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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从业人员思想重视程度,增强自律意识,督促支付系统各参与单位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强化日间流动性监测,减少金融机构同城清算账户日间透支和支付系统清算窗口开启,有效防范支付风险,保障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进一步提升“央行支付,中流砥柱”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人民银行山东省德州市中心支行于2008年牵头制定和实施了支付清算风险保证金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文对山东省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