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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对部落管理人员过失行为的惩处,是中国古代职务过失犯罪的萌芽;进入奴隶社会,在“政典”和“礼”中出现的职务过失犯罪的规定,是中国古代职务过失犯罪立法的开端;在封建社会,随着历代“吏治”思想的发育,促进了职务过失犯罪立法的发展,有了一般界定,确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这标志着中国古代职务过失犯罪的立法经过不断演变,最终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