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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心和信心。
第一,认识一定要深化。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关键在于人才。人才培养,教育为本。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这次在“两基”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决定乘胜开展职业教育攻坚,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重大举措和具体行动。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全局。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一五”期间的后三年,集中力量打一场职业教育攻坚战,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第二,攻坚重点一定要明确。职业教育攻坚以中等职业教育攻坚为主,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在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过程中,要突出抓好几个重点。一是迅速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技能型人才的供给能力。当前,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偏小、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要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的招生人数,扩大办学规模,到2010年,全区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升学率达到4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达到32万人以上,在校生人数达到80万人以上。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在校生人数超过30万人,占高等教育办学规模50%以上。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满足经济社会用人需求。二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实现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仪器设备价值和图书册数分别达到50平方米、20平方米、3500元和30册,学生与教师编制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三是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不让学生因生活困难而失学。在国家助学金规定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为期两年、每年补助1500元生活费的基础上,对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演艺等难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稳定收入的特定专业继续进行第三学年助学金资助;对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特定人员,给予学费资助。同时,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四是坚持就业导向,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准入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职业教育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的衔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职业院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85%,毕业生平均就业起薪明显高于就业地同行业最低工资水平。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覆盖的领域内,毕业生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获取率达80%以上。
第三,责任一定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领导。自治区要成立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辖区职业教育攻坚的全面实施,确保本地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各市长、县长是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自治区、市、县逐级签订职业教育攻坚目标任务责任书,把职业教育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市、县党政领导政绩考核挂钩,对未能按时完成攻坚工作任务的,自治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要予以责任人行政处分,主要领导要向自治区作书面检查。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上一教人民政府专题汇报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年度的措施,上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第四,工作措施一定要得力。前不久,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这是指导我们做好职业教育攻坚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按照要求制定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职业院校建设用地,简化建设审批,实行优惠收费。确保职业院校顺利发展。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攻坚期间,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建设经费1.5亿元,重点支持示范性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的建设,支持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加上用于学生资助部分的经费,自治区财政在职业教育攻坚期间将投入10亿元以上。各市也要设立市本级职业教育财政专项资金,保证教育费附加和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职业教育攻坚部分不低于政策规定的比例,保证本市职业教育攻坚投入。各地要建立信用担保融资平台,各级政府要主动协调金融机构,争取银行贷款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要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落实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第五,攻坚合力一定要加大。要在政府主导的同时,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和捐资助学,形成职业教育攻坚的强大合力。一是鼓励企业独立创办或合作创办职业教育。要发挥企业在人才资源和设备资源方面的优势,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专业教师。要落实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企业独立创办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较大规模的,有关部门要按一定比例将教育费附加返还给企业;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3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大力促进民办职业教育的规范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是我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2006年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已接近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的四分之一。各地要继续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院校的发展。要制定促进政策、落实促进措施,简化各种建设审批手续,坚决杜绝对民办职业院校的乱收费、乱征税行为,营造良好的民 办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要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院校的办学指导,规范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三是鼓励积极引进区外、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合作办学,鼓励职业院校“走出去”,特别是与东盟国家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
第六,督查一定要强化。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验收制度,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2011年上半年,自治区将以市为单位对各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验收。职业教育攻坚期间,自治区将分解各市年度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任务,各市也要将本地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任务进行科学的分解。自治区每年底将根据年度攻坚任务,对各市开展职业教育攻坚督查,重点督查攻坚规模、经费、措施落实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对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表彰。
第七,宣传一定要加强。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是一件大事,是顺民心、得民意的民心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准备把它列入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自治区和各市县都要更加重视对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内外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突出宣传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重大意义,突出宣传自治区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实现职业教育攻坚目标的决心和重要举措,突出宣传职业教育攻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让职业教育攻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教育攻坚、认同职业教育攻坚、支持职业教育攻坚的良好氛围。
第八,“两基”成果一定要巩固提高。经过全区上下20多年的艰苦努力,特别是近4年来的奋力攻坚,到今年上半年,我区110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了“两基”目标,并通过了国家“两基”督导检查验收,我区在全国5个自治区中第一个实现“两基”目标,标志着我区“两基”攻坚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义务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先进省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区“两基”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各市、县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制订并组织实施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计划,建立“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责任制,继续统筹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在“两基”攻坚中建立起来的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共同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认识一定要深化。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关键在于人才。人才培养,教育为本。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这次在“两基”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决定乘胜开展职业教育攻坚,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重大举措和具体行动。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全局。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一五”期间的后三年,集中力量打一场职业教育攻坚战,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第二,攻坚重点一定要明确。职业教育攻坚以中等职业教育攻坚为主,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在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过程中,要突出抓好几个重点。一是迅速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技能型人才的供给能力。当前,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偏小、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要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的招生人数,扩大办学规模,到2010年,全区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升学率达到4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达到32万人以上,在校生人数达到80万人以上。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在校生人数超过30万人,占高等教育办学规模50%以上。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满足经济社会用人需求。二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实现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仪器设备价值和图书册数分别达到50平方米、20平方米、3500元和30册,学生与教师编制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三是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不让学生因生活困难而失学。在国家助学金规定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为期两年、每年补助1500元生活费的基础上,对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演艺等难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稳定收入的特定专业继续进行第三学年助学金资助;对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特定人员,给予学费资助。同时,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四是坚持就业导向,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准入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职业教育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的衔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职业院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85%,毕业生平均就业起薪明显高于就业地同行业最低工资水平。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覆盖的领域内,毕业生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获取率达80%以上。
第三,责任一定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领导。自治区要成立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辖区职业教育攻坚的全面实施,确保本地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各市长、县长是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自治区、市、县逐级签订职业教育攻坚目标任务责任书,把职业教育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市、县党政领导政绩考核挂钩,对未能按时完成攻坚工作任务的,自治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要予以责任人行政处分,主要领导要向自治区作书面检查。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上一教人民政府专题汇报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年度的措施,上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第四,工作措施一定要得力。前不久,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这是指导我们做好职业教育攻坚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按照要求制定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职业院校建设用地,简化建设审批,实行优惠收费。确保职业院校顺利发展。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攻坚期间,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建设经费1.5亿元,重点支持示范性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的建设,支持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加上用于学生资助部分的经费,自治区财政在职业教育攻坚期间将投入10亿元以上。各市也要设立市本级职业教育财政专项资金,保证教育费附加和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职业教育攻坚部分不低于政策规定的比例,保证本市职业教育攻坚投入。各地要建立信用担保融资平台,各级政府要主动协调金融机构,争取银行贷款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要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落实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第五,攻坚合力一定要加大。要在政府主导的同时,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和捐资助学,形成职业教育攻坚的强大合力。一是鼓励企业独立创办或合作创办职业教育。要发挥企业在人才资源和设备资源方面的优势,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专业教师。要落实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企业独立创办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较大规模的,有关部门要按一定比例将教育费附加返还给企业;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3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大力促进民办职业教育的规范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是我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2006年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已接近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的四分之一。各地要继续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院校的发展。要制定促进政策、落实促进措施,简化各种建设审批手续,坚决杜绝对民办职业院校的乱收费、乱征税行为,营造良好的民 办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要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院校的办学指导,规范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三是鼓励积极引进区外、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合作办学,鼓励职业院校“走出去”,特别是与东盟国家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
第六,督查一定要强化。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验收制度,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2011年上半年,自治区将以市为单位对各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验收。职业教育攻坚期间,自治区将分解各市年度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任务,各市也要将本地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任务进行科学的分解。自治区每年底将根据年度攻坚任务,对各市开展职业教育攻坚督查,重点督查攻坚规模、经费、措施落实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对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表彰。
第七,宣传一定要加强。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是一件大事,是顺民心、得民意的民心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准备把它列入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自治区和各市县都要更加重视对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内外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突出宣传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重大意义,突出宣传自治区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实现职业教育攻坚目标的决心和重要举措,突出宣传职业教育攻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让职业教育攻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教育攻坚、认同职业教育攻坚、支持职业教育攻坚的良好氛围。
第八,“两基”成果一定要巩固提高。经过全区上下20多年的艰苦努力,特别是近4年来的奋力攻坚,到今年上半年,我区110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了“两基”目标,并通过了国家“两基”督导检查验收,我区在全国5个自治区中第一个实现“两基”目标,标志着我区“两基”攻坚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义务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先进省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区“两基”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各市、县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制订并组织实施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计划,建立“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责任制,继续统筹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在“两基”攻坚中建立起来的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共同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