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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计财[2019]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近年来,各地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