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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生创业教育是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各国高等教育发展所要面对的难题之·。本文考察英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创业教育体系的发展状况,分析发达国家开展创业教育的主要政策,指出政府良好的创业教育政策环境,高校完善的创业教育教学体系,创业教育注重实践性,创业教育过程全社会参与,是发达国家创业教育成功的主要经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国应在创业理念、政府政策及高等教育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发达国家;创业教育;创业精神;大学生就业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创业和创业教育成为各国政界和教育界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创新成为经济的推动力,世界范围内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形成燎原之势,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德国等纷纷将创业教育作为培养未来富有挑战性人才的战略,积极部署高等教育的实施计划。研究发达国家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对我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的背景
创业教育,也被称为“企业家精神教育”或“创业精神教育”,是指进行创办企业所需要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及其相应实践活动的教育,它是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一种新的教育理念。世界各国为了解决失业积极促进就业,大力发展创业教育,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教育制度纷纷建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有资料显示,1983年2月,英国有13,5%的劳动力失业,其中,失业青年占45%~65%,政府在推进大规模的再就业培训项目时强调自我雇佣的创业培训,培训中不但强调传授职业知识,而且培养创业意识,开发创业能力。在大企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成为岗位的主要提供者,创业者的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英国政府认识到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的根本途径,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教育制度改革的法规制度,要求高等教育要顺应社会经济的形势进行改革。
世界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创业型就业是美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美国就业政策成功的核心。他分析了1965~1984年间美国的就业结构,发现就业机会都是中小企业创造的,并且都是创业型和创新型企业创造的。自1990年以来,美国每年都有100多万个新公司成立,即平均250个美国公民就有一家新公司,美国表现最优秀的股市专家和高新技术企业主中有86%接受过创业教育。由于美国就业市场的动摇不定,传统职业就业机会减少,被雇佣、解雇、失业现象在美国司空见惯,这种状况使每个人都有失业和再就业的可能,美国政府认为创业教育能有效解决人们的失业问题。
早在1969年,德国就颁布了《就业促进法》,目的是要保持较高的就业水平,不断改善就业结构,以消除失业对国民经济及个人利益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青年就业创业问题不同程度地困绕着德国,德国紧密结合国情与实际,针对青年就业创业,已经形成了以《就业促进法》为核心的一系列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法律体系,涉及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劳动市场、失业保险等,构建起完善的就业创业体系。同时,德国注重中小企业的发展,占德国企业总数99.7%的338万家中小企业营业税占整个德国企业界的99.3%,提供了约70%的就业机会和82%的培训机会,德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创业促进体系。新创业企业和创新企业是德国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已经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动力。
2007年,日本内阁通过《创新25战略》,提出到2025年,通过创新把日本建成安全放心的、丰富多彩的、开放的社会。川同时,日本政府认为,要充分发挥个人能力,通过科技和服务创造新的价值,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在《创新25战略》的框架下,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特别是作为培养和训练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创业精神的创业教育,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
在澳大利亚,小企业占全国所有企业的96%,因此澳大利亚创业教育的重点也集中在小企业的创业教育上。澳大利亚教育委员会认为,创业教育是一种直接指向培养年轻人能力、技巧和革新性、创造性、开创性等个性品质的教育,它不仅能够帮助年轻人成功地把握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机会,还能帮助年轻人为自己工作。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的主要政策
1.政府良好的创业教育政策环境
英国政府在1987年发起“高等教育创业”计划,这是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开端。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高校的创业教育开始从商学院扩展到其他学院,政府明确提出创业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激发创业、鼓励创新和奖励成功的文化。为此,英国政府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例如,英国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以方便公司设立、降低运营成本等。此外,英国政府通过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发展债券式的创业启动金以及后来启动的高等教育创新基金等措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充足的启动资金。为了保障这些措施能够合理有序地开展下去,英国政府于1999在贸工部的科学创业挑战基金赞助下成立了英国科学创业中心来管理和实施创业教育。2004年,英国政府成立了全国大学生创业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高校、地区以及当地商业支持伙伴之间加强联系,鼓励大学在学科课程中加强创业技能的培养,向决策部门提供影响大学生创业关键因素的信息,开展创业理论研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使得英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形成了一个完整高效的实践系统,将理论跟实际有效地结合了起来。
美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扶持大学生的自主创业,并且着力解决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来源问题。1958年美国国会通过小企业投资法案,小企业可以向美国政府的小企业管理署贷到相当于自身企业资产三倍的款项,并且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和低息贷款等方面的扶持。1978年,美国政府通过减税法案,将资本收益税从49.5%降至28%,1981年又将资本收益税从28%降至20%。此外,美国政府还专门设立了国家创业教学基金,同其他社会机构一起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各种创业服务和信息方面的咨询。通过这些很实用的政策,美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一直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
德国政府为了构建良好的创业教育环境,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一种连续性的长远战略,构筑起比较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首先,德国政府设有联邦卡特尔局和国家托拉斯局,禁止大企业的合并和中小企业的兼并,检查监督大企业是否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采取压价或提价等不正当手段打击限制中小企业。其次,德国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的行为提供了基本规范,创造了广阔的法律空间。1974年以后,德国各州根据自主立法权相继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增加就业法》等,不仅规范了中小企业产业竞争的新秩序,而且通过对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等财税支持政策,为青年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例如, 在1998年实施的德国联邦政府的税收改革中,将中小企业的所得税从1998年的25.9%逐步降低到2005年的15%,同时基本免税额从1998年的6332欧元提高到2005年的7664欧元。
日本在国内各都、道、府、县设置了大量的职业培训机构,如“高级职业能力开发促进中心”、“职业能力开发综合大学”等。日本通产省提供经费设立中小企业大学校,以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为对象进行培训,国家、地方政府、中小企业联合设立的高等技术研究所,采取不脱产的形式培训在职人员。对于日本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日本政府在2000年的教育改革国民会议上强调创业教育应培养学生的创业家精神。日本的经济产业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将创业教育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日本政府又推出与简化了新公司申请程序和广泛的资金援助方面的相关政策,为大学创业教育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在整个创业教育体系中扮演着指导者的角色。
在澳大利亚,政府在各个地区都设有小企业中心和培训中心,澳大利亚还积极配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参与发展亚太地区中小企业创业教育的国际合作项目,澳大利亚小企业创业教育是很成功的。
2.高校完善的创业教育教学体系
英国的创业教育按照层次和知识体系的不同可分为“启蒙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三个阶段。启蒙教育主要是对广大学生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通识教育是将创业知识融合到英国高等教育的各学科领域,专业教育是分别在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开展创业专业的学历教育。高校定期地对公司职员提供创业教育培训,实现了创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良好结合。对于英国大学里的创业培训的师资队伍来说,培训教师绝大多数都有实际管理经验,创立过自己的企业,有足够的实践操作经验,采用小组互动的教学方式,紧密联系实际,使学生能够真实地融入到创业的环境中。
美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目标是为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服务,其创业教育已经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高校设有创业学专业,并可以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为了保障创业教育的有效进行,美国高校配备了充足、雄厚的创业教育师资力量,教师大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美国高校也十分注重吸收创业风险投资家、实业家、创业家和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等既有创业经验又有一定学术背景的资深人士定期走入高校课堂,对大学生传授创业经营经验,并参与大学生创业教育项目。
德国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较快。德国一直以来把青年就业项目的实施以及就业前的培训作为一种社会义务,这是德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各种制度安排的核心所在。德国提出“高校要成为创业者的熔炉”的主张,创业教育发展的目标是每年要有20%~30%的毕业生有能力自主创业。在德国,从中小学到大学,再到企业,各个层面均有人在传授创业知识。
3.创业教育注重实践性
英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除了有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外,在教育方式上采用的是规范的“三层次”教学法,并且开始重视制度化的工作网络建设。英国政府还特别关注相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目标明确性和政策的相对公平性,其相对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地区间的平衡和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的平衡上,通过政策上的优惠解决这两部分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英国政府在实施各项措施过程中,积极提倡多方参与,以此带动创业教育的发展。
德国的创业教育在实际操作中常常采用双轨制职业教学制度,德国约有60%的青少年在中学毕业后接受双轨制职业教育,每周有三至四天在企业中接受实践教育,一到两天在职业学校进行专业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年到三年半。双轨制教育十分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由学校和企业分工协作分别制定双轨制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工厂的学徒工,而职业学校的教学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的。
美国高校创业教育在高校内部开展大量创业活动,注重通过模仿使学生获得创新创业的感性体验,创业教育体系与社会建立了广泛的外部联系网络,包括各种孵化器和科技园、风险投资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资质评定机构、小企业开发中心、创业者校友联合会、创业者协会等等,形成了一个高校、社区企业良性互动式发展的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有效地开发和整合了社会各类创业资源,企业乐于接纳学生到企业中开展项目研究,二者互利互助,促进了创业教育的发展。
4.在创业教育过程中全社会都参与
在英国有很多的智能库和非政府组织十分重视高等教育机构培养创业精神,鼓励其他社会组织与高校通力合作来培养未来的国家企业家,其中企业对大学生创业支持最大。作为最主要的经济组织之一的企业,都积极参与支持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咨询、资金赞助和实习机会。商业组织,如英国商业议会、小企业联盟和全国创业联盟等都发挥了他们的实际作用,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办企业动员了全社会的资源。
德国经过自身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大量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在高校创业教育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突出,逐步形成了纵横交错的青年就业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很多的德国社团都举办各种针对青年的创业指导活动,比如提供免费的咨询,建立创业信息网站,为创业者把握方向提供帮助,通过对大学生的培训和吸纳,能够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计划。
美国的创业教育在社会中最受关注,创业教育也得到了一部分社会机构的资金资助,这些社会机构提供一定的经费来赞助一系列与大学生创业有关的活动和计划,例如创业竞赛、开发创业课程等,为美国创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保障。
三、促进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我国开展创业教育起步较晚,高校在创业教育发展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大学生创业比例一直处于很低的水平,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比例一般占到20%~30%。积极学习国外的丰富经验,发展我国的高校创业教育已经刻不容缓。
1.转变思想观念,变就业为创业
我国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思维是被动的,对于创业问题,没有充分的认识和考虑,这样的思维模式不利于创业教育在我国的开展。所以,要使所有大学生的意识里都有创业观念,使他们意识到创业的重要性,是一项长期的教育任务。转变大学生的传统思维模式,变被动就业为主动创业,为创业教育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政府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加强有关创业教育的立法工作,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并且符合实际国情的法律体系,为大学生的创业教育提供法律上的保障。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扶持和资助等优惠政策,吸引并鼓励大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创业教育的实践活动中。同时,号召企业和社会各类团体积极地加入到创业教育的活动中,对表现突出有贡献的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作为创业教育的主导,应当加强引导和提供信息服务,为高校创业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3.高等学校的教育理念要更新
在学校教育上,要改变过去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投身到实际的创业活动中,让广大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独立自主地去发掘创业教育的全新理念,使他们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对学习到的创业理论知识有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从而彻底转变教育理念。对于创业教育的受益主体,大学生自己对创业教育要有正确的认识,并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对相关知识要系统学习、充分理解,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使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去面对在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加强社会、学校、政府三方面的合作
我国创业教育健康发展离不开高校、社会和政府三方的密切合作,三方须共同对大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有效的帮助。其中高校应是基础,承担起对学生进行合理创业教育的责任,使大学生创业在起步阶段就能拥有良好的创业知识和创业素质。政府应因势利导,努力为大学生提供各种所需的政策支持和信息,必要时要为大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资金上的扶持。社会是大学生创业的必要补充,承担着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和氛围的责任,重视并应用大学生创业的成果。三方应紧密结合,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体化的服务,成为大学生创业的坚强后盾。
关键词:发达国家;创业教育;创业精神;大学生就业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创业和创业教育成为各国政界和教育界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创新成为经济的推动力,世界范围内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形成燎原之势,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德国等纷纷将创业教育作为培养未来富有挑战性人才的战略,积极部署高等教育的实施计划。研究发达国家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对我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的背景
创业教育,也被称为“企业家精神教育”或“创业精神教育”,是指进行创办企业所需要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及其相应实践活动的教育,它是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一种新的教育理念。世界各国为了解决失业积极促进就业,大力发展创业教育,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教育制度纷纷建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有资料显示,1983年2月,英国有13,5%的劳动力失业,其中,失业青年占45%~65%,政府在推进大规模的再就业培训项目时强调自我雇佣的创业培训,培训中不但强调传授职业知识,而且培养创业意识,开发创业能力。在大企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成为岗位的主要提供者,创业者的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英国政府认识到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的根本途径,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教育制度改革的法规制度,要求高等教育要顺应社会经济的形势进行改革。
世界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创业型就业是美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美国就业政策成功的核心。他分析了1965~1984年间美国的就业结构,发现就业机会都是中小企业创造的,并且都是创业型和创新型企业创造的。自1990年以来,美国每年都有100多万个新公司成立,即平均250个美国公民就有一家新公司,美国表现最优秀的股市专家和高新技术企业主中有86%接受过创业教育。由于美国就业市场的动摇不定,传统职业就业机会减少,被雇佣、解雇、失业现象在美国司空见惯,这种状况使每个人都有失业和再就业的可能,美国政府认为创业教育能有效解决人们的失业问题。
早在1969年,德国就颁布了《就业促进法》,目的是要保持较高的就业水平,不断改善就业结构,以消除失业对国民经济及个人利益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青年就业创业问题不同程度地困绕着德国,德国紧密结合国情与实际,针对青年就业创业,已经形成了以《就业促进法》为核心的一系列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法律体系,涉及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劳动市场、失业保险等,构建起完善的就业创业体系。同时,德国注重中小企业的发展,占德国企业总数99.7%的338万家中小企业营业税占整个德国企业界的99.3%,提供了约70%的就业机会和82%的培训机会,德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创业促进体系。新创业企业和创新企业是德国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已经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动力。
2007年,日本内阁通过《创新25战略》,提出到2025年,通过创新把日本建成安全放心的、丰富多彩的、开放的社会。川同时,日本政府认为,要充分发挥个人能力,通过科技和服务创造新的价值,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在《创新25战略》的框架下,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特别是作为培养和训练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创业精神的创业教育,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
在澳大利亚,小企业占全国所有企业的96%,因此澳大利亚创业教育的重点也集中在小企业的创业教育上。澳大利亚教育委员会认为,创业教育是一种直接指向培养年轻人能力、技巧和革新性、创造性、开创性等个性品质的教育,它不仅能够帮助年轻人成功地把握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机会,还能帮助年轻人为自己工作。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的主要政策
1.政府良好的创业教育政策环境
英国政府在1987年发起“高等教育创业”计划,这是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开端。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高校的创业教育开始从商学院扩展到其他学院,政府明确提出创业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激发创业、鼓励创新和奖励成功的文化。为此,英国政府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例如,英国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以方便公司设立、降低运营成本等。此外,英国政府通过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发展债券式的创业启动金以及后来启动的高等教育创新基金等措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充足的启动资金。为了保障这些措施能够合理有序地开展下去,英国政府于1999在贸工部的科学创业挑战基金赞助下成立了英国科学创业中心来管理和实施创业教育。2004年,英国政府成立了全国大学生创业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高校、地区以及当地商业支持伙伴之间加强联系,鼓励大学在学科课程中加强创业技能的培养,向决策部门提供影响大学生创业关键因素的信息,开展创业理论研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使得英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形成了一个完整高效的实践系统,将理论跟实际有效地结合了起来。
美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扶持大学生的自主创业,并且着力解决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来源问题。1958年美国国会通过小企业投资法案,小企业可以向美国政府的小企业管理署贷到相当于自身企业资产三倍的款项,并且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和低息贷款等方面的扶持。1978年,美国政府通过减税法案,将资本收益税从49.5%降至28%,1981年又将资本收益税从28%降至20%。此外,美国政府还专门设立了国家创业教学基金,同其他社会机构一起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各种创业服务和信息方面的咨询。通过这些很实用的政策,美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一直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
德国政府为了构建良好的创业教育环境,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一种连续性的长远战略,构筑起比较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首先,德国政府设有联邦卡特尔局和国家托拉斯局,禁止大企业的合并和中小企业的兼并,检查监督大企业是否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采取压价或提价等不正当手段打击限制中小企业。其次,德国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的行为提供了基本规范,创造了广阔的法律空间。1974年以后,德国各州根据自主立法权相继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增加就业法》等,不仅规范了中小企业产业竞争的新秩序,而且通过对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等财税支持政策,为青年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例如, 在1998年实施的德国联邦政府的税收改革中,将中小企业的所得税从1998年的25.9%逐步降低到2005年的15%,同时基本免税额从1998年的6332欧元提高到2005年的7664欧元。
日本在国内各都、道、府、县设置了大量的职业培训机构,如“高级职业能力开发促进中心”、“职业能力开发综合大学”等。日本通产省提供经费设立中小企业大学校,以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为对象进行培训,国家、地方政府、中小企业联合设立的高等技术研究所,采取不脱产的形式培训在职人员。对于日本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日本政府在2000年的教育改革国民会议上强调创业教育应培养学生的创业家精神。日本的经济产业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将创业教育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日本政府又推出与简化了新公司申请程序和广泛的资金援助方面的相关政策,为大学创业教育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在整个创业教育体系中扮演着指导者的角色。
在澳大利亚,政府在各个地区都设有小企业中心和培训中心,澳大利亚还积极配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参与发展亚太地区中小企业创业教育的国际合作项目,澳大利亚小企业创业教育是很成功的。
2.高校完善的创业教育教学体系
英国的创业教育按照层次和知识体系的不同可分为“启蒙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三个阶段。启蒙教育主要是对广大学生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通识教育是将创业知识融合到英国高等教育的各学科领域,专业教育是分别在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开展创业专业的学历教育。高校定期地对公司职员提供创业教育培训,实现了创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良好结合。对于英国大学里的创业培训的师资队伍来说,培训教师绝大多数都有实际管理经验,创立过自己的企业,有足够的实践操作经验,采用小组互动的教学方式,紧密联系实际,使学生能够真实地融入到创业的环境中。
美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目标是为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服务,其创业教育已经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高校设有创业学专业,并可以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为了保障创业教育的有效进行,美国高校配备了充足、雄厚的创业教育师资力量,教师大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美国高校也十分注重吸收创业风险投资家、实业家、创业家和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等既有创业经验又有一定学术背景的资深人士定期走入高校课堂,对大学生传授创业经营经验,并参与大学生创业教育项目。
德国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较快。德国一直以来把青年就业项目的实施以及就业前的培训作为一种社会义务,这是德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各种制度安排的核心所在。德国提出“高校要成为创业者的熔炉”的主张,创业教育发展的目标是每年要有20%~30%的毕业生有能力自主创业。在德国,从中小学到大学,再到企业,各个层面均有人在传授创业知识。
3.创业教育注重实践性
英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除了有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外,在教育方式上采用的是规范的“三层次”教学法,并且开始重视制度化的工作网络建设。英国政府还特别关注相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目标明确性和政策的相对公平性,其相对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地区间的平衡和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的平衡上,通过政策上的优惠解决这两部分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英国政府在实施各项措施过程中,积极提倡多方参与,以此带动创业教育的发展。
德国的创业教育在实际操作中常常采用双轨制职业教学制度,德国约有60%的青少年在中学毕业后接受双轨制职业教育,每周有三至四天在企业中接受实践教育,一到两天在职业学校进行专业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年到三年半。双轨制教育十分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由学校和企业分工协作分别制定双轨制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工厂的学徒工,而职业学校的教学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的。
美国高校创业教育在高校内部开展大量创业活动,注重通过模仿使学生获得创新创业的感性体验,创业教育体系与社会建立了广泛的外部联系网络,包括各种孵化器和科技园、风险投资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资质评定机构、小企业开发中心、创业者校友联合会、创业者协会等等,形成了一个高校、社区企业良性互动式发展的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有效地开发和整合了社会各类创业资源,企业乐于接纳学生到企业中开展项目研究,二者互利互助,促进了创业教育的发展。
4.在创业教育过程中全社会都参与
在英国有很多的智能库和非政府组织十分重视高等教育机构培养创业精神,鼓励其他社会组织与高校通力合作来培养未来的国家企业家,其中企业对大学生创业支持最大。作为最主要的经济组织之一的企业,都积极参与支持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咨询、资金赞助和实习机会。商业组织,如英国商业议会、小企业联盟和全国创业联盟等都发挥了他们的实际作用,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办企业动员了全社会的资源。
德国经过自身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大量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在高校创业教育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突出,逐步形成了纵横交错的青年就业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很多的德国社团都举办各种针对青年的创业指导活动,比如提供免费的咨询,建立创业信息网站,为创业者把握方向提供帮助,通过对大学生的培训和吸纳,能够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计划。
美国的创业教育在社会中最受关注,创业教育也得到了一部分社会机构的资金资助,这些社会机构提供一定的经费来赞助一系列与大学生创业有关的活动和计划,例如创业竞赛、开发创业课程等,为美国创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保障。
三、促进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我国开展创业教育起步较晚,高校在创业教育发展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大学生创业比例一直处于很低的水平,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比例一般占到20%~30%。积极学习国外的丰富经验,发展我国的高校创业教育已经刻不容缓。
1.转变思想观念,变就业为创业
我国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思维是被动的,对于创业问题,没有充分的认识和考虑,这样的思维模式不利于创业教育在我国的开展。所以,要使所有大学生的意识里都有创业观念,使他们意识到创业的重要性,是一项长期的教育任务。转变大学生的传统思维模式,变被动就业为主动创业,为创业教育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政府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加强有关创业教育的立法工作,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并且符合实际国情的法律体系,为大学生的创业教育提供法律上的保障。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扶持和资助等优惠政策,吸引并鼓励大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创业教育的实践活动中。同时,号召企业和社会各类团体积极地加入到创业教育的活动中,对表现突出有贡献的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作为创业教育的主导,应当加强引导和提供信息服务,为高校创业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3.高等学校的教育理念要更新
在学校教育上,要改变过去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投身到实际的创业活动中,让广大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独立自主地去发掘创业教育的全新理念,使他们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对学习到的创业理论知识有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从而彻底转变教育理念。对于创业教育的受益主体,大学生自己对创业教育要有正确的认识,并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对相关知识要系统学习、充分理解,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使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去面对在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加强社会、学校、政府三方面的合作
我国创业教育健康发展离不开高校、社会和政府三方的密切合作,三方须共同对大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有效的帮助。其中高校应是基础,承担起对学生进行合理创业教育的责任,使大学生创业在起步阶段就能拥有良好的创业知识和创业素质。政府应因势利导,努力为大学生提供各种所需的政策支持和信息,必要时要为大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资金上的扶持。社会是大学生创业的必要补充,承担着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和氛围的责任,重视并应用大学生创业的成果。三方应紧密结合,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体化的服务,成为大学生创业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