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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开始,英国教师有了惩戒不规矩学生的新增法定权力(Statutory powers)。新增教师惩戒权是英国《2006教育与督学法(Education and Inspections Act 2006)》的一部分,是近十年来英国教师惩戒权首次出现的重大变化,它使英国教师在对付不规矩学生时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