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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皓的诗歌语言浅切、平淡、日常化,在审美直觉中不会给人以震惊和艳羡,但在体味之后产生的感觉,如陈年老酒,回味绵长。
生活即是诗。建立在日常生活的基础之上的,富有日常气息的诗无疑是大众喜闻乐见的。在大众文化席卷一切的今天,诗早已不是高山仰止的对象,已经彻底变成丰富和提高人们生活趣味的一种日常审美现象。生活场景、日常行为进入诗歌,从整体上讲,传统诗歌的固有属性减弱,质朴中生活色彩加重。现代诗歌有日常语言叙述的简明、直接、不讲含蓄相的特点,但李皓的诗歌并不是任意而为的,他注意到了声音抑扬顿挫以及语义落差的特点,能够在日常生活与内心感觉之间找到平衡点。诗人李皓一方面努力使诗歌回到生活本身,另一方面又使诗歌具有哲理性思辨色彩。
钟嵘在《诗品序》中讲:“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行诸舞咏。”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的喜怒哀乐皆可以用诗歌抒发。
李皓在《青杏吟》中写道:“在没有成熟之前/青杏更像一片圆圆的叶子/就像山间的清泉/经过石头的时候/更像石头/自由自在的山风/带来清晨山鸡的鸣叫/当青杏成为红杏/最初的叶子/就成了高高的围墙/比树还高的叶子/高不过一颗欲滴的红/你要赶在青杏时节/去山里走一走/因为此时/叶子和果实还可以/混为一谈/而青杏和红杏/还互不相认。”
绿叶与青杏的意象,在诗人的瞬间审美观照下,直观为清泉流过石头,洁净、清纯,自然和谐融为一体。
李皓诗歌的音节有跌宕,思想有跨度,诗意遒劲内敛、充满张力,读者阅读在语言缝隙中有思考的余地。《惊蛰》:“这只思念的虫子/又忍不住爬了出来/春风春雨都不是诱饵/你的音容笑貌/撬开记忆的坚冰/每一滴忘情水/都是眼泪的种子/并非每一个疮疤/都来自疼痛/揭开冬天败象丛生的孽障/那蠢蠢欲动的/不再是肉身/是万劫不复的美。”艺术就是为情感找到恰当的形式,内在情感与日常语言的契合与一以貫之是李皓的诗歌特色。诗人目见耳闻、切身感受农村生活的日常现象,内心情感在字里行间得以生动呈现,诗的哲理意蕴与美学原则和谐统一。
当代诗歌的审美意识、语言形式、情感表现都产生新的范式。诗在任何时代都是文化的灵魂,是民族情感的浓缩。描绘乡土、书写故园是古往今来诗人永恒的主题,思乡之情更是永恒的心理现象。现代社会,乡土中国已经被现代中国代替,乡土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实际生活中的梦想进入城市,在城市中产生乡土情结,依然是很多人的情感依托。
李皓的诗有一种品格,那就是立意根植乡村,用淳朴流畅的语言,营造了高于现实的情景。《落叶》中的人,将日常化活动的意象化为凋零的枯叶。离乡的人就像是落叶,落叶从发芽、生长到凋零的回环往复的循环,正是一代代人的宿命。“人生一世,你的舞蹈/不比一枚落叶更加轻盈/把喘息留在枝头/把叹息伸进泥土/一切都是命运使然。就像记忆中/那枚红枫曾经狠狠将我绊倒/而我只能别过身去,被秋风/掀起来,又轻轻放下。”
李皓的诗平淡而深刻,如他的《秋雨黄昏》:“这一滴,又一滴令人心悸的/方块儿雨,来得比一枚落叶/轻盈,比一道闪电的眼神/迅疾/我把秋雨视为季节改变的借口/窗棂的敲打,是在探听虚实/只有误会的云彩能生出/虚伪的寒凉/你一遍遍重复着所谓经验之谈/而黄昏,早已把秋风掩盖得/只剩下一声紧似一声的/叹息/一滴雨能证实什么?一滴雨/捱到明天也不一定是朝露/一滴露水看尽人生繁华……”
这首诗,将秋雨的冷寂和季节的循环相互映衬,用代表纯洁的露珠和代表坚强的石头来表达改善环境的勇气。“梧桐更兼细雨”,“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的互文产生的意境,在诗中有了全新的诠释。
阅读李皓的诗,我们能够感觉到他一直赶路。行色匆匆,身心疲乏,在诗情觉醒中常有生活气息和人生体验的结合。在平常生活中,诗人用平常的眼睛看出不平常的生命意识。田野里的童年,城市里的生活,他用诗安顿和还原自己的向往,乡野无意识的不合时宜与城市理性达成诗意的唤醒的一致。
李皓丰富的阅历和思想的厚度使他的诗浑厚、沉稳、质朴,充盈着对生活的敬畏,对世道人心的拷问,对名山大川的仰慕,对人间万物的爱慕。李皓敏锐细微的观察力,给日常生活细节赋予了更高的理性的考量,加之他有一颗顽强的心灵,在城市、在乡村,他的诗渗透生活的本质力量并使之对象化,理性探视生活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以“旁敲侧击”实现秘响旁通。
工业社会的大众文化流行以来,诗歌从抒情方式到表现技巧再到反映现实生活的深度和广度,都与传统诗歌有很大的差别。但是,诗歌之所以是诗歌,自有它的独特属性。现代诗歌作为一种文学样式语言,要有独特的表现力,呈现出一个审美想象世界,进而传达出完整的意义。
朱光潜先生说,诗是有音律的文学。诗歌是人格的焕发,充实而又完美的诗是人格涵养的自然结晶,是人的至性至情,其内涵是理智渗透情感所生的智慧,即是物我两契的天机。李皓的诗歌错落有致,是现实生活经验与心灵世界的完美契合。
一
生活即是诗。建立在日常生活的基础之上的,富有日常气息的诗无疑是大众喜闻乐见的。在大众文化席卷一切的今天,诗早已不是高山仰止的对象,已经彻底变成丰富和提高人们生活趣味的一种日常审美现象。生活场景、日常行为进入诗歌,从整体上讲,传统诗歌的固有属性减弱,质朴中生活色彩加重。现代诗歌有日常语言叙述的简明、直接、不讲含蓄相的特点,但李皓的诗歌并不是任意而为的,他注意到了声音抑扬顿挫以及语义落差的特点,能够在日常生活与内心感觉之间找到平衡点。诗人李皓一方面努力使诗歌回到生活本身,另一方面又使诗歌具有哲理性思辨色彩。
钟嵘在《诗品序》中讲:“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行诸舞咏。”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的喜怒哀乐皆可以用诗歌抒发。
李皓在《青杏吟》中写道:“在没有成熟之前/青杏更像一片圆圆的叶子/就像山间的清泉/经过石头的时候/更像石头/自由自在的山风/带来清晨山鸡的鸣叫/当青杏成为红杏/最初的叶子/就成了高高的围墙/比树还高的叶子/高不过一颗欲滴的红/你要赶在青杏时节/去山里走一走/因为此时/叶子和果实还可以/混为一谈/而青杏和红杏/还互不相认。”
绿叶与青杏的意象,在诗人的瞬间审美观照下,直观为清泉流过石头,洁净、清纯,自然和谐融为一体。
二
李皓诗歌的音节有跌宕,思想有跨度,诗意遒劲内敛、充满张力,读者阅读在语言缝隙中有思考的余地。《惊蛰》:“这只思念的虫子/又忍不住爬了出来/春风春雨都不是诱饵/你的音容笑貌/撬开记忆的坚冰/每一滴忘情水/都是眼泪的种子/并非每一个疮疤/都来自疼痛/揭开冬天败象丛生的孽障/那蠢蠢欲动的/不再是肉身/是万劫不复的美。”艺术就是为情感找到恰当的形式,内在情感与日常语言的契合与一以貫之是李皓的诗歌特色。诗人目见耳闻、切身感受农村生活的日常现象,内心情感在字里行间得以生动呈现,诗的哲理意蕴与美学原则和谐统一。
当代诗歌的审美意识、语言形式、情感表现都产生新的范式。诗在任何时代都是文化的灵魂,是民族情感的浓缩。描绘乡土、书写故园是古往今来诗人永恒的主题,思乡之情更是永恒的心理现象。现代社会,乡土中国已经被现代中国代替,乡土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实际生活中的梦想进入城市,在城市中产生乡土情结,依然是很多人的情感依托。
李皓的诗有一种品格,那就是立意根植乡村,用淳朴流畅的语言,营造了高于现实的情景。《落叶》中的人,将日常化活动的意象化为凋零的枯叶。离乡的人就像是落叶,落叶从发芽、生长到凋零的回环往复的循环,正是一代代人的宿命。“人生一世,你的舞蹈/不比一枚落叶更加轻盈/把喘息留在枝头/把叹息伸进泥土/一切都是命运使然。就像记忆中/那枚红枫曾经狠狠将我绊倒/而我只能别过身去,被秋风/掀起来,又轻轻放下。”
李皓的诗平淡而深刻,如他的《秋雨黄昏》:“这一滴,又一滴令人心悸的/方块儿雨,来得比一枚落叶/轻盈,比一道闪电的眼神/迅疾/我把秋雨视为季节改变的借口/窗棂的敲打,是在探听虚实/只有误会的云彩能生出/虚伪的寒凉/你一遍遍重复着所谓经验之谈/而黄昏,早已把秋风掩盖得/只剩下一声紧似一声的/叹息/一滴雨能证实什么?一滴雨/捱到明天也不一定是朝露/一滴露水看尽人生繁华……”
这首诗,将秋雨的冷寂和季节的循环相互映衬,用代表纯洁的露珠和代表坚强的石头来表达改善环境的勇气。“梧桐更兼细雨”,“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的互文产生的意境,在诗中有了全新的诠释。
阅读李皓的诗,我们能够感觉到他一直赶路。行色匆匆,身心疲乏,在诗情觉醒中常有生活气息和人生体验的结合。在平常生活中,诗人用平常的眼睛看出不平常的生命意识。田野里的童年,城市里的生活,他用诗安顿和还原自己的向往,乡野无意识的不合时宜与城市理性达成诗意的唤醒的一致。
三
李皓丰富的阅历和思想的厚度使他的诗浑厚、沉稳、质朴,充盈着对生活的敬畏,对世道人心的拷问,对名山大川的仰慕,对人间万物的爱慕。李皓敏锐细微的观察力,给日常生活细节赋予了更高的理性的考量,加之他有一颗顽强的心灵,在城市、在乡村,他的诗渗透生活的本质力量并使之对象化,理性探视生活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以“旁敲侧击”实现秘响旁通。
工业社会的大众文化流行以来,诗歌从抒情方式到表现技巧再到反映现实生活的深度和广度,都与传统诗歌有很大的差别。但是,诗歌之所以是诗歌,自有它的独特属性。现代诗歌作为一种文学样式语言,要有独特的表现力,呈现出一个审美想象世界,进而传达出完整的意义。
朱光潜先生说,诗是有音律的文学。诗歌是人格的焕发,充实而又完美的诗是人格涵养的自然结晶,是人的至性至情,其内涵是理智渗透情感所生的智慧,即是物我两契的天机。李皓的诗歌错落有致,是现实生活经验与心灵世界的完美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