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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界对改土归流进行了诸多研究,但对改土归流后土司任用问题展开深入探讨者并不多见。查阅明清档案、实录、方志诸类资料发现,“改土归流”后为了改流区稳定,明清王朝对原土司领地土司采取了再任用、异地任职,或新置土司等举措,对于民族地区稳定、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曾发挥了积极作用。故深化这一题域探讨,对于重新认识土司制度,推进土司学研究有着重要意义。