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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发〔2015〕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围绕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省先后在嘉善、海宁、柯桥、平湖、德清、开化、淳安、诸暨、新昌等地批准实施了一系列县域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系统、整体、协同推进县域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