。如此举措不仅使子产成为中国古代最开明的政治人物之一,也使得当时郑国的民主政治达到顶峰,成了诸侯国中政局最稳定的国家。这就是当时民主政治积极的一面——权力互相牵制,民众可以参政、监督,国家局面平稳,百姓生活较为祥和。 3.律法初步确立,民众利益得到重视。
春秋时期,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促进了新思想的萌发和成长,而各国为增加自身实力,在争霸中占有优势,在本国内进行了改革和变法。在早期,变法最为成功的是齐国。管仲进行了“四民分业”的政治改革,把商人提高到与士、农、工同等重要的社会地位,推行了一系列轻税、免税措施和为外地客商服务的措施,出现了“来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商贾归齐如流水”的局面,使齐国成为当时国力最强的国家。随后楚国在楚文王时期,也制定了《仆区法》。此后晋国、宋国也相继制定了成文法。而到了春秋中后期,各国的变法就更加盛行和普遍了。
在春秋中期,以公元前546年的第二次“弭兵之会”为标志,出现了一个比较和平的时期,战火暂时得以平息,各国将重点转到各自国家的治理和改革上来。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各诸侯国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诸多法律。子产在郑国制定的律法,是我国古代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在当时,卿大夫们为了巩固权力,寻求民众支持,纷纷推行改革。一些卿族采取了讨好百姓的手段,比如鲁国的季氏家族与齐国的陈氏家族,都通过制定惠及百姓的律法和措施,来提高自己的政治威望,甚至不惜与国君为敌。鲁国的季氏就驱逐了当时的君王。我们不妨去参考一下晋国的赵简子与史墨对此事的精彩论述:赵简子问道:“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史墨答道:“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这二人的对话虽然简短,但发人深省:一个国家的国君不守礼节、贪图安逸、奢靡享乐,置江山社稷于不顾,而他手下的臣子贵族却才能出众、勤政爱民、谦恭下士,那么天下百姓自会拥戴臣子、反对君王。这表明当时的统治阶级已经意识到“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证明世袭制度与专制统治并非天道的规律。而民众的利益,遂在这些变法和改革中得以重视。
4.有利于当时思想的繁荣和多元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春秋时期是阶级关系急剧变革的时期。封建地主阶级、平民、农民、手工业者,出于他们的阶级利益,发表了各自不同的政治主张。各种意识形态同时存在,加之民族迁徙和融合,使春秋时期出现了多种思想、多元文化并存的局面,有利于思想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随着春秋时期经济的发展和各诸侯国的强盛,出现了“经济下移”和“政治下移”的趋势,“学术下移”的现象也开始显现,“学在官府”的传统被逐渐打破,这就为私学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到春秋末期,私学进入了初步繁荣的阶段,孔子就是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私学大师。私学的产生,使文化知识传播于民间,私学的自由讲学、自由传授也促进了各学派的形成,拉开了百家争鸣的序幕。
虽然当时的百姓无法拥有像古希腊城邦制国家那样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利,但在当时宏观气氛空前宽松、思想开放与相对自由的条件下,百姓畅所欲言、针砭时弊、彰显观点,促进了思想的解放和共鸣,使得当时的中国思想界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各种学术流派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极大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也正是由于有这一时期的良好基础,才有了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局面。后来秦朝“焚书坑儒”、“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表明统治者在极力禁锢百姓的思想,也就是到那时,春秋时期形成的文化思想高峰偃旗息鼓了。
综上所述,春秋时期,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新型生产关系的产生,封建制度代替了奴隶制度,士大夫、贵族阶层为了他们的利益进行变法和改革,为民众提供了参政、议政的机会,并创造出较为宽松的思想文化环境,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律制的完善和文化的繁荣。当然了,当时的所谓“民主”只限于士大夫、贵族阶层,只是为他们提供了决策、施政的权利,但在客观上这样的民主性政治萌芽毫无疑问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民众的呼声得以重视,民众的利益相对得以保障。而这些,在几千年前的农耕时代是极其宝贵的。
总之,春秋时期民主萌芽的出现仅仅是在当时社会发展的客观环境下,各国求生存过程中衍生出的一种短暂的制度形态而已,无论是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战争纷乱的背景,还是民众的自觉程度,都注定其无法延续下去。即使这样,在漫长的中国历史长河中,其存在本身,在当代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借鉴意义。
(作者是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高二文科二班学生)
一、春秋时期民主萌芽出现的背景
我们只需要认真分析一下春秋时期的具体情况,便不难发现这种民主萌芽的出现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
1.铁制农具出现,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
社会变革和进步是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春秋时期是中国社会的剧变时期,也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实现突破的时期。这主要表现在:
(1)铁制农具的使用。春秋时期,铁制农具开始出现。所以,较以往相比,铁器的使用,极大提高了农耕效率,人们开始有能力开发原本闲置的荒地和山林,扩大了生产作业面积。铁器时代的到来,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
(2)牛耕的普遍运用。春秋时期,牛作为劳动工具,已开始被应用于犁耕并逐渐推广。考古发现的春秋时期的穿有鼻环的牛尊就说明了这一点。耕犁的出现,使耕作效率大大提高。牛耕的运用,是我国农业技术史上农用动力的一次革命。
(3)水利灌溉也为各国所重视。当时中原地区已普遍用桔槔来灌溉农田。淮河流域著名的水利工程芍陂可以灌溉田地一万多顷。水利工程和农业灌溉工具的应用,大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4)手工业和商业在春秋时期也开始有所发展。比较有代表意义的诸如开始冶铁和使用铁器,煮盐业、酿酒业有较大发展,商业繁荣等。
2.井田制瓦解,土地关系发生根本变化。
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生产力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而生产技术的进步促使奴隶主贵族开辟私田的积极性日益高涨,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有些公田甚至也化为私田。与此同时,公田的耕种则消极怠工,公田荒芜的现象日趋严重。到后来,奴隶主贵族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就变成了封建地主,原来的奴隶转变为封建农民,农民向地主交纳地租。为顺应这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变革,各诸侯国也采取了新的土地政策,最具意义的就是鲁国的“初税亩”——它从律法的角度肯定了土地私有制,是在新的生产力的要求下,对生产关系的一次合理调整。初税亩制度的推广,使原本的井田制土地制度彻底瓦解,各诸侯国的实力增强、地位稳固,其话语权得以提升。
3.分封体制下,诸侯国具有较大的自主性。
西周时期,周天子是国家君王,其管理国家、治理江山主要采用分封制的方法。诸侯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从这些来看,这种等级、君臣关系似乎十分明确,周天子的权威与至高无上的权力似乎无人可比。但实际上,各诸侯国有很大的自主权。他们有大量的物资与人口,可以设立自己的官职,拥有自己的军队与财富。从经济及军事上看,各诸侯国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这种关系说明,当时君臣关系较为宽松,各诸侯国的自治权力比较大,中央集权与专制主义的程度并不很高,初级的民主体制萌芽已有所显现。到了春秋中后期,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原一些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其国君也渐渐放松了对国家的绝对控制,权力逐步下移到了卿大夫与贵族手中。彼时比较著名的卿大夫有郑国的“七穆”罕氏、驷氏、良氏、国氏、游氏、丰氏和印氏,齐国的四大贵族高氏、栾氏、陈氏与鲍氏,鲁国的“三桓”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等。当时这几国诸侯国君的权力与卿大夫们分享,彼此相互牵制、相互依靠。国君处理国家大事时要同卿大夫与贵族们进行协商谈判,卿大夫们有权表达反对意见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此一来,原本实行的分封制逐渐解体,形成了周天子作为名义上的天下君王、各诸侯国相对自治、各诸侯国国君权力在其国内又受制于卿大夫与贵族的政治体制。
综上所述,春秋时期,铁制农具和牛耕的使用,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新的生产关系得以确立;各诸侯国拥有了较以往更大的经济实力、自主权和话语权,周天子、诸侯国君、卿大夫(贵族)之间形成了相互牵制、协商治理、共管国事的早期民主萌芽的局面。
二、春秋时期民主萌芽的积极意义
春秋时期民主萌芽的出现和初级形态,虽然有着先天的不足,也没有广泛传承,但在那个时代仍有着其积极的意义。
1.它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
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新型土地关系产生,促使封建剥削方式出现,地主和农民阶级逐渐形成,使得以井田制为标志的奴隶社会的土地分配制度走向消亡。同时,随着地主阶级的不断发展壮大,他们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求取得政治地位,用地主阶级专政代替奴隶主贵族统治。一些改革家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进行变法活动,确立封建制度,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春秋时期的各国争霸尽管不可避免地对社会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在争霸中没落下去的是旧的奴隶社会制度和奴隶主阶级,日益成长起来的是封建社会的新制度和新兴地主阶级,这体现了历史发展的方向。
2.多阶层的参政议政形式,有利于国家大事决策的相对正确。
国君与卿大夫们共同决策、共主政事、民众议政、监督的执政形式,有利于综合不同阶层的利益和观点,从不同角度寻求相对合理的方案,使得决策能在反复的权衡与斟酌中得以修改与完善,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国君一个人决策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如子产在出任郑国相国后,作为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他对外反对晋、楚等国的霸权政治,捍卫郑国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对内则是将贵族兼并的土地归还于民,提拔才能出众、品行高尚的人,并且用高超的手段抑制豪强势力,维持了六大家族共同执政的传统,达成了六大家族相互制衡的局面。最能体现他民主特点的措施是保留郑国的“乡校”,他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在他的坚持下,“乡校”不仅得以保留,而且发扬光大,成了体现民间声音和言论自由的场所,使得郑国的百姓有权集会并对当时的政事提出建议和监督。如此举措不仅使子产成为中国古代最开明的政治人物之一,也使得当时郑国的民主政治达到顶峰,成了诸侯国中政局最稳定的国家。这就是当时民主政治积极的一面——权力互相牵制,民众可以参政、监督,国家局面平稳,百姓生活较为祥和。 3.律法初步确立,民众利益得到重视。
春秋时期,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促进了新思想的萌发和成长,而各国为增加自身实力,在争霸中占有优势,在本国内进行了改革和变法。在早期,变法最为成功的是齐国。管仲进行了“四民分业”的政治改革,把商人提高到与士、农、工同等重要的社会地位,推行了一系列轻税、免税措施和为外地客商服务的措施,出现了“来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商贾归齐如流水”的局面,使齐国成为当时国力最强的国家。随后楚国在楚文王时期,也制定了《仆区法》。此后晋国、宋国也相继制定了成文法。而到了春秋中后期,各国的变法就更加盛行和普遍了。
在春秋中期,以公元前546年的第二次“弭兵之会”为标志,出现了一个比较和平的时期,战火暂时得以平息,各国将重点转到各自国家的治理和改革上来。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各诸侯国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诸多法律。子产在郑国制定的律法,是我国古代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在当时,卿大夫们为了巩固权力,寻求民众支持,纷纷推行改革。一些卿族采取了讨好百姓的手段,比如鲁国的季氏家族与齐国的陈氏家族,都通过制定惠及百姓的律法和措施,来提高自己的政治威望,甚至不惜与国君为敌。鲁国的季氏就驱逐了当时的君王。我们不妨去参考一下晋国的赵简子与史墨对此事的精彩论述:赵简子问道:“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史墨答道:“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这二人的对话虽然简短,但发人深省:一个国家的国君不守礼节、贪图安逸、奢靡享乐,置江山社稷于不顾,而他手下的臣子贵族却才能出众、勤政爱民、谦恭下士,那么天下百姓自会拥戴臣子、反对君王。这表明当时的统治阶级已经意识到“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证明世袭制度与专制统治并非天道的规律。而民众的利益,遂在这些变法和改革中得以重视。
4.有利于当时思想的繁荣和多元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春秋时期是阶级关系急剧变革的时期。封建地主阶级、平民、农民、手工业者,出于他们的阶级利益,发表了各自不同的政治主张。各种意识形态同时存在,加之民族迁徙和融合,使春秋时期出现了多种思想、多元文化并存的局面,有利于思想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随着春秋时期经济的发展和各诸侯国的强盛,出现了“经济下移”和“政治下移”的趋势,“学术下移”的现象也开始显现,“学在官府”的传统被逐渐打破,这就为私学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到春秋末期,私学进入了初步繁荣的阶段,孔子就是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私学大师。私学的产生,使文化知识传播于民间,私学的自由讲学、自由传授也促进了各学派的形成,拉开了百家争鸣的序幕。
虽然当时的百姓无法拥有像古希腊城邦制国家那样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利,但在当时宏观气氛空前宽松、思想开放与相对自由的条件下,百姓畅所欲言、针砭时弊、彰显观点,促进了思想的解放和共鸣,使得当时的中国思想界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各种学术流派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极大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也正是由于有这一时期的良好基础,才有了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局面。后来秦朝“焚书坑儒”、“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表明统治者在极力禁锢百姓的思想,也就是到那时,春秋时期形成的文化思想高峰偃旗息鼓了。
综上所述,春秋时期,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新型生产关系的产生,封建制度代替了奴隶制度,士大夫、贵族阶层为了他们的利益进行变法和改革,为民众提供了参政、议政的机会,并创造出较为宽松的思想文化环境,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律制的完善和文化的繁荣。当然了,当时的所谓“民主”只限于士大夫、贵族阶层,只是为他们提供了决策、施政的权利,但在客观上这样的民主性政治萌芽毫无疑问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民众的呼声得以重视,民众的利益相对得以保障。而这些,在几千年前的农耕时代是极其宝贵的。
总之,春秋时期民主萌芽的出现仅仅是在当时社会发展的客观环境下,各国求生存过程中衍生出的一种短暂的制度形态而已,无论是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战争纷乱的背景,还是民众的自觉程度,都注定其无法延续下去。即使这样,在漫长的中国历史长河中,其存在本身,在当代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借鉴意义。
(作者是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高二文科二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